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像是得了精神强迫症一样,每天不讲话的时候想着的就是还有什么事情没有做。讲话的时候间接想着的还是什么事情没有做,好像就是忘记了什么事情一样。
我把事情都写在本子上,每天在那里看来看去,记来记去,划来划去。担心每一件事情没有做好,每一件事情没有做完。强迫症怎么出现的?我想可能与五月十八日接到的电话有关系:我十八号前还在想着魏应福的事情,怎么好长时间也不安排开庭 呢?十八号前打电话,一直是没有人接听的,我就全当安慰自己:“待着法院的传票吧。”可是等的是对方律师的电话“朱律师,你怎么不来开庭 呀?法官已经按自动撤诉处理了。”
我的头一下子大起来,心也剧烈的跳动起来。拿起来电话,我觉得怎么可能呢?我根本连传票也没有收到,怎么可能就开庭了呢?自从事律师职业以来我还从来没有不去开过庭的。
我又在想,是不是因为我转所了,传票寄到岳成去了,项杨没有收到寄给我呢?我又否定了这个想法,因为项杨根本不会不寄给我的。她肯定收到后就会寄给我的。而且{dy}次交费的通知都收到了,为什么传票会收不到呢?我打电话给主审的法官,还是没有人接听电话。我又打电话给对方律师,对方律师很不错,他对我讲,听法官讲,也是传票无人签收,给退回来了,是因为保险公司的代理人一直叫着要给按自动撤诉处理,结果法官就给做了笔录了。我解释了一下,我根本是没有收到传票。他说有可能的,因为传票是退回来的。
我谢过他,又给法官打电话,谢天谢地,终于打通了。法官很轻松的说,那就再寄一次吧。我关心的是开庭的传票还是让我去拿裁定的传票,问了一下,他也没有说按自动撤诉处理的事情,就直接说,开庭了。我问这个月可能开庭吗?他说要二十五号之后了。谢过他,哎,其实我又谢他什么呢?可能他根本就是写错了地址,所以导致我收不到传票,导致我现在精神紧张。
二十五号后,我再与法官联系,又联系不上了。结果事情在忙的时候,又有两个电话没有接听,拿出来看看,天,真是怕什么来什么,就是法院的电话没有接听——马上打回去,已经是占线了。再打,又无人接听了。打到总机,总机说不能上去对法官讲,因为他们门卫只有一个人,不能离开。他让我打到立案庭去。立案的法官说他不负责传达,而且他的那里显示的信息是18日后没有开庭的新的信息。
再打,打到书记员处,终于接通了——六月七号上午九时开庭!哎,精神紧张下来一些了。不过我觉得这件事情应该是造成了我的精神紧张之根源——说到底,可能是事情太多,怕事情做不好,对不起委托人。
不说这件事情了,讲讲今天的事情吧。
早上去闸北仲裁委员会查季建兵的案件,打车到了仲裁委员会下面,门卫对我讲,你来的不是时候呀,今天是周五,他们在开会,我们不能上去的。你更不能上去了。——呵呵,原来他们开会的时候我是不能上去的!对,我是不能上去的,那么,麻烦您给我转达一下吧?保安很为难的说,我们上去,他们也会说我们的。我生气了——他们的对外电话打不通,我只能冒雨前来,来了竟然说是开会不能上去,怎么能这样呢?我要上去——我对保安说,你不上去我就上去了。不然我就去劳动局投诉你们!保安只好带着为难的表情带我上了五楼。到了五楼,哪里有开会的影子?大家或坐在电脑前或在做其他的事情,反正空空的大厅里感觉就是休息的样子。我找到一个电脑前的工作人员,告诉他,我想查一个案件。他还没有查就说,如果你的裁决书上的人不在这里,就要等他们来了再查。结果一查电脑里的裁决书,仲裁员和书记员都已经不在这里工作了。他只好帮我去找,找前告诉我,他们刚搬家,案卷在哪里都不知道呢?即使今天翻,也不一定能翻出来。然后我等了一会,还是没有回音,也不见人去找。我又生气了——或许我看到这些不干活的人,就生气是因为自己是个急性子,觉得不干活可真是浪费时间,浪费生命,不仅是他人的,而且主要是自己的。
来了一个女同志,开始查我的证件,我告诉她全都给前面的那个人看过了。她又说你不是原来的代理律师,不行。除非你让当事人给我们一个证明,证明是他委托你来查案卷的。我说有的,我马上给你。她又说,那你查到后不能复印,我们不提供复印的服务。我说为什么?她说,我们在装修,没有复印机。我说可以,你就让工作人员陪我去外面复印,我付服务费用。她又告诉我,我们工作人员没有义务陪你到外面去。我说那我拿走自己复印,她说更不行。你要么带相机来拍照。要么摘抄!
我一屁股坐在椅子上,说“你就是找借口,不给我看,对不对?是不是因为你们可能今天找不到,就到处找借口。”她说不是,是我们的规定如此。我说,好,你给我看你们的规定。她拿不出,我说,你带我去见你们领导。她带我去了一个办公室,告诉我,领导出去开会了。
我说,你不要管我怎么复印了,你先给我找案卷,不然我去劳动局投诉你们。她说,我也欢迎。我说好呀,你先去给我找案卷。她一转身走了,留下一个人给我找案卷。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看看他们没有规律的找,我也汗颜,不是给我浪费时间嘛。我走了。
哎,生气。还是工作在大上海呢。
从昨天一直就想着戴国伟的案件,想来想去,可能警官根本不想给我们做什么鉴定。不过我们真的怀疑车辆是助动车的牌照,而实际是机动车。下午到了网上查来查去,还是昨天的材料,与委托人沟通 一下,委托人说,一定要做这个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的检验报告。我与xx联系一下,他一听我说要鉴定,就说,我给你看照片,我都有的。我说,我不认这个,现在上牌照的肯定是按非机动车上的,但是我怀疑它的排量已经达到了机动车的标准。涉及到刑事案件,我当然要慎重。xx不开心了——你来你来我这里说。我很忙的。
我相信他不忙的,他不想听我说,是因为他不想节外生支,再来个什么鉴定,万一真如我们所说,那么责任认定就不是初时的全责了,他的工作多出许多麻烦。
看看,能不让人郁闷吗?但是不管如何,我还是要维护我委托人的利益。周一去与他当面说,不同意我鉴定,我就不同意他的责任认定。向上面反映,相信还是有说理的地方。
其实让我们鉴定了又如何?如果结果还是非机动车,我们都xx了疑点,也都心服口服,有什么不好?
周五了,回家了,取保候审的警官也不懂,哎 ,总是说向上面汇报,时限都超过了。也不知公务员的法律知识怎么学的。
还能去办刑案!可是人身自由呀。
昨天还要去顾问单位处。先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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