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印发《东莞市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八大监管体系,压实部门工作责任,全面加强固体废物分类管理。
一是危险废物处置监管体系。
研究制定《东莞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管理办法》,明确部门职责,建立综合监管长效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推进废矿物油规范管理;合理规划新建危废项目处理类别及规模,加快推进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虎门港立沙岛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东莞中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离子焚烧项目和全市废机油收集中转点建设,推进解决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出路;推进东南部卫生填埋场建设,强化飞灰填埋管理,确保全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危废焚烧底渣及飞灰等焚烧处置残渣安全处置;严格危险废物运输准入管理,加强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和运输环节监管,督促危险废物运输企业通过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落实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同时,加强在东莞市开展运营的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和运输环节的执法监管,依法查处交通运输违法行为。
二是医疗废物监管体系。
将医疗废物管理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内容,并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和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进行监督处罚。对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医疗废物监督执法工作;开展全市医疗质量评价检查,不断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
三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监管体系。
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纳入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管理,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全面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督促产废企业依法落实申报登记、分类规范贮存等管理制度。制定《东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管理技术方案》、《东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管理工作指引(试行)》,规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去向,并由属地园区、镇(街)按照暂存技术方案,结合实际建设标准、规范的仓库或临时堆放点,做好监管工作。督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大户按照有关标准要求,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安全分类存放、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置。
四是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监管体系。
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监督管理,加快推进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设施建设,有效推进解决全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出路问题。
五是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监管体系。
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好生活垃圾来源、去向登记管理台账,倒逼属地实现源头减量;加强生活垃圾运输、处理环节监管,通过数字城管、环保热电厂监管平台,要求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安装GPS,实现实时监控;落实环保热电厂签订环保责任承诺书,严格按照规定规范运营;对在用填埋场实施围蔽工程,进行单一出入口管理,建立垃圾接收联单制度,通过安装视频监控等,加强作业的实时监控;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发的《镇级填埋场整治技术要求和评分标准》,开展自查自纠,立行立改,进一步完善填埋场整治措施。
六是餐厨垃圾处理处置监管体系。
推进麻涌餐厨垃圾处理厂一期工程运作及二期工程建设;推进启动市区有机资源再生利用工程项目一期工程。建立全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强化全市餐饮垃圾和厨余垃圾收运处理监管,确保全市餐厨垃圾有效处理。
七是建筑垃圾及其他固体废物监管体系。
积极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发展,增加消纳能力和产能,推广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的应用;编制《东莞市建筑垃圾处理处置专项规划(2018-2030)》,对各种建筑垃圾提出管理对策及处理技术路线,明确全市建筑垃圾处理处置设施的建设、运营及管理。积极摸索河道淤泥、农业废弃物、化粪池污泥等其他固体废物的回收和集中处置方式,完善回收和集中处置及监管体系。
八是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联合监管体系。
市生态环境、公安、城管、交通、海事等工作主管部门和各园区、镇(街)全面加强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建立固体废物全链条管理监督体系。加强对航运码头、垃圾填埋场、环保热电厂和工厂企业以及河流、湖泊、海上等区域全面巡查防控,充分发挥智网工程和网格员作用,利用无人ji等对码头、主要产废企业、主要运输线路等进行巡航监控,形成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多发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