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新版《妇女权益保障规定》即将从下月起开始实施,其中较为引人注目的是在女员工性骚扰方面作出了前所未有的细化规则,即“妇联只要接到女职员受到性骚扰的投诉,不管是否属实,都会对该单位发出书面意见书,要求相关单位或企业立即采取措施,比如,将领导或老板办公室的木门改为玻璃门等”。 在看到上述被众多媒体誉为“全国xx”的保护女员工不受性骚扰的细则条文后,笔者在感到欣喜之余,不免也平添了几分疑虑。试想,对于好色成性的男上司,仅是将老板办公室的实木门改为玻璃门,就能够防止对女员工的性骚扰了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在笔者看来,男上司对女下属的性骚扰应该是一种广义的概念,它发生的场合与空间绝非仅是靠改换一扇透明门便可以一目了然的。换了玻璃门还有遮掩的门帘,扯下门帘还有无边的欲望,正所谓,治此而难治彼,治标而难治本。 事实上,在实际工作中发生性骚扰的时间和空间还是很多的,老板办公室只是其中的一个环节,除此之外,和老板出差的宾馆内、陪老板应酬的饭店里等等,都有可能发生性骚扰的现象,并且其严重程度或许要远远大于隔离在密封门之后的办公室内。所以笔者认为,若想真正屏蔽职场性骚扰现象,仅靠一扇不能及时升级的“防火墙”是远远不够的,还应从症结入手,治标更要治本。下面笔者就来简要谈一谈如何防止职场女员工被性骚扰的两个方面(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 宏观方面:明确立法+有效监督 男上司之所以喜欢骚扰女下属,甚至是公然侵犯女下属的身体,其根本性病因,笔者认为是一种在膨胀的权力下所滋生的无边欲望。我们可以假想一下,如果一个女员工同时遇到老板与乞丐的骚扰,她会怎样?显而易见,她面对乞丐的骚扰比面对老板的骚扰,要更有勇气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道理很简单,因为乞丐对她没有制约,而老板则掌握了她的饭碗。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女员工在遭受性骚扰后实际上博弈的是一种权力。所以笔者认为,若想从本质上改变职场中肆意蔓延的性骚扰,必须首先从根本上对为所欲为的职场权利欲加以制约,而如何去制约,这就得依靠相关法规的逐步完善以及切实有效的社会监督,因为,管制“权”的{wy}克星只有“法”。对于上述广州所修定的《妇女权益保障规定》,笔者认为,尽管这种新规细则在短期内还很难达到治本的效果,但它毕竟迈出了锐意改革与积极探索的{dy}步,值得提倡。 微观方面:勇于维权+自尊自爱 总之笔者认为,广州出台的“防骚扰细则”是否能够达到良好的效果,不但取决于制度的进一步具体化和完善化,同时更取决于女性员工对职场性骚扰的一种反抗的态度和决心。面对骚扰,请抛弃沉默的忍耐,选择豪迈的呐喊;面对抉择,请抛弃浮躁的利欲,选择理性的回归。(文/张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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