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传媒学院2010年招生简章

浙江传媒学院2010年招生简章

2010-05-26 18:52:43 阅读36 评论0 字号:


浙江传媒学院是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共管的一所培养广播影视及其他传媒人才的高等院校,是目前全国培养广播影视及其他传媒专门人才的两个主要基地之一。其前身是浙江广播电视高等专科学校,素有“北有北广,南有浙广”之称。2004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浙江广播电视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浙江传媒学院。建校32年来学校为中央和地方电视台、电台、影视制作等传媒行业单位输送了大批专业人才。

学校位于素有“人间天堂”美誉的杭州市。目前学校新老两个校区分别坐落于钱塘江畔的下沙高教园区和古老的京杭大运河畔,新老校区占地859亩,总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其中,新校区占地786亩,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学校花木繁茂,碧草如茵,环境幽雅,现代式的教学群楼与错落有致的山水园林相映成趣,散发出浓郁的现代气息,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学校现设有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影视艺术学院、电子信息学院、动画学院、播音主持艺术学院、管理学院、国际文化传播学院、音乐学院8个二级学院,开设了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表演、动画、广播电视新闻学、广播电视工程等39个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和部分专科专业。学校目前全日制在校生逾9000人。

学校专业特色鲜明。配有先进的教学实验设备,现有影视后期制作实验室、播音主持与导训实验室、数字影视特技实验室等19个实验室,86个分室。新建成的移动式电视高清导播(直播)实验室即八讯道高清电视转播车采用世界{zxj}的{yl}设备,为我校各相关专业的实验教学提供了更优良的平台。目前学校单价在800元以上的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超亿元。已建成使用的22层演播大楼投资1.3亿元,总建筑面积3万多平方米,有1200平方米、400平方米、300平方米、200平方米等各种规格演播厅17个,是集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三大功能于一体的广播电视节目生产基地。学校图书馆建筑面积万册,其中音像资料4万多件,已成为我国区域性广播影视资料中心。学校还与全国广电系统合作,建立90多个教学科研基地,积极构建学生专业实践和就业的平台。

经浙江省教育厅批准,学校设有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新闻学、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动画4个“3+2”专升本专业,面向浙江省高职高专优秀应届毕业生招生,学制两年,公办标准收费,学生毕业后发全日制普通本科xxx书,毕业后享受国家普通本科毕业生待遇。

近年来,我校先后与英国考文垂大学、贝德福特大学、谢菲尔德哈莱姆大学、韩国湖南大学、韩国顺天乡大学、新西兰南海影视学校、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澳大利亚埃迪科文大学、默多克大学和科廷大学、美国天普大学、夏威夷大学、密西根州立大学、圣迭戈州立大学、肯恩大学、布里奇波特大学、加利福尼亚州州立大学圣贝纳迪诺分校、北阿拉巴马大学、哈特兰德社区学院、长岛大学、加拿大圣力嘉艺术和技术学院、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瑞典皇家音乐学院、勒律奥工业大学匹提奥音乐学院、达拉那大学、法国勃艮第大学、弗朗士-孔泰大学等多所大学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

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浙江传媒学院正以昂扬的姿态,本着植根浙江,面向全国,紧贴传媒,服务社会的宗旨,不断推进学校向着以广播电视为重点,以艺术类专业为主干,文经工管协调发展,具有学科优势和鲜明特色的国内知名的多科性本科院校的目标阔步迈进!

1设杭州、北京、哈尔滨、兰州、太原、郑州、济南、成都、武汉、长沙、南京和深圳12个考点;

3、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规定艺术类专业需进行相关专业统考的,考生需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专业统考;

4、此计划只用于招生宣传,如有变动,以教育部{zh1}审定的计划为准。

1、表演专业只设北京、哈尔滨、郑州、济南、成都和南京6个考点,面向全国招生

3、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规定艺术类专业需进行相关专业统考的,考生需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专业统考;

4、此计划只用于招生宣传,如有变动,以教育部{zh1}审定的计划为准。

美术类各专业考试设杭州、北京、哈尔滨、兰州、太原、郑州、济南、长沙、南京、深圳、合肥、南昌12个考点,招生省份为浙江、北京、黑龙江、甘肃、山西、河南、山东、湖南、江苏、广东、河北、安徽、江西,考生可按当地考试院规定就近选择考点进行考试。其中浙江生源承认浙江省统考成绩。

、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规定艺术类专业需进行相关专业统考的,考生需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专业统考;

4、

1、舞蹈编导专业、舞蹈编导专业(音乐剧)专业考试设北京、太原、济南、长沙、南京5个考点,招生省份为浙江、北京、黑龙江、山西、河南、山东、湖南、江苏、河北、江西、安徽,考生可按当地考试院规定就近选择考点进行考试。

2、音乐表演只设济南考点,除山东生源外音乐表演专业承认各省统考成绩;

4、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规定艺术类专业需进行相关专业统考的,考生需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专业统考;

5、此计划只用于招生宣传,如有变动,以教育部{zh1}审定的计划为准。

1、我校广电艺术类专科专业只在上述省份招生。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要求,我校专科专业考试分校考和省统考两类,表格中“校考”指专业成绩使用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省统考”指使用省统考成绩,敬请考生留意;

2、主持与播音(公关礼仪)、摄影摄像技术、电视节目制作、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学费为每生9000元/年,电视制片管理专业学费为每生7000元/年;

4、此计划只用于招生宣传,如有变动,以教育部{zh1}审定的计划为准。

3、此计划只用于招生宣传,如有变动,以{zh1}教育部审定的计划为准。

2

3、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1、摄影(图片摄影)、摄影(电视摄像)、摄影(照明艺术)专业要求考生无平跖足,无色弱、无色盲,矫正视力5.0以上;男生身高要求170厘米以上,女生身高要求163厘米以上;

2、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法汉双语播音)专业要求考生男身高173厘米、女身高163厘米以上;

3、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专业男生身高要求175厘米以上、女生身高要求165厘米以上;

4、表演专业男生身高要求172厘米以上、女生身高要求160厘米以上;

5、音乐表演专业要求考生男身高170厘米、女身高160厘米以上。

2010年我校共设杭州、北京、哈尔滨、兰州、太原、郑州、济南、成都、武汉、长沙、南京、深圳、合肥和南昌14个考点,其中合肥和南昌考点只进行美术类专业考试。考生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就近选择考点参加考试(如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考生必须在本省考点参加考试)。每位考生只允许在一个考点参加一次专业考试。

快速公交B1线、525、K525路在学源街西站下;校1线在文泽路学林街口站下

地铁二号线、13号线、机场专线东直门站下;公交车24、117、413、418、635、909春秀路站

公交71、204、112、7路在长江路站下;公交23、209、86路在浦发银行站下;公交203路在汉水路站下;公交17路在衡山路站下

公交6、906、95、29、83、2、251、K6路在文化路北环路站下

公交6、8、28、49、55路新南站下;12、19、27、34、60、77、92路红瓦寺站下

武昌:543、573、811;汉阳:554;青山:215;汉口:802到航海学院站下

汽车东站乘127、501路传媒学院北院下;汽车南站乘7、107路,汽车西站乘312、317、325路到火车站转乘127路传媒学院北院下

公交11、56、66、65、42、75、91、21路在草场门桥站下

合肥新火车站乘226路至建工学院站(北校区)下;市内乘12、148、126、135、901路公交车至建工学院站下

公交5、11、10、28、208路到南昌大学{dy}附属医院站下

(1)北京、哈尔滨、兰州、太原、郑州、成都、武汉、南京考点报名考试时间:

初试时间:2010年2月26日下午—28日(济南考点初试时间为2010年2月27日—28日)

1、报名:考生信息的完整正确和高考录取密切相关,十分重要,为确保信息采集的正确率,建议考生进行网上报名。

请考生于规定时间登录学校招生网(网址:)点击“网上报名”,按程序要求进入报名系统后,按系统指示填写相关信息,选择报考专业、专业志愿和考点(1个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考生要慎重选择所报考专业、专业志愿和考点,一经确认不再修改)—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和“考生登记表”(每报考1个专业打印1份“专业考试准考证”和“考生登记表”)—

在打印出来的“专业考试准考证”和“考生登记表”上各粘贴一寸免冠正面照,并携带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发的“艺术类报考证”、“身份证(或学生证)”到相应的考点进行验证、确认、缴费、盖章。

注:如考生因特殊原因无法进行网上报名,也可凭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发的“艺术类报考证”、“身份证(或学生证)”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我校报名考试费标准如下:每个专业初试报名考试费140元;复试费140元。{zh1}以物价部门的批复为准。

初试:形象气质考察;语言能力考察:朗读自备材料(体裁不限,限2分钟);朗读指定材料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礼仪文化)/主持与播音专业(公关礼仪)

初试:形象气质考察;语言能力考察:朗读;与主试教师交谈;才艺展示

复试(现场录音录像):语言能力考察(朗诵、谈话);仪表仪态展示(坐、立、行);规定情境表达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英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法汉双语播音)

初试:形象气质考察;口语测试;与主试教师交流;朗读自备材料(英语,体裁不限,限2分钟);朗读指定材料,并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2)英语口语测试:朗读指定材料;命(抽)题即兴评述(限3分钟)

10、摄影专业(图片摄影)/摄影专业(电视摄像)/摄影摄像技术专业

复试(现场录音录像):命题小品表演;才艺展示:声乐演唱或舞蹈或艺术体操表演(自备材料)

14、美术类专业(适用于动画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人物形象设计﹥、艺术设计专业等4个专业及专业方向)

初复试(现场录音录像):舞蹈基本功测试;编舞能力测试;舞蹈风格、节奏、动作模仿;个人剧目表演(音乐自备)

初复试(现场录音录像):艺术履历表述;歌曲或音乐剧作品演唱;视唱练耳;舞蹈或武术(音乐自备)

(2)钢琴:练习曲一首;奏鸣曲快板乐章或中外大中型作品一首;视唱、视听模唱

1、专业考试初试均为面试,复试除现场需录音录像的专业外均为笔试。美术类、舞蹈编导、舞蹈编导(音乐剧)、音乐表演初复试同时进行;

2、摄影专业(图片摄影)/摄影专业(电视摄像)和摄影专业(照明艺术)初试为同一份xx,专业成绩通用;复试科目中影视作品分析xx为同一份xx,专业成绩通用;

3、媒体创意专业和媒体创意专业(影视制片)复试科目中影视作品分析为同一份xx,专业成绩通用;

4、如复试时笔试和面试时间有冲突,必须先参加笔试考试,然后调整时间参加面试录像;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媒体创意专业、媒体创意专业(影视制片)、新闻采编与制作、电视制片管理承认我校承担组织的浙江省编导文学类省统考成绩;

2、数字媒体艺术、摄影摄像技术、电视节目制作承认我校承担组织的浙江省摄制类省统考成绩;

3、主持与播音专业(公关礼仪)承认我校承担组织的浙江省播音主持类省统考成绩;

4、表演专业、舞蹈编导专业(音乐剧)承认我校承担组织的浙江省影视表演类省统考成绩;

5、舞蹈编导专业、音乐表演专业、美术类各专业承认浙江省相关类别省统考成绩;

6、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法汉双语播音)、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电视节目制作)、摄影(图片摄影)、摄影(电视摄像)、摄影(照明艺术)、录音艺术、录音艺术(音乐编辑)11个本科专业只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无需参加相关类别省统考专业,专业考试科目同非浙江生源。

1、专业考试包括初试、复试两个阶段。省外考点初试结束后请考生查看各考点公布的初试合格者名单;杭州考点初试结束后请考生登录浙江传媒学院招生网(网址:zsw.zjicm.edu.cn)查看初试合格者名单及复试安排,学校不再邮寄复试通知书。凡我校专业考试复试成绩合格者,由我校发放“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复试结果考生亦可通过学校招生网或168声讯台查询。

2、在承认我校艺术类专科专业校考成绩的省份,专业考试成绩本科专科通用;在艺术类专科专业承认省统考的省份,专业考试成绩按相关省招办规定执行。

1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填报志愿,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2、根据国家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如下: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序前25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学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当地普通类二本线的百分之七十),经当地考试院(招生办)审核同意,按专业考试成绩优先录取;其他考生英语单科成绩70分以上(含),按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2:8比例综合排序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英汉双语播音)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序前20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学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当地普通类二本线的百分之七十),经当地考试院(招生办)审核同意,按专业考试成绩优先录取;其他考生英语单科成绩105分以上(含),按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2:8比例综合排序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法汉双语播音)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序前10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学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当地普通类二本线的百分之七十),经当地考试院(招生办)审核同意,按专业考试成绩优先录取;其他考生英语单科成绩95分以上(含),按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2:8比例综合排序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礼仪文化)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序前30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学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当地普通类二本线的百分之七十),经当地考试院(招生办)审核同意,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其他考生英语单科成绩70分以上(含),按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2:8比例综合排序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情况下,按高考总成绩择优录取,且要求。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媒体创意专业、媒体创意专业(影视制片)、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电视节目制作)、摄影专业(图片摄影)、摄影专业(电视摄像)、摄影专业(照明艺术)、录音艺术专业、录音艺术专业(音乐编辑)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情况下,按高考总成绩择优录取,且要求。

表演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校考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序前12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学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经当地考试院(招生办)审核同意,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其他考生按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6:4比例综合排序择优录取。

美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美术类校考高考成绩达到了当地美术类本科投档线,经当地考试院(招生办)审核同意,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其他考生序择优录取;浙江省承认省统考成绩,

舞蹈编导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校考高考成绩达到了当地舞蹈类本科投档线,经当地考试院(招生办)审核同意,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其他考生承认省统考成绩,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舞蹈编导专业(音乐剧)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校考高考成绩达到了当地舞蹈类本科投档线,经当地考试院(招生办)审核同意,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其他考生承认省统考成绩,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承认各省统考成绩(山东生源除外),按各省考试院(招生办)规定的相关政策择优录取;山东省承认校考成绩,。

3、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院校{dy}志愿的考生,若{dy}志愿不满时,再录取院校第二志愿考生。

4、我校录取专业时设一定的分数级差,实行专业志愿级差方式,广电艺术类各专业志愿录取级差一般为5分,美术类各专业志愿录取级差一般为5分,音乐舞蹈类各专业志愿录取级差一般为5分。

5、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投档,但专业录取时以实考分为准,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者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6、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的相关规定执行。

7、考生持有近两年内获得的国家一、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专业考试优先录取。本院尤其欢迎各省、市少体校及应届高中毕业生在田径、xx操、武术、篮球、网球等方面确有专长的考生报考。

8、我校艺术类各专业最终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精神录取。

1、考生于2010年4月上旬登陆我校招生网查询系统查询艺术类专业考试是否合格,专业考试合格者登陆招生网核对系统核对考生信息。

2、本简章所公布的学费属2009年标准,供参考,如有变动,按2010年浙江省物价部门统一

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3、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xxx。

4、我校设有以下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2)“浙广集团”奖学金;(3)“湘广集团”创新基金;(4)“中广电”奖学金;(5)“现代集团”学生创新奖;(6)“广厦传媒”奖学金;(7)“有加利”奖学金;(8)“快客传媒”奖学金;(9)“中国移动”奖学金;(10)文理科新生奖学金和“南广”艺术类新生奖学金;(11)校内设有一、二、三等奖学金及各类单项奖学金。                                         针对全校困难学生的奖助学金有:(1)国家励志奖学金;(2)国家助学金;(3)金秋助学金;(4)飘萍奖学金。

5、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毕业资格后,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由学校推荐和指导毕业生自主就业。学校在每年的6月初、11月底举行两次就业招聘会,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电话0571-86832052

6、我校学生住宿实行公寓管理,根据浙江省物价统一核定,2009年学校住宿费每人每学年1200元。

7、学校成人教育各专业面向全国招收函授制本专科学生,详情请咨询继续教育学院,电话:0571-88293543、88024530,。

                          

                          

二○○九年十二月



点击数:157次



引文来源  
<#--{zx1}日志--> <#--推荐日志--> <#--引用记录--> <#--相关日志--> <#--推荐日志--> <#--推荐阅读--> <#--相关文章--> <#--右边模块结构--> <#--评论模块结构--> <#--引用模块结构-->
郑重声明:资讯 【浙江传媒学院2010年招生简章】由 发布,版权归原作者及其所在单位,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企业库qiyeku.com)证实,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若本文有侵犯到您的版权, 请你提供相关证明及申请并与我们联系(qiyeku # qq.com)或【在线投诉】,我们审核后将会尽快处理。
—— 相关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