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别 杜甫 兔丝附蓬麻, 引蔓故不长。嫁女与征夫, 不如弃路旁。 结发为君妻, 席不暖君床。暮婚晨告别, 无乃太匆忙! 君行虽不远, 守边赴河阳。妾身未分明, 何以拜姑嫜? 父母养我时, 日夜令我藏。生女有所归, 鸡狗亦得将。 君今往死地, 沉痛迫中肠。誓欲随君去, 形势反苍黄。 勿为新婚念, 努力事戎行!妇人在军中, 兵气恐不扬。 自嗟贫家女, 久致罗襦裳。罗襦不复施, 对君洗红妆。 仰视百鸟飞, 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 与君永相望! 杜甫“三别”中的《新婚别》,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xx形象。此诗采用独白形式,全篇先后用了七个“君”字,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读来深切感人。 这首诗大致可分为三段,也可以说是三层,但是这三层并不是平列的,而是一层比一层深,一层比一层高,而且每一层当中又都有曲折。这是因为人物的心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dy}段,从“兔丝附蓬麻”到“何以拜姑嫜”,主要是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这明显地表现在开头这两句:“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用比喻来引起的。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这时的心理状态。“兔丝”是一种蔓生的草,常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蓬”和“麻”也都是小植物,所以,寄生在蓬麻上的兔丝,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在封建社会里,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可是现在她嫁的是一个“征夫”,很难指望白头偕老,用“兔丝附蓬麻”的比喻非常贴切。“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这是一种加重的说法,为什么这位新娘子会伤心到这步田地呢?“结发为君妻”以下的八句,正是申明这个问题。“结发”二字,不要轻易读过,它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然而,谁知道这洞房花烛之夜,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呢!头{yt}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连你的床席都没有睡暖,这哪里象个结发夫妻呢?“无乃太匆忙”的“无乃”,是反问对方的口气,意即“岂不是”。如果是为了别的什么事,匆忙相别,也还罢了,因为将来还可以团圆,偏偏你又是到河阳去作战,将来的事且不说,眼面前,我这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怎么去拜见公婆、侍候公婆呢?古代婚礼,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要先告家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正名定分,才算成婚。“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两句,点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由是战争;同时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守边”战争。从诗的结构上看,这两句为下文“君今往死地”和“努力事戎行”张本。当时正值安史之乱,广大地区沦陷,边防不得不往内地一再迁移,而现在,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守边居然守到自己家门口来了,这岂不可叹?所以,我们还要把这两句看作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婉而多讽”的写法。 第二段,从“父母养我时”到“形势反苍黄”。新娘子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她关心丈夫的死活,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忠贞,要和他一同去作战。“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当年父母对自己非常疼爱,把自己当作宝贝儿似的。然而女大当嫁,父母也不能藏我一辈子,还是不能不把我嫁人,而且嫁谁就得跟谁。“鸡狗亦得将”,“将”字当“跟随”讲,就是俗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现在,“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你却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我还跟谁呢?想到这些,怎能不叫人沉痛得柔肠寸断?紧接着,新娘子表示:“我本来决心要随你前去,死也死在一起,省得牵肠挂肚。但又怕这样一来,不但没有好处,反而要把事情弄得糟糕,更复杂。xx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你带着妻子去从军,也有许多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没见过世面,更不用说是打仗了。真是叫人左右为难。这段话,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非常曲折、深刻。 诗的第三段,是从“勿为新婚念”到“与君永相望”。在这里,女主人公经过一番痛苦的倾诉和内心剧烈的斗争以后,终于从个人的不幸中、从对丈夫的关切中,跳了出来,站在更高的角度,把眼光放得更远了。“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她一变哀怨沉痛的诉说而为积极的鼓励,话也说得痛快,不象开始时候那样吞吞吐吐的了,她决定不随同丈夫前去,并且,为了使丈夫一心一意英勇杀敌,她表示了自己生死不渝的坚贞爱情。这爱情,是通过一些看来好象不重要,其实却大有作用的细节,或者说具体行动表达出来的。这就是“自嗟贫家女”这四句所描写的。新娘说,费了许久的心血好不容易才备办得一套美丽的衣裳,现在不再穿了。并且,当着你的面,我这就把脸上的脂粉洗掉。你走了以后,我更没心情梳妆打扮了。这固然是她对丈夫坚贞专一的爱情的表白,但是更可贵的,是她的目的在于鼓励丈夫,好叫他放心地、并且满怀信心、满怀希望地去杀敌。她对丈夫的鼓励是明智的。因为只有把幸福的理想寄托在丈夫的努力杀敌、凯旋归来上面,才有实现的可能。应该说,她是识大体,明大义的。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这四句是全诗的总结。其中有哀怨,有伤感,但是已经不象最初那样强烈、显著,主要意思还是在鼓励丈夫,所以才说出“人事多错迕”,好象有点人不如鸟,但立即又振作起来,说出了“与君永相望”这样含情无限的话,用生死不渝的爱情来坚定丈夫的斗志。 《新婚别》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xx艺术性结合的作品。诗人运用了大胆的浪漫的艺术虚构,实际上杜甫不可能有这样的生活经历,不可能去偷听新娘子对新郎官说的私房话。在新娘子的身上倾注了作者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另一方面,在人物塑造上,《新婚别》又具有现实主义的精雕细琢的特点,诗中主人公形象有血有肉,通过曲折剧烈的痛苦的内心斗争,{zh1}毅然勉励丈夫“努力事戎行”,表现战争环境中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变化,丝毫不感到勉强和抽象,而觉得非常自然,符合事件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并且深受感染。 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也是《新婚别》的一大艺术特点。诗人化身为新娘子,用新娘子的口吻说话,非常生动、逼真。诗里采用了不少俗语,这也有助于语言的个性化,因为他描写的本来就是一个“贫家女”。 此外,在押韵上,《新婚别》和《石壕吏》有所不同。《石壕吏》换了好几个韵脚,《新婚别》却是一韵到底,《垂老别》和《无家别》也是这样。这大概和诗歌用人物独白的方式有关,一韵到底,一气呵成,更有利于主人公的诉说,也更便于读者的倾听。(萧涤非)
垂老别 杜甫 四郊未宁静, 垂老不得安。子孙阵亡尽, 焉用身独完! 投杖出门去, 同行为辛酸。幸有牙齿存, 所悲骨髓干。 男儿既介胄, 长揖别上官。老妻卧路啼, 岁暮衣裳单。 孰知是死别, 且复伤其寒。此去必不归, 还闻劝加餐。 土门壁甚坚, 杏园度亦难。势异邺城下, 纵死时犹宽。 人生有离合, 岂择衰盛端!忆昔少壮日, 迟回竟长叹。 万国尽征戍, 烽火被冈峦。积尸草木腥, 流血川原丹。 何乡为乐土? 安敢尚盘桓!弃绝蓬室居, 塌然摧肺肝。 在平定安史叛乱的战争中,唐军于邺城兵败之后,朝廷为防止叛军重新向西进扰,在洛阳一带到处征丁,连老翁老妇也不能幸免。《垂老别》就是抒写一老翁暮年从军与老妻惜别的苦情。 一开头,诗人就把老翁放在“四郊未宁静”的时代的动乱气氛中,让他吐露出“垂老不得安”的遭遇和心情,语势低落,给人以沉郁压抑之感。他慨叹着说:子孙都已在战争中牺牲了,剩下我这个老头,又何必一定要苟活下来!话中饱蕴着老翁深重的悲思。现在,战火逼近,官府要我上前线,那么,走就走吧!于是老翁把拐杖一扔,颤巍巍地跨出了家门。“投杖出门去”,笔锋一振,暗示出主人公是一个深明大义的老人,他知道在这个多难的时代应该怎样做。但是他毕竟年老力衰了,同行的战士看到这番情景,不能不为之感叹欷歔。“同行为辛酸”,就势跌落,从侧面烘托出这个已处于风烛残年的老翁的悲苦命运。“幸有牙齿存,所悲骨髓干。”牙齿完好无缺,说明还可以应付前线的艰苦生活,表现出老翁的倔强;骨髓行将榨干,又使他不由得悲愤难已。这里,语气又是一扬一跌,曲折地展示了老翁内心复杂的矛盾和变化。“男儿既介胄,长揖别上官。”作为男子汉,老翁既已披上戎装,那就义无反顾,告别长官慷慨出发吧。语气显得昂扬起来。 接下去,就出现了全诗最扣人心弦的描写:临离家门的时候,老翁原想瞒过老妻,来个不辞而别,好省去无限的伤心。谁知走了没有几步,迎面却传来了老妻的悲啼声。啊!{wy}的亲人已哭倒在大路旁,褴褛的单衫正在寒风中瑟瑟抖动。这突然的发现,使老翁的心不由一下子紧缩起来。接着就展开了老夫妻间强抑悲痛、互相爱怜的催人泪下的心理描写:老翁明知生离就是死别,还得上前去搀扶老妻,为她的孤寒无靠吞声饮泣;老妻这时已哭得泪流满面,她也明知老伴这一去,十成是回不来了,但还在那里哑声叮咛:到了前方,你总要自己保重,努力加餐呀!这一小节细腻的心理描写,在结构上是一大跌落,把人物善良凄恻、愁肠寸断、难舍难分的情状,刻画得入木三分。正如吴齐贤《杜诗论文》所说:“此行已成死别,复何顾哉?然一息尚存,不能恝然,故不暇悲己之死,而又伤彼之寒也;乃老妻亦知我不返,而犹以加餐相慰,又不暇念己之寒,而悲我之死也。”究其所以感人,是因为诗人把“伤其寒”、“劝加餐”这类生活中极其寻常的同情劝慰语,分别放在“是死别”、“必不归”的极不寻常的特定背景下来表现。再加上无可奈何的“且复”,迥出人意的“还闻”,层层跌出,曲折状写,便收到了惊心动魄的艺术效果。 “土门”以下六句,用宽解语重又振起。老翁毕竟是坚强的,他很快就意识到必须从眼前凄惨的氛围中挣脱出来。他不能不从大处着想,进一步劝慰老妻,也似乎在安慰自己:这次守卫河阳,土门的防线还是很坚固的,敌军要越过黄河上杏园这个渡口,也不是那么容易。情况和上次邺城的溃败已有所不同,此去纵然一死,也还早得很哩!人生在世,总不免有个聚散离合,哪管你是年轻还是年老!这些故作通达的宽慰话语,虽然带有强自振作的意味,不能xx掩饰老翁内心的矛盾,但也道出了乱世的真情,多少能减轻老妻的悲痛。“忆昔少壮日,迟回竟长叹。”眼看就要分手了,老翁不禁又回想起年轻时候度过的那些太平日子,不免徘徊感叹了一阵。情思在这里稍作顿挫,为下文再掀波澜,预为铺垫。 “万国”以下六句,老翁把话头进一步引向现实,发出悲愤而又慷慨的呼声:睁开眼看看吧!如今天下到处都是征战,烽火燃遍了山冈;草木丛中散发着积尸的恶臭,百姓的鲜血染红了广阔的山川,哪儿还有什么乐土?我们怎敢只想到自己,还老在那里踌躇徬徨?这一小节有两层意思。一是逼真而广阔地展开了时代生活的画面,这是山河破碎、人民涂炭的真实写照。他告诉老妻:人间的灾难并不只是降临在我们两人头上,言外之意是要想开一些。一是面对凶横的敌人,我们不能再徘徊了,与其束手待毙,还不如扑上前去拚一场!通过这些既形象生动又概括集中的话语,诗人给我们塑造了一个正直的、豁达大度而又富有爱国心的老翁形象,这在中国诗史上还不多见。从诗情发展的脉络来看,这是一大振起,难舍难分的局面终将结束了。 “弃绝蓬室居,塌然摧肺肝。”到狠下心真要和老妻决别离去的时候,老翁突然觉得五内有如崩裂似的苦痛。这不是寻常的离别,而是要离开生于斯、长于斯、老于斯的家乡呵!长期患难与共、冷暖相关的亲人,转瞬间就要见不到了,此情此景,将何以堪!感情的闸门再也控制不住,泪水汇聚成人间的深悲巨痛。这一结尾,情思大跌,却蕴蓄着何等丰厚深长的意境:独行老翁的前途将会怎样,被扔下的孤苦伶仃的老妻将否陷入绝境,苍黄莫测的战局将怎样发展变化,这一切都将留给读者自己去体会、想象、思索……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这首叙事短诗,并不以情节的曲折取胜,而是以人物的心理刻画见长。诗人用老翁自诉自叹、慰人亦即自慰的独白语气来展开描写,着重表现人物时而沉重忧愤、时而旷达自解的复杂的心理状态;而这种多变的情思基调,又决定了全诗的结构层次,于谨严整饬之中,具有跌宕起伏、缘情宛转之妙。浦起龙在《读杜心解》中评此诗叙别妻,“忽而永诀,忽而相慰,忽而自奋,千曲百折,末段又推开解譬,作死心塌地语,犹云无一寸干净地,愈益悲痛”,是很有道理的。 杜甫高出于一般诗人之处,主要在于他无论叙事抒情,都能做到立足生活,直入人心,剖精析微,探骊得珠,通过个别反映一般,准确传神地表现他那个时代的生活真实,概括劳苦人民包括诗人自己的无穷辛酸和灾难。他的诗,博得“诗史”的美称,决不是偶然的。 (徐竹心)
无家别 杜甫 寂寞天宝后, 园庐但蒿藜。我里百余家, 世乱各东西。 存者无消息, 死者为尘泥。贱子因阵败, 归来寻旧蹊。 久行见空巷, 日瘦气惨凄。但对狐与狸, 竖毛怒我啼。 四邻何所有? 一二老寡妻。宿鸟恋本枝, 安辞且穷栖。 方春独荷锄, 日暮还灌畦。县吏知我至, 召令习鼓鞞。 虽从本州役, 内顾无所携。近行止一身, 远去终转迷。 家乡既荡尽, 远近理亦齐。永痛长病母, 五年委沟溪。 生我不得力, 终身两酸嘶。人生无家别, 何以为蒸黎! 《无家别》和“三别”中的其他两篇一样,叙事诗的“叙述人”不是作者,而是诗中的主人公。这个主人公是又一次被征去当兵的独身汉,既无人为他送别,又无人可以告别,然而在踏上征途之际,依然情不自禁地自言自语,仿佛是对老天爷诉说他无家可别的悲哀。 从开头至“一二老寡妻”共十四句,总写乱后回乡所见,而以“贱子因阵败,归来寻旧蹊”两句插在中间,将这一大段隔成两个小段。前一小段,以追叙发端,写那个自称“贱子”的军人回乡之后,看见自己的家乡面目全非,一片荒凉,于是抚今忆昔,概括地诉说了家乡的今昔变化。“寂寞天宝后,园庐但蒿藜”,这两句正面写今,但背后已藏着昔。“天宝后”如此,那么天宝前怎样呢?于是自然地引出下两句。那时候“我里百余家”,应是园庐相望,鸡犬相闻,当然并不寂寞;“天宝后”则遭逢世乱,居人各自东西,园庐荒废,蒿藜(野草)丛生,自然就寂寞了。一起头就用“寂寞”二字,渲染满目萧条的景象,表现出主人公触目伤怀的悲凉心情,为全诗定了基调。“世乱”二字与“天宝后”呼应,写出了今昔变化的原因,也点明了“无家”可“别”的根源。“存者无消息,死者为尘泥”两句,紧承“世乱各东西”而来,如闻“我”的叹息之声,强烈地表现了主人公的悲伤情绪。 前一小段概括全貌,后一小段则描写细节,而以“贱子因阵败,归来寻旧蹊”承前启后,作为过渡。“寻”字刻画入微,“旧”字含意深广。家乡的“旧蹊”走过千百趟,闭着眼都不会迷路,如今却要“寻”,见得已非旧时面貌,早被蒿藜淹没了。“旧”字追昔,应“我里百余家”;“寻”字抚今,应“园庐但蒿藜”。“久行见空巷,日瘦气惨凄。但对狐与狸,竖毛怒我啼。四邻何所有,一二老寡妻”,写“贱子”由接近村庄到进入村巷,访问四邻。“久行”承“寻旧蹊”来,传“寻”字之神。距离不远而需久行,见得旧蹊极难辨认,寻来寻去,绕了许多弯路。“空巷”言其无人,应“世乱各东西”。“日瘦气惨凄”一句,用拟人化手法融景入情,烘托出主人公“见空巷”时的凄惨心境。“但对狐与狸”的“但”字,与前面的“空”字照应。当年“百余家”聚居,村巷中人来人往,笑语喧阗;如今却只与狐狸相对。而那些“狐与狸”竟反客为主,一见“我”就脊毛直竖,冲着我怒叫,好象责怪“我”不该闯入它们的家园。遍访四邻,发现只有“一二老寡妻”还活着!见到她们,自然有许多话要问要说,但杜甫却把这些全省略了,给读者留下了驰骋想象的空间。而当读到后面的“永痛长病母,五年委沟溪”时,就不难想见与“老寡妻”问答的内容和彼此激动的表情。 “宿鸟恋本枝,安辞且穷栖。方春独荷锄,日暮还灌畦。”──这在结构上自成一段,写主人公回乡后的生活。前两句,以宿鸟为喻,表现了留恋乡土的感情。后两句,写主人公怀着悲哀的感情又开始了披星戴月的辛勤劳动,希望能在家乡活下去,不管多么贫困和狐独! {zh1}一段,写无家而又别离。“县吏知我至,召令习鼓鞞”,波澜忽起。以下六句,层层转折。“虽从本州役,内顾无所携”,这是{dy}层转折;上句自幸,下句自伤。这次虽然在本州服役,但内顾一无所有,既无人为“我”送行,又无东西可携带,怎能不令“我”伤心!“近行止一身,远去终转迷”,这是第二层转折。“近行”孑然一身,已令人伤感;但既然当兵,将来终归要远去前线的,真是前途迷茫,未知葬身何处!“家乡既荡尽,远近理亦齐”,这是第三层转折。回头一想,家乡已经荡然一空,“近行”、“远去”,又有什么差别!六句诗抑扬顿挫,层层深入,细致入微地描写了主人公听到召令之后的心理变化。如刘辰翁所说:“写至此,可以泣鬼神矣!”(见杨伦《杜诗镜铨》引)沈德潜在讲到杜甫“独开生面”的表现手法时指出:“……又有透过一层法。如《无家别》篇中云:‘县吏知我至,召令习鼓鞞。’无家客而遣之从征,极不堪事也;然明说不堪,其味便浅。此云‘家乡既荡尽,远近理亦齐’,转作旷达,弥见沉痛矣。” “永痛长病母,五年委沟溪。生我不得力,终身两酸嘶。”尽管强作达观,自宽自解,而最悲痛的事终于涌上心头:前次应征之前就已长期卧病的老娘在“我”五年从军期间死去了!死后又得不到“我”的埋葬,以致委骨沟溪!这使“我”一辈子都难过。这几句,极写母亡之痛、家破之惨。于是紧扣题目,以反诘语作结:“人生无家别,何以为蒸黎!”──已经没有家,还要抓走,叫人怎样做老百姓呢? 诗题“无家别”,{dy}大段写乱后回乡所见,以主人公行近村庄、进入村巷划分层次,由远及近,有条不紊。远景只概括全貌,近景则描写细节。第三大段写主人公心理活动,又分几层转折,愈转愈深,刻画入微。层次清晰,结构谨严。诗人还善用简炼、形象的语言,写富有特征性的事物。诗中“园庐但蒿藜”、“但对狐与狸”,概括性更强。“蒿藜”、“狐狸”,在这里是富有特征性的事物。谁能容忍在自己的房院田园中长满蒿藜?在人烟稠密的村庄里,狐狸又怎敢横行无忌?“园庐但蒿藜”、“但对狐与狸”,仅仅十个字,就把人烟灭绝、田庐荒废的惨象活画了出来。其他如“四邻何所有?一二老寡妻”,也是富有特征性的。正因为是“老寡妻”,所以还能在那里苟延残喘。稍能派上用场的,如果不是事前逃走,就必然被官府抓走。诗中的主人公不是刚一回村,就又被抓走了吗?诗用{dy}人称,让主人公直接出面,对读者诉说他的所见、所遇、所感,因而不仅通过人物的主观抒情表现了人物的心理状态,而且通过环境描写也反映了人物的思想感情。几年前被官府抓去当兵的“我”死里逃生,好容易回到故乡,满以为可以和骨肉邻里相聚了;然而事与愿违,看见的是一片“蒿藜”,走进的是一条“空巷”,遇到的是竖毛怒叫的狐狸,……真是满目凄凉,百感交集!于是连日头看上去也消瘦了。“日”无所谓肥瘦,由于自己心情悲凉,因而看见日光黯淡,景象凄惨。正因为情景交融,人物塑造与环境描写结合,所以能在短短的篇幅里塑造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反映出当时战区人民的共同遭遇,对统治者的残暴、腐朽,进行了有力的鞭挞。 郑东甫在《杜诗钞》里说这首《无家别》“刺不恤穷民也”。浦起龙在《读杜心解》里说:“‘何以为蒸黎?’可作六篇(指《三吏》《三别》)总结。反其言以相质,直可云:‘何以为民上?’”──意思是:把百姓逼到没法做百姓的境地,又怎样做百姓的主子呢?看起来,这两位封建时代的杜诗研究者对《无家别》的思想意义的理解,倒是值得参考的。(霍松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