4.设备、设施、人员、流动资金条件

4.设备、设施、人员、流动资金条件



  5.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条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三类汽车维修业户应具备的设备、设施、人员、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流动资金等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三类汽车维修业户,是交通主管部门对三类汽车维修业户开业审批和年度审验的依据,。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

  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zx1}版本的可能性。

  GB5624----85 汽车维修术语

  JT/T27.18~27.41----93 交通行业工人技术等级标准 公路运输与公路养护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三类汽车维修业户 the third kind of enterprises of vehicle maintenance and repair

  专门从事汽车专项修理(或维护)生产的企业和个体户。专项修理(或维护)的主要项目为:车身修理,涂漆,篷布、座垫及内装饰修理,电器、仪表修理,蓄电池修理,散热器、油箱修理,轮胎修补,安装汽车门窗玻璃,空调器、暖风机修理,喷油泵、喷油器、化油器修理,曲轴修磨,车身清洁维护等。

  3.2车身清洁维护 cleaning maintenance of body

  进行车身清洗、除尘、除垢、打蜡、抛光等作业的专项维护。

  4.设备、设施、人员、流动资金条件

  业户配备的设备的型号、规格和数量,生产厂房和停车场的面积,各工种技术工人的数量应与其生产纲领、生产工艺相适应。

  设备技术状况应完好,满足加工、检测精度要求和使用要求。计量器具须经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并取得计量检定合格证。

  生产厂房和停车场的结构、设施必须满足专项修理(或维护)作业的要求,并符合安全、环境保护、卫生和消防等有关规定。不准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进行专项修理(或维护)作业和停车。

  技术工人须经专业培训,取得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并经交通行业培训,取得上岗证,持证上岗。

  4.1车身修理

  4.1.1设备

  a.吊装、举升设备;

  b.剪板设备;

  c.焊接设备;

  d.钻床或手电钻;

  e.除锈设备;

  f.砂轮机;

  g.空气压缩机;

  h.车身校正设备;

  i.CO2气体保护焊机;

  j.折弯机;

  k.其他常用工具。

  4.1.2作业间和停车场面积

  a.作业间面积不少于80?;

  b.停车场面积不少于40?;

  4.1.3直接生产工人

  汽车维修钣金工,中级,不少于1人。

  4.1.4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应不少于2万元。

  4.2涂漆

  4.2.1设备

  a.空气压缩机;

  b.喷烤漆房(从事轿车涂漆)或喷漆设备;

  c.调漆设备;

  d.砂轮机;

  e.除锈设备;

  f.吸尘、通风设备;

  g.其他常用工具。

  4.2.2作业间和停车场面积

  a.作业间面积不少于100?;

  b.停车场面积不少于40?。

  4.2.3直接生产工人

  汽车维修漆工,中级,不少于1人。

  4.2.4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应不少于5万元。

  4.3篷布、座垫及内装饰修理

  4.3.1设备

  a.缝纫机;

  b.锁边机;

  c.工作台或工作案;

  d.台钻或手电钻;

  e.熨斗;

  f.裁剪及其他专用工具。

  4.3.2作业间和停车场面积

  a.作业间面积不少于30?;

  b.停车场面积不少于30?。

  4.3.3直接生产工人

  汽车维修缝工,中级,不少于1人。

  4.3.4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应不少于1万元。

  4.4电器、仪表修理

  4.4.1设备

  a.电器试验台或电器性能测试仪;

  b.绕线机,;

  c.烘箱;

  d.钳工工作台及设备;

  e.钎焊设备;

  f.仪表检修工作台;

  g.万用电表;

  h.拉压器;

  i.台钻或手电钻;

  j.其他常用工具。

  4.4.2作业间和停车场面积

  a.作业间面积不少于30?;

  b.停车场面积不少于30?。

  4.4.3直接生产工人

  汽车维修电工,中级,不少于1人。

  4.4.4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应不少于2万元。

  4.5蓄电池修理

  4.5.1设备

  a.充电机;

  b.熔铅设备;

  c.焊极板设备;

  d.钳工工作台及设备;

  e.电解液比重计;

  f.高频放电叉;

  g.电解液配置器具,;

  h.废水处理和通风设备;

  i.万用电表;

  j.台钻或手电钻;

  k.其他专用、常用工具。

  4.5.2作业间

  充电间与工作间分开,充电间的地、池由耐酸材料制做。作业间面积不少于30?。

  4.5.3直接生产工人

  汽车蓄电池维修工,中级,不少于1人。

  4.5.4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应不少于1万元。

  4.6散热器、油箱修理

  4.6.1设备

  a.清洗及管道疏通设备;

  b.氧--乙炔焊设备;

  c.钎焊设备;

  d.水压试验设备,;

  e.空气压缩机;

  f.喷灯;

  g.工作台或作业架;

  h.其他专用工具。

  4.6.2作业间和停车场面积

  a.作业间面积不少于30?

  b.停车场面积不少于30?,。

  4.6.3直接生产工人

  汽车维修散热器工,中级,不少于1人。

  4.6.4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应不少于1万元。

  4.7轮胎修补

  4.7.1设备

  a.空气压缩机;

  b.漏气试验设备;

  c.轮胎气压表;

  d.千斤顶;

  e.轮胎螺母拆装或专用拆装工具;

  f.轮胎轮辋拆装、除锈设备或专用工具;

  g.轮胎修补设备;

  h.其他专用工具。

  4.7.2作业间和停车场面积

  a.作业间面积不少于30?;

  b.停车场面积不少于30?。

  4.7.3直接生产工人

  汽车维修轮胎工,中级,不少于1人。

  4.7.4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应不少于1万元。

  4.8安装汽车门窗玻璃

  4.8.1设备

  a.工作台;

  b.玻璃切割工具;

  c.玻璃磨边工具;

  d.其他常用工具、量具。

  4.8.2作业间和停车场面积

  a.作业间面积不少于20?;

  b.停车场面积不少于30?。

  4.8.3直接生产工人

  汽车维修木工,中级,不少于1人。

  4.8.4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应不少于2万元。

  4.9空调器、暖风机修理

  4.9.1设备

  a.台钻或手电钻;

  b.氧--乙炔焊设备;

  c.烘干箱;

  d.空调器作业台;

  e.暖风机作业台;

  f.压力测试仪;

  g.检漏计;

  h.水平仪;

  i.真空仪或真空泵;

  j.万用电表;

  k.温度计;

  l.研磨平板;

  m.制冷剂加注器;

  n.制冷剂回收、净化、回充装置;

  o.其他专用工具。

  4.9.2作业间和停车场面积

  a.作业间面积不少于30?;

  b.停车场面积不少于30?。

  4.9.3直接生产工人

  汽车空调维修工,中级,不少于1人。

  4.9.4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应不少于2万元。

  4.10喷油泵、喷油器、化油器修理

  4.10.1设备

  a.喷油泵、喷油器清洗和试验设备;

  b.化油器清洗、试验设备;

  c.工作台;

  d.钎焊设备;

  e.其他专用工具、量具。

  4.10.2作业间面积

  作业间面积不少于30?。

  4.10.3直接生产工人

  汽车发动机维修工,中级,不少于1人。

  4.10.4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应不少于2万元。

  4.11曲轴修磨

  4.11.1设备

  a.曲轴磨床;

  b.曲轴校正设备;

  c.曲轴动平衡设备;

  d.平板;

  e.V型块;

  f.百分表;

  g.外径千分尺;

  h.无损探伤设备;

  i.其他专用工具、量具。

  4.11.2作业间面积

  作业间面积不少于60?。

  4.11.3直接生产工人

  汽车维修镗磨工,中级,不少于1人。

  4.11.4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应不少于2万元。

  4.12气缸镗磨

  4.12.1设备

  a.立式精镗床;

  b.立式珩磨机;

  c.压力机;

  d.吊装起重设备;

  e.气缸体水压试验设备;

  f.量缸表;

  g.外径千分尺;

  h.厚薄规;

  i.其他专用工具。

  4.12.2作业间面积

  作业间面积不少于50?。

  4.12.3直接生产工人

  汽车维修镗磨工,中级,不少于1人。

  4.12.4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应不少于2万元。

  4.13车身清洁维护

  4.13.1设备

  a.举升设备或地沟;

  b.汽车外部清洗设备

  c.除尘、除垢设备;

  d.打蜡设备;

  e.抛光设备;

  f.其他常用、专用工具。

  4.13.2作业间和停车场面积

  a.作业间面积不少于100?;

  b.停车场面积不少于30?。

  4.13.3直接生产工人

  车身清洁人员不少于3人。

  4.13.4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应不少于1万元。

  5.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条件

  5.1业户应具备并执行与其专项修理(或维护)作业有关的技术标准、工艺规范、技术资料,应有质量检验、管理办法。

  5.2业户应有与其专项修理(或维护)作业有关的安全防护、消防设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3业户的环境保护条件必须符合国家的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环境保护部门的规章、标准 相关的主题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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