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需要了解的刑事辩护基本理论

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最基础也最核心的诉讼权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辩护权一般包含以下几项权利:
①陈诉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进行讯问时,有陈诉和辩解的机会。
②诘问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拥有在庭审理时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的权利。
③调查证据申请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并申请法院传唤证人、鉴定人还有权请求与其他被告对质。
④辩论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就事实和法律进行辩论,就证据的证明力和程序问题进行辩论的权利。
⑤选任辩护人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选任辩护人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
⑥救济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不服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有权获得救济
⑦回避申请权。为了避免有回避原因的司法人员不回避而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而赋予被告人回避申请权,以资补救。

刑事辩护的种类和方式
刑事辩护一般可分为自行辩护、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
自行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为自己辩护,自行辩护可以贯穿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不管是在刑事案件的侦查阶段,还是审判阶段,被告人都可以频繁的为自己使用的辩护方式。
委托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与法律允许的人委托,由他人为自己作辩护。对象可以是执业律师,也可以是其他公民。
指定辩护是遇到特殊规定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能力自行辩护或者委托辩护时,由法院指定辩护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

辩护人范围
辩护人范围: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都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但是正在被执行刑罚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除外。

辩护人的责任
辩护人应该承担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责任。


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为保证辩护人能充分执行辩护职能,履行辩护职责,法律赋予辩护人一系列诉讼权利。主要包括:独立辩护权、阅卷权、会见通信权、调查取证权、司法文书获取权、获得通知权、质询权、辩论权、控告权、拒绝权及其他权利。辩护人在享有上诉诉讼权利的同时需要承担下列诉讼义务:恪守职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义务;保密义务;正当执业的义务;遵守法庭规则的义务;律师的法律援助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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