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中山市工信局发布《关于2019年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项目入库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
为全面提升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水平和应用能力,落实《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和《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大力培育行业骨干企业,提升企业创新水平、服务支撑能力,经研究,拟开展2019年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项目建设情况的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对象
(一)入库项目主体是在中山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填报项目主体须为项目实施主体。
(二)入库项目应是新一代通信网络、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激光器件、新型材料及器件、物联网、4K电视网络、xx软件等领域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项目。要求项目建设基础较好,运营模式可行,市场前景较好,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有保障项目持续运维的资金实力。
(三)入库项目应是《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印发以后新引进、新投资的项目,以及符合《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申报要求的项目。
(四)填报单位及项目无重大商业或法律纠纷。
二、入库要求
(一)入库项目采用全年申报,分批次入库的方式。2019年{dy}、二项目入库时间分别为3月26日、8月31日。
(二)企业按照2019年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项目情况入库申报表(附件1)填报相关信息,申报材料纸质版由申报主体盖章后提交所属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由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汇总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市工信局大数据管理科。
(三)技术改造项目、兼并重组项目、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不在此次填报范围。
(四)我局将不定期对项目进行走访调研,并按照今年工作重点、专项资金规模等情况,在各类领域、类别中择优组织资金申报。
三、联系方式
(一)项目申报单位可与所属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联系。
(二)请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协助企业填报申报表,并于3月26日下班前将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我局大数据管理科。
附件:1.2019年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项目入库申报表;
2.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
3.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3月11日
附赠《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