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近日下发《关于开展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的通知》,决定用5年时间在全国建成30个左右技术先进、环保达标、管理规范、利用规模化、辐射作用强的“城市矿产”示范基地。
“城市矿产”是指废旧机电设备、电线电缆、通讯工具、汽车、家电、电子产品、金属和塑料包装物以及废料中,可以循环利用的钢铁、有色金属、贵金属、塑料、橡胶等资源。我国每年产生大量废弃资源,如有效利用,可替代部分原生资源,减轻环境污染。2008年,我国10种主要再生有色金属产量约为530万吨,占有色金属总产量的21%。2008年我国废钢利用量达7200万吨,与利用原生铁矿石炼钢相比,相当于减少废水排放6.9亿吨,减少固体废物排放2.3亿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60万吨。
目前,两部门首批选择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安徽界首田营循环经济工业区、湖南汨罗循环经济工业园、广东清远华清循环经济园、四川西南再生资源产业园区、宁波金田产业园、青岛新天地静脉产业园等7家区域性资源循环利用园区开展“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