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机场机坪改造工程助航灯光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哈尔滨机场机坪改造工程已由 民航局 以民航函[2010]19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民航专项基金与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bfb}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哈尔滨机场机坪改造工程,本次采购设备详见下表:
序号 名称及规格 数量 备注
1 高杆灯灯杆(H=25M) 8
2 光源9*1KW 171
2 机务配电亭20kw 10
供货期:签订供货合同后40天内到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
(1)必须是依据中国有关法律设立的,并在国内正式注册、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投标人若非相关设备的制造商,应具有上述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书。同一品牌的产品仅能授权一个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3)民航专用设备的制造商取得民航局颁发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进口民航专用产品须经过民航局认可并有国内机场的使用记录。
(4)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在国内设有常驻维修机构。
(5)近3年,具有国内机场类似设备供货业绩。
3.2投标人必须对整个采购项目投标,只对其中部分设备进行投标者,投标无效。
4. 投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 2010年 5 月 27 日至 2010 年 6 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进行投标报名或将报名资料传真进行投标报名或将报名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进行投标报名。
4.2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生产许可证、产品授权书、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等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夏勇
电话:13261011184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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