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京办”的由来---就是在朝廷和地方之间搞联络工作。跑官从西汉开始。_ ...

“驻京办”的由来---就是在朝廷和地方之间搞联络工作。跑官从西汉开始。

古代驻京办里的血雨腥风:跑官从西汉开始  
2010年05月29日 14:27:47    来源: 中国经济网

进奏院:唐朝和宋朝的地方驻京办

     2010年1月,中央出台红头文件,数千“驻京办”将面临在半年内被撤销的命运。新闻经媒体披露后,“驻京办”这个名词一时间家喻户晓,还有人形象地将“驻京办”比喻为地方的第二行政中心。实际上,“驻京办”并非新生事物,而是历史上很多朝代就存在的政府机构。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它充当着上传下达的中枢机构,是古代庞大官僚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那么,驻京办最早发源于何时?都有哪些功用?这里面都发生了哪些故事呢?

     吕后用“驻京办”囚禁不听话的诸侯王

     在汉代,邸的种类很多。其中级别{zg}的,是国邸。国邸,就是诸侯国邸,专门用来接待前来朝见皇帝的诸侯王及其随从。

     西汉初年,刘邦逐步废除异性诸侯王,在全国各地大封同姓诸侯王,诸侯王的封地面积广阔,手中握有的权力极大。为了实现对诸侯有效控制,汉朝制定了朝请制度。诸侯王须在规定的时间,到京城觐见皇帝。当时的京城长安,有“赵邸”“代邸”“燕邸”“齐邸”等诸多国邸。

     一旦和皇家的内部斗争沾上关系,国邸有时候就成了人间地狱。史书记载,汉高祖刘邦死后,皇后吕雉的儿子刘盈即位,即汉惠帝。惠帝的皇后没有儿子,吕后就让她假装怀孕,然后找到几个男孩冒充惠帝之子。其中一个叫刘恭的,被吕后立为太子。刘恭与吕后不合,招致吕后不满,吕后借口刘恭并非刘氏后人,将他和其他几位诸侯王送进国邸幽禁,当天夜晚,他们全部被处死。西汉时期,分封各地的诸侯王一旦被废,也会被投入国邸。运气好的,软禁一段时间后,还能回到自己的封地,运气差的,就丧命其中了。

     当然,国邸的性质也决定了,它有时候会成为诸侯王的福地。例如,《史记》中记载,吕雉死后,代地(“代”为一个地名)的诸侯王刘恒被推举为新皇帝。刘恒(即汉文帝)随即赶往京城。群臣先将刘恒迎接进代国邸,一番计议后,行君臣之礼,皇帝即位。随后,皇帝入住皇宫。汉文帝之后,诸侯王登基皇位,都必须先入住国邸,受过群臣拜谒,才能入住皇宫。


汉武帝搞“驻泰办”级别和“驻京办”一样

     按照制度规定,汉代的国邸由中央政府出资修建,在京师划有专门的地片。但到汉武帝时,却打破常规,不仅将国邸修到了泰山,而且还让诸侯王自己出钱。

     《史记·封禅书》中记载,汉武帝下诏书称,古时候,天子五年巡守一次,封禅泰山,因此他也要去泰山封禅。于是,在执政的{zh1}二十多年里,汉武帝先后八次到泰山封禅,成为史上封禅泰山次数最多的一位皇帝。皇帝要到泰山封禅,诸侯百官当然都要跟着。于是,汉武帝要求“诸侯各治邸泰山下”。

     除了地位显赫的国邸,汉代还有郡邸。郡是汉代{zgj}别的地方行政机构,从其政务性质和规模来看,都与诸侯国十分相似。在汉朝初年,郡的存在,的确达到了制衡诸侯国的作用。

     郡邸通常也设在京城,由中央政府划定区域,由地方政府出资修建,xx各郡官员进京时居住。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的张积,在查找了大量资料后,对郡邸的用途做了如下三方面的概括。

     首先,供各郡的上计吏赴京送交上计簿时居住。上计是一种考核地方官的制度。地方官员向朝廷将辖区内一年的户口、垦田、钱谷出入等政绩编为簿籍上报的制度称为上计。上计吏则负责具体公文的送交。上计吏到京城后,在郡邸住下,等到中央有关部门受领公文后,就返回地方。其间,上计人员的食宿和马匹都由郡邸负责。

     其次,郡邸还供升了京官的郡守赴京任职时居住。

     另外,郡邸还供各郡选送孝廉、秀才居住。汉代由地方选举的孝廉、秀才等人,往往随上计吏一起到京城,并一同居住在郡邸。

     政府对上计吏的规定,在西汉时期还能严格执行,但到了东汉,郡邸的制度遭到了破坏。很多上计吏无视规定,公然入住私人旅舍。东汉的私人旅舍,本来是随着城市流动人口的增多而自然产生的配套设施。但是,一些大官僚很快嗅出了其中的好处,于是他们大开旅舍,借此牟利。由于开办私人旅舍的大官僚多有政府背景,能及时知晓朝廷里的情况,而且私邸出入方便、服务周到,因此,吸引了很多来京办事的公务人员居住。

中国最早的新闻事业在“驻京办”起家

     从修建的初衷来说,郡邸的服务对象,都是公务在身的人员,并不接待一般人。可是,因为是地方政府出资修建的,因此,郡邸里的常驻人员,也通常由地方派出。渐渐郡邸也开始收留一些来京城谋差的“京漂”。如《汉书·朱买臣传》中,就曾提到郡邸的这一用途。

     会稽人朱买臣,是个穷酸书生,四十多岁了,靠和妻子一起砍柴为生。后来,老婆和他离了婚。过了几年,一个偶然的机会,朱买臣跟随上报账目的官员押送行李车到京城,想谋个一官半职。奏折递上去以后,久久没有答复。朱买臣带的粮食吃完了,手头也没有钱,于是他就赖在稽郡邸,从服务人员那里蹭饭吃。也该朱买臣走运,他的同县人严助受皇帝宠幸,严助向皇帝推荐了朱买臣。朱买臣被授予会稽太守。就这样,穷书生朱买臣衣衫褴褛怀揣梦想来京城闯世界,结果真的坐着郡邸的马车体面地衣锦还乡了。

     朱买臣的经历,开创了客居驻京办跑官的先例,无疑也给一门心思想当官的书生们指明了一条康庄大道。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驻京办”还孕育了中国最早的新闻事业。现代xx新闻学家戈公振在他的《中国报学史》一书中推测,早在汉代,可能就出现了邸报。而关于邸报的最早文字记载,据上海书店出版社的完颜绍元考证,则出现在唐朝。

     唐朝时期,全国州一级以上的地方政府,都向京城派出办事处。州一级的称州邸,道一级的称留邸。虽然名称还是叫邸,但唐代的邸属于地方的派出机构,不再由中央政府掏钱。州邸和留邸的留守人员,有个重要职责,就是及时向地方长官通报朝廷的{zx1}情况。以什么方式通报呢?那就是邸报。

     自武则天以后,无论是皇帝诏敕,还是各方奏抄,都会汇集到中书门下。中书省将其中内容统一编纂为朝报,每天都向京城内的各机构和部门发布。就在中书省发布的同时,州邸和道邸的工作人员,也誊抄这份抄报,向各自所属的地方政府发报。在誊抄朝报的同时,驻京办事处的人员,也常常揣测地方长官的心思,添加他们想知道的“号外”。

     例如唐朝xx诗人韩翃(hong)被授为驾部郎中知制诰,也就是皇帝的机要秘书的事情,就是韩翃的一位同事从京城传来的邸报上看到的。

唐朝后期,“驻京办”兼职当钱庄

     唐朝中期开始,州和藩镇一级的留邸,改为上都进奏院,简称进奏院。进奏院的官员称为进奏官,多由地方的行政长官兼任。从清朝人的《唐两京城坊考》可以看出,到唐朝后期,这种进奏院在长安有50多个,多集中在长安城中心。而在东都洛阳,也有各地方设置的藩镇。

     进奏院一方面向地方通报宫廷内情以及朝廷百官和地方的奏折内容,另一方面,进奏院也负责监视本地官员在京城的活动。唐人柳宗元在他的文章中,还提到了进奏院的另一个功能,“朝觐为修容之地,会计为交政之所。”也就是说,进奏院还负责保管钱财,有点像今天的银行。

     《新唐书·食货志》中则说:“宪宗以钱少,复禁用铜器。时商贾至京师,委钱诸道进奏院及诸军诸使富家,以轻装趋四方,合券乃取之,号飞钱。”唐宪宗时期,因为市场交易活跃,流通的铜钱不够用,一度提倡实物交易。但是实物交易实在麻烦,于是,“飞钱”应运而生。各地在京城的商人,将售货所得款项,交付各地的驻京进奏院或者有钱的官员,对方收取一定的费用,然后开具票据。票据一半交给商人,一半寄往地方或留在京城。这样,商人可以轻松地游走四方,一旦需要钱,无论在京城还是回地方,只要拿着票据就可以兑换现钱。

     除了替商人提供方便,唐朝的进奏院还衍生了许多新功能,比如,为地方的长官在京城购买私宅等。由于这些附加的功能,“驻京办”无形中成为腐败滋生的温床。

     明朝“驻京办”成为各地官员贿赂对象

     明朝时期,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驻京办”,但明建立之后,统治者认为,类似进奏院职能的机构还是需要的。于是,便新设了一个叫做“通政司”的部门。复旦大学的高老师分析说,其实这个部门也同样起着“上传下达”的功能:掌管着将皇帝的命令通传下达给地方,收受、检查地方及内外奏章和申诉文书,奏报四方臣民的动态、陈情申诉及军情、灾异等事。通政司取消了进奏院时期地方派员驻守的中间环节,直接受皇帝管辖,与六部平起平坐,权力很大。

     因为它的存在,使皇帝耳聪目明,能够及时了解执政的得与失和政策的落实程度,有时也是皇帝选拔官员的评价渠道之一。为此,各地方部门对通政司官员极尽阿谀奉承之能事,哪怕是正常的工作内容,也都会用金钱铺路。《儒林外史》第七回说:“二位官府封了银子,又写了一封荐书,荐在那新升通政司范大人家。”而每到传统节日,各地都会派人进京,用金钱通路,为各种事项活动。通政司便是他们必去之地。

     虽然中央集权登峰造极,地方官不敢公开在京师设立“留邸”,但仍然设立了“会馆”来充当“驻京办”功能。会馆乃一种民间机构,外官进京述职、外地举子进京赶考,常常在会馆住宿。同时也是地方大员派幕僚、下属进京长期打探消息,或者让自己在京的关系网向自己通报京城情况,打通与朝廷各种关系的地方。(据《现代快报》)

     “驻京办”的由来

     驻京办的起源和一种被称作“邸”的旅舍紧密相关。秦朝时就已经出现了邸,它设在京城,有专门的用途。具体说来,归降的少数民族首领以及少数民族地区的行政官员,因公务来京城,就居住在邸内。管理邸的政府机构,则被称为“属邦”。汉朝时期,为了避刘邦的讳,“属邦”改称“属国”和“典属国”。起初,住在“邸”内的各少数民族首领和官员,办理完手头的公务后,就离开首都,回到属地。渐渐因为实际需要,少数民族就在邸内派驻了常驻代表。这些常驻代表的工作,就是在朝廷和地方之间搞联络工作。这种邸就类似于现在的驻京办。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保护腐败分子利益,不让人民活、人民也不让你们活!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本不把中央放在眼中,也不买中国{zg}法院的帐!!!
吉林省各级法院枉法裁判,还仗势欺压弱女子---十三亿国民不答应!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亲自批准受理的再审申请为什么半年不开庭???
吉林省各级法院不公枉法裁判、知法犯法!吉林省国资委腐败分子不除,国无宁日。

吉林省省委书记孙政才应该为人民讨要10年血汗钱!!!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亲自批准受理的再审申请为什么半年不开庭???
原吉林省国资委主任王祖继还职工10年血汗钱!!!
吉林省建设集团党委书记杨春明还职工10年血汗钱!!!
吉林省国资委欠钱不还,十三亿国民不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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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各级法院枉法裁判,还仗势欺压弱女子---已超过人类的良知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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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国资委欠钱不还,还仗势欺压弱女子---十三亿国民不答应!!想起邓玉娇案。

法院不如妓院!!!吉林省各级法院不公,逼迫人民xx放火........
相信司法,天大的笑话,还不如去相信黑社会,法院不如妓院!!!吉林省各级法院不公,逼迫人民xx放火;吉林省国资委腐败分子不除,国无宁日........。


附件阅读:

1、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歪曲事实、枉法裁判的行为令人气愤。

2、吉林省国资委国企改制和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办案不能丢掉人民的利益!

3、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和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知法犯法、有法不依。

4、吉林省国资委国企改制和建筑公司法人杨春明等人失职渎职,他们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5、吉林省国资委相关腐败分子公然拒绝承担法律责任---欠申请人八、九年工资不还。

6、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和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所谓的裁定书暗藏“玄机”。

7、吉林省国资委不能认为自己有权有势就欺压老百姓,你们这不是给国家制造矛盾吗!

8、致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公开声明---一位中国劳动者法律维权意识的彻底觉醒。

9、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为什么知法犯法拒绝给再审申请人马卉办理立案手续?

10、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还马卉迟来的公道,这是全国有良知人民的共同愿望和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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