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财产?难!

公布财产?难!

2010-05-24 11:33:13 阅读7 评论0 字号:

中国的政府官员财产申报问题已经议论了20年,目前只在局部地区试行,但是这一制度在俄国已经全面实施。在反贪腐战线上,俄国再度{lx1}中国。

根据网上资料,2008 年12 月25 日,俄总统梅德韦杰夫签署了《反腐败法》。《反腐败法》明确规定了公务员有义务提交其本人及配偶、子女的收入和财产等信息。2009年4 月1 日,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和总理普京分别公开了自己的家庭收入。随后,俄副总理和11位部长也纷纷公开了自己的家庭收入。几天前,俄国议会《杜马》的 500位代表,也依法提供了各自的家庭收入和财产。

申报的信息细分为五类:{dy}类是收入信息。包括主要工作收入、教学活动收入、学术活动收 入、其他创作活动收入、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存款收入、有价证券及商业组织参股收入、其他收入。第二类是财产信息。其中包括不动产和交通工具。不动产项下有 地块、住宅楼、住宅、别墅、车库和其他不动产。交通工具项下有小型汽车、载重汽车、拖车、摩托车、农用机械、水上交通工具、空中交通工具和其他交通工具。 第三类是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账户的货币资金信息。第四类是有价证券信息。包括股票和其他股份,还包括债券、票据等。第五类是财产性债权债务信息,包括使用 中的不动产,要求指出属于哪些不动产(如地块、住宅楼、别墅等)以及不动产使用形式(如租赁、无偿使用等)和期限等内容;其他债权债务,要求指出超过报告 日{zd1}工资额100 倍的定期金融性债权债务,指明债的内容(xx或借款)、借款人或xx人以及债的发生根据、数额和债的条件。

公务员所申报的财产和收入信息,一部分需要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另一部分属于个人隐私或国家机密,则不予公布。可以公布的信息包括:不动产、交通工具和年收入。禁止公布的信息有:上述可公布信息以外的 收入、财产和财产性债权债务信息;公务员配偶、子女和其他家庭成员的个人信息;可能判定公务员及其家庭成员居住地、通讯地址、电话号码以及其他通讯信息以 及不动产所在地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的信息。

拒绝申报的怎么办:很简单,依法解除公职。虚报怎么办:也很简单,依法起诉。

从俄国的范例中可以看出,要实现公务员的收入和财产申报制度,不是一件难事,除了立法之外,总统和总理必须带头。这件事,在很大程度上考验政府领导是否真正有决心反贪反腐,是否真正有决心从严治理。

在中国推行公务员财产和收入的申报和公开制度为什么这么难?有人综合如下:

1、关于财产公开与个人隐 私界限不清的问题。在涉及官员财产申报公示问题上,政府官员隐私权与社会公众知情权之间的冲突经常成为争论的焦点,特别是具体到包括家庭财产的哪些内容以及哪些家庭成员的哪些财产需要申报、内部申报和公开申报的界限等,更是意见不一。

2、关于配套措施不具备的 问题。这主要包括:金融实名制、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等制度不健全;拒绝、拖延申报或虚 假申报的法律责任及追究责任难到位。

3、关于政治风险之忧的问题。由于对官员家庭财产的基本底数、各级各类官员的财产与普通百姓的财产大概呈多大比例等不清楚,因此,即使主张推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 的有关人士也担心,如果大量官员拥有巨额财产公之于众,在社会收入差距很大的情况下,有可能会引起社会震荡。即使是在干xx伍内部,因级别、地区、领域的 不同而导致收入差别较大,也可能引发官员内部的心理失衡。

4、关于官员的主观阻扰问题。官员财产申报制度难以建立的{zd0}症结,不是目前条件不成熟等客观原因,而是既得利益群体的主观阻扰。当改革涉及到官员自身的权益, 而这些人又掌握着决定政策制定和政策走向的巨大权力的时候,改革就会变得异常艰难。

问题确实不少,但{zd0}的问题看来是{zg}领导的决心和魄力问题。中国的专权体制以工作效率高而闻名于世界,上述这些问题算什么,20年都解决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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