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24 11:12:46 阅读11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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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9
9.1 一 规 定
9.1.1 本章适用于民用建筑群(住宅小区)及厂区的到外给水管网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
说明:
9.1.1 界定本章条文的适用范围。
9.1.2 输送生活给水的管道应采用塑料管、复合管、镀锌钢管或给水铸铁管。塑料管、复合管给水管的管材、配件,应是同一厂家的配套产品。
说明:
9.1.2 规定输送生活饮用水的给水管道应采用塑料管、复合管,镀锌钢管或给水铸铁管是为保证水体不在输送中受污染。强调管材、管件应是同一厂家的配套产品是为了保证管材和管件的匹配公差一致,从而保证安装质量,同时也是为了让管材生产厂家承担材质的连带责任。
9.1.3 架空或在地沟内敷设的室外给水管道其安装要求按室内给水管道的安装要求执行。塑料管道不得露天架空铺设,必须露天架铺设时应有保温和防晒等措施。
说明:
9.1.3 室外架空或在室外地沟内铺设给水管道与在室内铺设给水管道安装条件和办法相似,故其检验和验收的要求按室内给水管道相关规定执行。但室外架空管道是在露天环境中,温度变化波动大,塑料管道在阳光的紫外线作用下会老化,所以要求室外架空铺设的塑料管道必须有保温和防晒等措施。
9.1.4 消防水泵接合器及室外消火栓的安装位置、形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说明:
9.1.4 室外消防水泵接合器及室外消火栓的安装位置及形式是设计后,经当地消防部门综合当地情况按消防法规严格审定的,故不可随意改动。
9.2
主 控 项 目
9.2.1 给水管道在埋地敷设时,应在当地的冰冻线以下,如必须在冰冻线以下铺设时,应做可靠的保温防潮措施。在无冰冻地区,埋地敷设时,管顶的覆土埋深不得小于50mm,穿越道路部位的埋深不得小于700mm。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
说明:
9.2.1 要求将室外给水管道埋设在当地冰冻线以下,是为防止给水管道受冻损坏。调查时反映,一些特殊情况,如山区,有些管道必须在冰冻线以上铺设,管道的保温和防潮措施由于考虑不周出了问题,因此要求凡在冰冻线以上铺设的给水管道必须制定可靠的措施才能进行施工。
据资料介绍,地表0.5m以下的土层温度在{yt}内波动非常小,在此深度以下埋设管道,其中蠕变可视为不发生。另考虑到一般小区给水管道内压及外部可能的荷载,考虑到各种管材的强度,在汇总多家意见的基础上,规定在无冰冻地区给水管道管顶的覆土埋深不得小于500mm,穿越道路(含路面下)部位的管顶覆土埋深不得小于700mm。
9.2.2 给水管道不得直接穿越污水、化粪池、公共厕所等污染源。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
9.2.2 为使饮用水管道远离污染源,界定此条。
9.2.3 管道接口法兰、卡扣、卡箍等应安装在检查井或地沟内,不应埋在土壤中。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
9.2.3 法兰、卡扣、卡箍等是管道可拆卸的连接件,埋在土壤中,这些管件必然要锈蚀,控出后再拆卸已不可能。即或不控出不做拆卸,这些管件的所在部位也必然成为管道的易损部位,从而影响管道的寿命。
9.2.4 给水系统各种井室内的管道安装,如设计无要求,井壁距法兰或承口的距离:管径小于或等于450mm时,不得小于250mm;管径大于450mm时,不得小于350m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说明:
9.2.4 条文中尺寸是从便于安装和检修考虑确定的。
9.2.5 管网必须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检验方法:管材为钢管、铸铁管时,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降不应大于0.05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压力应保持不变,不渗不漏;管材为塑料管时,试验压力下,稳压1h压力降不大于0.05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压力应保持不变,不渗不漏。
说明:
9.2.5 对管网进行水压试验,是确保系统能正常使用的关键,条文中规定的试验压力值及不同管材的试压检验方法是依据多年的施工实践,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综合制订的。
9.2.6 镀锌钢管、钢管的埋地防腐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规定时,可按表9.2.6的规定执行。卷材与管材间应粘贴牢固,无空鼓、滑移、接口不严等。
检验方法:观察和切开防腐层检查。
说明:
9.2.6 本条文中镀锌钢管系指输送饮用水所采用的热镀锌钢管,钢管指输送消防给水用的无缝或有缝钢管。镀锌钢管和钢管埋地铺设时为提高使用年限,外壁必须采取防腐蚀涂料有沥青漆、环氧树脂漆、酚醛树脂漆等,涂覆方法可采用刷涂、喷涂、浸涂等。条文的表9.2.6中给定的是多年沿用的老方法,但因其价格廉,易操作,适用性好等特点仍采用,表中防腐层厚度可供涂覆其他防腐涂料时参考(对球墨铸铁给水管要求外壁必须刷沥青漆防腐)。
表9.2.6 管道防腐层种类
9.2.7 给水管道在竣工后,必须对管道进行冲洗,饮用水管道还要在冲洗后进行xx,满足饮用水卫生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冲洗水的浊度,查看有部部门提供的检验报告。
说明:
9.2.7 对输送饮用水的管道进行冲冼和xx是保证人们饮用到卫生水的两个关键环节,要求不仅要做到而且要做好。
一 般 项 目
9.2.8 管道的坐标、标高、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9.2.8的规定。
说明:
9.2.8 条文的规定是本关既实际可行,又能起到控制质量的情况下给出的。
表9.2.8 室外给水管道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钢管、塑料管、复合管
埋地
100
敷设在沟槽内
40
2
标高
铸铁管
埋地
+50
拉线和尺量检查
敷设在沟槽内
+30
钢管、塑料管、复合管
埋地
+50
敷设在沟槽内
+30
3
水平管纵横向弯曲
铸铁管
直段(25m以上)起点—终点
40
拉线和尺量检查
钢管、塑料管、复合管
直段(25m以上)起点—终点
30
9.2.9 管道和金属支架的涂漆应附着良好,无脱皮、起泡、流淌和漏涂等缺陷。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
说明:
9.2.9 钢材的使用寿命与涂漆质量有直接关系。也是人们的感观要求,故刷油质量必须控制好。
9.2.10 管道在连接应符合工艺要求,阀门、水表等安装位置应正确。塑料给水管道上的水表、阀门等设施其重量或启闭装置扭矩不得作用于管道上,当管径≥50mm时必须设独立的支承装置。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
说明:
9.2.10 目前给水塑料管的强度和刚度大都比钢管和给水铸铁管差,调查中发现,管径≥50mm的给水塑料管道由于其管道上的阀门安装时没采取相应的辅助固定措施,在多次开启或拆卸时,多数引起了管道破损漏水的情况发生。
9.2.11 给水管道与污水管道在不同标高平行敷设,其垂直间距在500mm以内时,给水管管径小于或等于200mm的,管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1.5m;管径大于200mm的,不得小于3m.
说明:
9.2.11 从便于检修操作和防止渗漏污染考虑预留的距离。
9.2.12 铸铁管承插捻口连接的对口间隙应不小于3mm,{zd0}间隙不得大于表9.2.12的规定。
说明:
9.2.12 限定铸铁管承插口的对口{zd0}间隙,主要为保证接口质量。
表9.2.12 铸铁管承插捻口的对口{zd0}间隙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9.2.13 铸铁管沿直线敷设,承插捻口连接的环型间隙应符合表9.2.13的规定;沿曲线敷设,每个接口允许有2?转角。
说明:
9.2.13 限定铸铁管承插口的环形间隙,主要为保证接口质量。
表9.2.13 铸铁管承插捻口的环型间隙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9.2.14 捻口用的油麻填料必须清洁,填塞后应捻实,其深度应占整个环型间隙深度的1/3。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说明:
9.2.14 给水铸铁管采用承插捻口连接时,捻麻是接口内一项重要工作,麻捻压的虚和实将直接影响管接口的严密性。提出深度占整个环形间隙深度的1/3是为进行施工过程控制时参考。
9.2.15 捻口用水泥强度应不低于32.5MPa,接口水泥应密实饱满,其接口水泥面凹入承口边缘的深度不得大于2m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验。
说明:
9.2.15 铸铁管的承插接口填料多年来一直采用石棉水泥或膨胀水泥,但石棉水泥因其中含有石棉绒,这种材料不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故这次将其删除,推荐采用硅酸盐水泥捻口,捻口水泥的强度等级不得低于32.5级。
9.2.16 采用水泥捻口的给水铸铁管,在安装地点侵蚀性的地下水时,应在接口处涂抹沥清防腐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
9.2.16 目的是防止有侵蚀性水质对接口填料造成腐蚀。
9.2.17 采用橡胶圈接口的埋地给水管道,在土壤或地下水对橡胶圈有腐蚀的地段,在回填土前应用沥青胶泥、沥青麻丝或沥青锯末等材封闭橡胶圈接口。橡胶圈接口的管道,每个接口的{zd0}偏转角不得超过表9.2.17的规定。
说明:
9.2.17 主要为保护橡胶圈接口处不受腐蚀性的土壤或地下水的侵蚀性损坏。条文还综合有关行标对橡胶圈接口{zd0}偏转角度进行了限定。
表9.2.17 橡胶圈接口{zd0}允许偏转角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9.3
主 控 项 目
9.3.1 系统必须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检验方法: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降不大于0.05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压力保持不变,不渗不漏。
说明:
9.3.1 根据调研及多年的工程实践,统一规定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这样既便于验收时掌握,也能满足工程需要。
9.3.2 消防管道在竣工前,必须对管道进行冲洗。
检验方法:观察冲洗出水的浊度。
说明:
9.3.2 消防管道进行冲洗的目的是为保证管道畅通,防止杂质、焊渣等损坏消火栓。
9.3.3 消防水泵接合和消火栓的位置标志应明显,栓口的位置应方便操作。消防水泵接合器和室外消火栓当采用墙壁式时,如设计未要求,进、出水栓口的中心安装高度距地面为1.10m,其上方应设有防坠落物打击的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说明:
9.3.3 消防水泵接合器和消火栓的位置标志应明显,栓口的位置应方便操作,是为了突出其使用功能,确保操作快捷。室外消防水泵接合器和室外消火栓当采用墙壁式时,其进、出水栓口的中心安装高度距地面为1.1m也是为了方便操作。因栓口直接设在建筑物外墙上,操作时必然紧靠建筑物,为保证消防人员的操作安全,故强调上方必须有防坠落物打击的措施。
一 般 项 目
9.3.4 室外消火栓和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各项安装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栓口安装设计允许偏差为±20m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说明:
9.3.4 为了统一标准,保证使用功能。
9.3.5 地下式消防水泵接合器顶部进水口或地下式消火栓顶部出水口与消防井盖底面的距离不得大于400mm,井内应有足够的操作空间,并设爬梯。寒冷地区井内应做防冻保护。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说明:
9.3.5 为了保证实用和便于操作。
9.3.6 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全阀门及止回阀安装位置和方向应正确,阀门启闭应灵活。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和手扳检查。
说明:
9.3.6 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全阀应进行定压(定压值应由设计给定),定压后的系统应能保证{zg}处的一组消火栓的水栓能有10—15m的充实水柱。
9.4
主 控 项 目
9.4.1 管沟的基层处理和井室的地基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
说明:
9.4.1 管沟的基层处理好坏,井室的地基是否牢固直接影响管网的寿命,一但出现不均匀沉降,就有可能造成管道断裂。
9.4.2 各类井室的井盖应符合设计要求,应有明显文字标识,各种井盖不得混用。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
说明:
9.4.2 强调井盖上必须有明显的中文标志是为便于查找和区分各井室的功能。
9.4.3 设在通车路面上下或小区道路下的各种井室,必须使用重型井圈和井盖,井盖上表面应与路面相平,允许偏差为±5mm。绿化带上和不通车的地方可采用轻型井圈天井盖,井盖的上表面应高出地坪50mm,并在井口周围以2%的坡度向外做水泥砂浆护坡。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说明:
9.4.3 调查时发现,许多小区的井圈和井盖在使用时轻型和重型不分,特别是用轻不用重,造成井盖损坏,给行车行人带来麻烦。这次对此突出做了要求。
9.4.4 重型铸铁或混凝土井圈,不得直接放在井室的砖墙上,砖墙上应做不小于80mm厚的细石混凝土垫层。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说明:
9.4.4 强调重型铸铁或混凝土井圈,不得直接放在井室的砖墙上,砖墙上应做不少于80mm厚的细石混凝土垫层,垫层与井圈间应用高强度等级水泥砂浆找平,目的是为保证井圈与井壁成为一体,防止井圈受力不均时或反复冻胀后松动,压碎井壁砖导致井室塌陷。
一 般 项 目
9.4.5 管沟的坐标、位置、沟底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说明:
9.4.5 本条界定了管沟的施工标准及应遵循的依据原则。
9.4.6 管沟的沟底层应是土层,或是夯实的回填上,沟底应平整,坡度应顺畅,不得有尖硬的物体、块石等。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
9.4.6 要求管沟的沟底应是原土层或是夯实的回填土,目的是为了管道铺设后,沟底不塌陷,要求沟底不得有尖硬的物体、块石,目的是为了保护管壁在安装过程中不受损坏。
9.4.7 如沟基为岩石、不易xx的块石或为砾石时,沟底应下挖100~200mm,填铺细砂或粒径不大于5mm的细土,夯实到沟底标高后,方可进行管道敷设。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说明:
9.4.7 针对沟基下为岩石、无法xx的块石或沟底为砾石层时,为了保护管壁在安装过程中及以后的沉降过程中不受损坏,采取的措施。
9.4.8 管沟回填土,管顶上部200mm以内应用砂子或无块石及冻土块的土,并不得用机械回填;管顶上部500mm以内不得回填直径大于100mm的块石和冻土块;500mm以上部分回填土中的块石或冻土块不得集中。上部用机械回填时,机械不得在管沟上行走。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说明:
9.4.8 本条文的规定是为了确保管道回填土的密实度和在管沟回填过程中管道不受损坏。
9.4.9 井室 的砌筑应按设计或给定的标准图施工。井室的底标高在地下水位以上时,基层应为素土夯实;在地下水位以下时,基层应打100mm厚的混凝土底板。砌筑应采用水泥砂浆,内表面抹灰后后应严密不透水。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说明:
9.4.9 本条系对井室砌筑的施工要求。检查时建议可参照有关土建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
9.4.10 管道穿过井壁处,应用水泥砂浆分二次填塞严密、抹平,不得渗漏。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
9.4.10 调查时发现,管道穿过井壁处,采用一次填塞易出现裂纹,二次填塞基本保证能xx裂纹,且表面也易抹平,故规定此条文。
10
10.1 一般
10.1.1 本章适用于民用建筑群(住宅小区)及厂区的室外排水管网安装质量检验与验收。
说明:
10.1.1 界定本章条文的适用范围。
10.1.2 室外排水管道应采用混凝土管、钢筋混凝土管、排水铸铁管或塑料管。其规格及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设计要求。
说明:
10.1.2 调查中反映,住宅小区的室外排水工程大部分还应用混凝土管、钢筋混凝土管、排水铸铁管,用的也比较安全,反映也较好,故条文中将其列入。以前常用的缸瓦管因管壁较脆,易破损,多数地区已不用或很少用,所以条文中没列入。近几年发展起来的各种塑料排水管如:聚氯乙烯直壁管、环向(或螺旋)加肋管、双壁波纹管、高密度聚乙烯双重壁缠绕管和非热塑性夹砂玻璃等已大量问世,由于其施工方便、密封可靠、美观、耐腐蚀、耐老化、机械强度好等优点已被多数用户所认可,在上海市已被大量采用,xx有取代其他排水管的趋势,故将其列入条文中。
10.1.3 排水管沟及井池的土方工程、沟底的处理;管道穿井壁处的处理、管沟及井池周围的回填要求等,均参照给水管沟及井室的规定执行。
说明:
10.1.3 排水系统的管沟及井室的土方工程,沟底的处理,管道穿井壁处的处理,管沟及井池周围的回填要求等与给水系统的对应要求相同,因此确定执行同样规则。
10.1.4 各种排水、池应按设计给定的标准图施工,各种排水井和化粪池均应用混凝土做底板(雨水井除外),厚度不小于100mm.
说明:
10.1.4 要求各种排水井和化粪池必须用混凝土打底板是由其使用环境所决定,调查时发现一些井池坍塌多数是由于混凝土底板没打或打的质量不好,在粪水的长期浸泡下出的问题。故要求必须先打混凝土底板后,再在其上砌井室。
10.2.
主 控 项 目
10.2.1 排水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无坡或倒坡。
检验方法:用水准仪、拉线和尺量检查。
说明:10.2.1 找好坡度直接关系到排水管道的使用功能,故严禁无坡或倒坡。
10.2.2 管道埋设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和通水试验,排水应畅通,无堵塞,管接口无渗漏。
检验方法:按排水检查井分段试验,试验水头应以试验段上游管顶加1m,时间不小于30min,逐段观察。
说明:10.2.2 排水管道中虽无压,但不应渗漏,长期渗漏处可导致管基下沉,管道悬空,因此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在两检查井间管道安装后,即应做灌水试验。通水试验检验排水使用功能的手段,随着从上游不断向下游做灌水试验的同时,也检验了通水的能力。
一 般 项 目
10.2.3 管道的坐标和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2.3的规定。
说明:
10.2.3 条文中的规定是本着既满足实际,又适当放宽情况下给出的。
表10.2.3 排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2
标高
埋地
+20
用水平仪、拉线和尺量
敷设在沟槽内
+20
3
水平管道纵横向弯曲
每5m长
10
拉线尺量
全长(两井间)
30
10.2.4 排水铸铁管采用水泥捻口时,油麻填塞应密实,接口水泥应密实饱满,其接口面凹入承口边缘且深度我就来得大于2m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说明:10.2.4 排水铸铁管和铸铁管在安装程序上、过程控制的内容上相似,施工检查可参照给水铸铁管承插接口的要求执行,但在材质上,通过的介质、压力上又不同,故应承认差别。但必须要保证接口不漏水。
10.2.5 排水铸铁管外壁耷安装前应除锈,涂二遍石油沥青漆。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说明:10.2.5 刷二遍石油沥青漆是为了提高管材抗腐蚀能力,提高管材使用年限。
10.2.6 承插接口拉巴特排水管道安装时,管道拓管件拉巴特承口应与水流方向相反。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10.2.6 承插接口的排水管道安装时,要求管道和管件的承口应与水流方向相反,是为了减少水流的阻力,提高管网使用寿命。
10.2.7 混凝土管或钢筋混凝土管采用抹带接口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抹带前应将管口的外壁毛,扫净,当管径小于或等于500mm时,抹带可一次完成;当管径大于500mm时,应分二次抹成,抹带不得有裂纹。
2 钢丝网应在管道就位前放入下方,抹压砂浆时应将钢丝网抹压牢固,钢丝不得外露。
3 抹带厚度不得小于管壁的厚度,宽度宜为80-100m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说明:
10.2.7 条文中控制规定是为确保抹带接口的质量,使管道接口处不渗漏。
10.3
主 控 项 目
10.3.1 沟基的处理和井池的底板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和尺量检查,检查混凝土强度报告。
说明:10.3.1 如沟基夯实和支墩大小、尺寸、距离,强度等不符合要求,待管道安装上,土回填后必须造成沉降不均,管道或接口处将受力不均而断裂。如井池底板不牢,给管网带来损坏。因此必须重视排水沟管基的处理和保证井池的底板强度。
10.3.2 排水检查井、化粪池的底板及进、出水管的标高,必须符合设计,其允许偏差为±15mm。
检验方法:用水准仪及尺量检查。
说明:10.3.2 检查井、化粪池的底板及进出水管的标高直接影响水系统的使用功能,一处变动迁动多处。故相关标高必须严格控制好。
一 般 项 目
10.3.3 井、池的规格、尺寸和位置应正确,砌筑和抹灰符合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及尺量检查。
说明:10.3.3 由于排水井池常期处在污水浸泡中,故其砌筑和抹灰等要求应比给水检查井室要严格。
10.3.4 井盖选用应正确,标志应明显,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说明:10.3.4 排水检查井是住宅小区或厂区中数量最多的一种检查井,其井盖混用情况也最严重,损坏也最严重,群众意见也{zd0},故在通车路面下或小区管道下的排水池也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第9.4.3条、条9.4.4条的规定。
11
11.1
11.1.1 本章适用于厂区及民用建筑群(信宅小区)的饱和蒸汽压力不大于0.7MPa、热水温度不超过130℃的室外供热管网安装工程的质量应检验与验收。
说明:
11.1.1 根据国内采暖系统蒸汽压力及热水温度的现状,对本章的适用范围做出了规定。
11.1.2 供热管网的管材应按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径小于或等于40mm时,应使用焊接钢管。
2 管径为50-200mm时,应使用焊接钢管或无缝钢管。
3 管径小于200mm时,应使用螺旋焊接钢管。
说明:11.1.2 对供热管网的管材,首先规定应按规定要求,对设计未注明时,规定中给出了管材选用的推荐范围。
11.1.3 室外供热管道连接均应采用焊接连接。
说明:11.1.3 为保证管网安装质量,尽量减少渗漏可能性采用焊接。
11.2
主 控 项 目
11.2.1 平衡阀及调节阀型号、规格及公称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后应根据系统要求进行调试,并作出标志。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及产品合格证,并现场观察调试结果。
说明:11.2.1 在热水采暖的室外管网中,特别是枝状管网,装设平衡阀或调节阀已成为各用户之间压力平衡的重要手段。本条规定,施工与验收应符合设计要求并进行调试。
11.2.2 供热管网的管材应按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径小于或等40mm时,应使用焊接钢管。
2 管径为54-200mm时,应使用焊接钢管或无缝钢管。
3 管径小于200mm时,应使用螺旋焊接钢管。
说明:11.2.2 供热管道的直埋敷设渐多并已基本取代地沟敷设。本条文对直埋管道的预热伸长、三通加固及回填等的要求做了规定。
11.2.3 补偿器的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进行预拉伸。管道固定支架的位置和构造必须符合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并查验预拉伸记录。
说明:11.2.3 补偿器及固定支架的正确安装,是供热管道解决伸缩补偿,保证管道不出现破损所不可缺少的,本条文规定,安装和验收应符合设计要求。
11.2.4 检查井室、用户入口处管道布置应便于操作及维修,支、吊、托架稳固,并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观察检查。
说明:11.2.4 采暖用户装置设于室外者很多。用户入口装置及检查应按设计要求施工验收,以方便操作与维修。
11.2.5 直埋管道的保温应符合设计要求,接口在现场发泡时,接头处厚度一致,接头处保护层必须与管道保护层成一体,符合防潮防水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观察检查。
说明:11.2.5 与地沟敷设相比,直埋管道的保温构造有着更高的要求,接地处现场发泡施工时更须注意,本条规定应遵照设计要求。
一 般 项 目
11.2.6 管道水平敷设其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用水准仪(水平尺)、拉线和尺量检查。
说明:11.2.6 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以便于排气、泄水及凝结水的流动。
11.2.7 除污器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位置和方向应正确。管网冲洗后应xx内部污物。
检验方法:打开清扫口检查。
说明:11.2.7 为保证过滤效果,并及时xx脏物。
11.2.8 室外供热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2.8的规定。
说明:11.2.8 本条规定基本延用《验评标准》第8.0.16条内容。经实践验证可行,在控制管道安装允许偏差上是必须的,因此列入本条。
表11.2.8 室外供热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2
标高(mm)
敷设在沟槽内及架空
+10
尺量检查
埋地
+15
3
水平管道纵、横方向弯曲(mm)
每1m
管径≤100mm
1
用水准仪(水平尺)、直尺、拉线
管径>100mm
1.5
全长(25m以上)
管径≤100mm
≯13
管径>100mm
≯25
4
弯管
椭圆率
管径≤100mm
8%
用外卡钳和尺量检查
管径>100mm
5%
折皱不平度(mm)
管径≤100mm
4
管径125—200mm
5
管径250—400mm
7
11.2.9 管道焊口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于5.3.8的规定。
说明:11.2.9 见本规范第5.3.8条说明。
11.2.10 管道及管件焊接的焊缝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焊缝外形尺寸应符合图纸和工艺文件的规定,焊缝高度不得低于母材表面,焊缝与母材应圆滑过渡;
2 焊缝及热影响区表面应无裂纹、未熔合、未焊透、夹渣、弧坑和气孔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11.2.10 为保证焊接质量,对焊缝质量标准提出具体要求。
11.2.11 供热管道的供水管或蒸汽管,如设计无规定时,应敷设在载热介质前进方向的右侧或上方。
说明:11.2.11 为统一管道排列和便于管理维护。
11.2.12 地沟内的管道安装位置,其净距(保温层外表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与沟壁 100 150mm
与沟底 100 200mm
与沟顶(不通行地沟) 50 100mm
(半通行和通行地沟) 200 300m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说明:
11.2.12 主要为便于安装和检修。
11.2.13 架空敷设的供热管道安装高度,如设计列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以保温层外表计算);
1 人行地区,不小于2.5m。
2 通行车辆地区,不小于4.5m。
3 跨越铁路,距轨顶不小于6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说明:
11.2.13 主要在设计无要求时为保证和统一架空管道有足够的高度,以免影响行人或车辆通行。
11.2.14 防锈漆的厚度应均匀,不得有脱皮、起泡、流淌和漏涂等缺陷。
检验方法:保温前观察检查。
说明:
11.2.14 保证涂漆质量,利于防锈。
11.2.15 管道保温层的原度和平整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4.8的规定。
说明:
11.2.15 见本规范第4.4.8条说明。
11.3
主 控 项 目
11.3.1 供热管道的水压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检验方法:在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降不大于0.05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下检查,不渗不漏。
说明:11.3.1 沿用原《规范》第8.2.10条。据调查,该条文规定的试验压力适用可行,因此引入本条文内。
11.3.2 管道试压合格后,应进行冲洗。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以水色不浑浊为合格。
说明:11.3.2 为保证系统管道内部清洁,防止因泥沙等积存影响热媒正常流动。
11.3.3 管道冲洗完毕应通水、加热,进行试运行和调试。当不具备加热条件时,应延期进行。
检验方法:测量各建筑物热力入口处供回水温度及压力。
说明:11.3.3 对于室外供热管道功能的最终调试和检验。
11.3.4 供热管道作水压试验时,试验管道上的阀门应开启,试验管道与非试验管道应隔断。
检验方法:开启和关闭阀门检查。
说明:11.3.4 为保证水压试验在规定管段内正常进行。
12
12.1
12.1.1 中水系统中的原水管道管材及配件要求按本规范第5章执行。
说明:
12.1.1 因中水水源多取自生活污水及冷却水等,故原水管道材及配件要求应同建筑排水管道。
12.1.2 中水系统给水管道及排水管道检验标准按本规范第4、5两章规定执行。
说明:
12.1.2 建筑中水供水及排水系统与室内给水及排水系统仅水质标准不同,其他均无本质区别,xx可以引用室内给水排水有关规范条文。
12.1.3 游泳池排水系统安装、检验标准等按村规范第5章相关规定执行。
说明:
12.1.3 游泳池排水管材及配件应由耐腐蚀材料制成,其系统安装与检验要求与室内排水系统安装及检验要求应xx相同,故可引用本规范第5章相关内容。
12.1.4 游泳池水加热系统安装、检验标准等均按本规范第6章相关规定执行。
说明:
12.1.4 游泳池水加热系统与热水供应加热系统基本相同,故系统安装、检验与验收应与本规范第6章相关规定相同。
12.2
主 控 项 目
12.2.1中水高位水箱应与生活高位水箱分设在不同的房间内,如条件不允许只能设在同一房间时,与生活高位水箱的净距离应大于2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说明:
12.2.1 为防止中水污染生活饮用水,对其水的设置做出要求,以确保使用安全。
12.2.2 中水给水管道不得装设取水水嘴。便器冲洗宜采用密闭型设备和器具。绿化、浇洒、汽车冲洗宜采用壁式或地下式的给水栓。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
12.2.2 为防止误饮、误用。
12.2.3 中水供水管道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给水管道连接,并应采取下列措施:
1 中水管道外壁应涂浅绿色标志;
2 中水池(箱)、阀门、水表及给水栓均应有“中水”标志。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
12.2.3 为防止中水污染生活饮用水的几项措施。
12.2.4 中水管道不宜暗装于墙和楼板内。如必须暗装于墙槽内时,必须在管道上有明显且不会脱落的标志。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
12.2.4 为方便维修管理,也是防止误接、误饮、误用的措施。
一 般 规 定
12.2.5 中水给水管道管材及配件应采用耐腐蚀的给水管管材及附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
12.2.5 中水供水需经过化学xxxx处理,故对中水供水管道及配件要求为耐腐蚀材料。
12.2.6 中水管道与生活饮用水管道、排水管道平等埋设时,其水平净距离不得小于0.5m;交叉埋设时,中水管道应位于生活饮用水管道下面,排水管道的上面,其净距离不应小于0.15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说明:
12.2.6 为防止中水污染生活饮用水,参照CECS30:91第7.1.4条编写
12.3
主控项目
12.3.1 游泳池的给水口、回水口、泄水口应采用耐腐蚀的铜、不锈钢、塑料等材料制造。溢流槽、格栅应为耐腐蚀材料制造,并为组装型。安装时其外表面应与池壁或池底面相平。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
12.3.1 因游泳池水多数都循环使用且经加药xx,故要求游泳池的给水、排水配件应由耐腐蚀材料制成。
12.3.2 游泳池的毛发聚集器应采用铜或不锈钢等耐腐蚀材料制造,过滤筒(网)的孔径应不大于3mm,其面积应为连接管截面积的1.5—2倍。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计算方法。
说明:
12.3.2 毛发聚集器是游泳池循环水系统中的主要设备之一,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制成。
12.3.3 游泳池地面,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冲洗排水流入池内。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
12.3.3 防止清洗、冲洗等排水流入游泳池内而污染池水的措施。
一 般 规 定
12.3.4 游泳池循环水系统加药(混凝剂)的药品溶解池、溶液池及定量投加设备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制作。输送溶液的管道应采用塑料管、胶管或铜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
12.3.4 因游泳池循环水需经加药xx,故其循环管道应由耐腐蚀材料制成。
12.3.5 游泳池的浸脚、浸腰xx的给水管、投药管、溢流管、循环管和泄空管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制成。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
12.3.5 加药、投药和输药管道也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制成,保证使用安全。
12.3.6 为保证使用卫生条件,本条所列管道均采用耐腐蚀管材。
13
13.1
13.1.1 本章适用于建筑供热和生活热水供应的额定工作压力不大于1.25MPa、热水温度不超过130℃的整装蒸汽和热水锅炉及辅助设备安装工程的质检验与验收。
说明:
13.1.1 根据目前锅炉市场整装锅炉的炉型,吨位和额定工作压力等技术条件的变化及城市供暖向集中供热发展的趋势,以及绝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锅炉安装队伍所具有的施工资质等级的情况,将本章的适用范围规定为“锅炉额定工作压力不大于1.25MPa,热水温度不超过130”℃的整装蒸汽和热水锅炉及级辅助设备”的安装。属于现场组装的锅炉(包括散装锅炉和组装锅炉)的安装应暂按行业标准《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BJ27—96(以下简称《工业锅炉验收规范》)规定执行。
本章的规定同时也适用于燃油和燃气的供暖和供热水整装锅炉及辅助设备的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
13.1.2 适用于本章的整装锅炉及辅助设备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除应按本规范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规定。
说明:
13.1.2 供热锅炉安装工程不仅应执行建筑施工质量检验和验收的规范规定,同时还应执行国家环保、消防及安全监督等部门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规定,以保证锅炉安全运行和使用功能。
本规范未涉及到的燃油锅炉的供油系统,燃气的供气系统,输煤系统及自控系统等的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和验收应执行相关行业的质量检验和验收规范及标准。
13.1.3 管道、设备和容器的保温,应在防腐和水压试验合格后进行。
说明:
13.1.3 主要为防止管道、设备和容器未经试压和防腐就保温,不易检查管道、设备和容器自身和焊口或其他形式接口的渗漏情况和防腐质量。
13.1.4 保温的设备和容器,应采用粘接保温钉固定保温层,其间距一般为200mm。当需采用焊接勾钉固定保温层时,其间距一般为250mm。
说明:
13.1.4 为便于施工,并防止设备和容器的保温层脱落,规定保温层应采用钩钉或保温钉固定,其间距是根据调研中综合大多数施工企业目前施工经验而规定的。
13.2 锅 炉 安 装
主 控 项 目
13.2.1 锅炉设备基础的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基础的坐标、标高、几何尺寸和螺栓孔位置应符合表13.2.1的规定。
说明:
13.2.1 为保证设备基础质量,规定了对锅炉及辅助设备基础进行工序交接验收时的验收标准。表13.2.1参考了国家标准《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92和《验评标准》的有关标准和要求。
表13.2.1 锅炉辅助设备基础的允许偏差检验方法
7
坚向偏差
每米
5
经纬仪或吊线和尺量
全高
10
8
预埋地脚螺栓
标高(顶端)
+20,0
水准仪、拉线和尺量
中心距(根部)
2
9
预留地脚螺栓孔
中心位置
10
尺量
深度
-20,0
孔壁垂直度
10
吊线和尺量
10
预埋活动地脚螺栓锚板
中心位置
5
拉线和尺量
标高
+20,0
水平度(带槽锚板)
5
水平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水平度(带螺纹孔锚板)
2
13.2.2 非承压锅炉,应严格按设计或产品说明书的要求施工。锅顶筒顶部必须敞口或装设大气连通管,连通管上不得安装阀门。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或产品说明书检查。
说明:
13.2.2 根据调研,近几年非承压热水锅炉(包括燃油、燃气的热水锅炉)被广泛采用,各地技术监督部门已经对非承压锅炉的安装和使用进行监管。非承压锅炉的安装,如果忽视了它的特殊性,不严格按设计或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施工,也会造成不安全运行的隐患。非承压锅炉最特殊的要求之一就是锅筒顶部必须敞口或装设大气连通管。
13.2.3 以天然气为燃料的锅炉的天燃气释放管或大气排放管不得直接通向大气,应通向设计图纸检查。
说明:
13.2.3 因为天然气通过释放管或大气排放管直接向大气排放是十分危险的,所以不能直接排放,规定必须采取处理措施。
13.2.4 两台或两台以上燃油锅炉共用一个烟囱时,每一台锅炉烟道上均应配备风阀或挡板装置,并应具有操作调节和闭锁功能。
检验方法:观察和手扳检查。
说明:
13.2.4 燃油锅炉是本规范新增的内容,参考美国《燃油和天然气单燃器锅炉炉膛防爆法规》(NFPA85A—82)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安全运行而增补了此条规定。
13.2.5 锅炉的锅筒和水冷壁的下集箱及后棚管的后集箱的{zd1}处排污阀及排污管道不得采用螺纹连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
13.2.5 主要是为了保证阀门与管道,管道与管道之间的连接强度和可靠性,避免锅炉运行事故,保证操作人员人身安全。
13.2.6 锅炉的汽、水系统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的压力应符合表13.2.6的规定。
说明:
13.2.6 根据《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参考了《工业锅炉验收规范》做了适当修改。为保证非承压锅炉的安全运行,对非承压锅炉本体及管道也应进行水压试验,防止渗、漏。其试验标准按工作压力小于0.6MPa时,试验压力不小于1.5P+0.2MPa的标准执行,因其工作压力为0,所以应为0.2MPa。
表13.2.6 水压试验压力规定
P>1.18
1.25P
2
可分式省煤器
P
1.25P+0.5
3
非承压锅炉
大气压力
0.2
注:(1)工作压力P对蒸汽锅炉指锅筒工作压力,对热水锅炉额定出水压力;
(2)铸铁锅炉水压试验同热水锅炉;
(3)非承压锅炉水压试验压力为0.2MPa,试验期间压力应保持不变。
检验方法:
1.在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降不超过0.02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压力不降,不渗、不漏;
2.观察检查,不得有残余变形,受压元件金属和焊缝上不得有水珠和水雾。
13.2.7 机械炉排安装完毕后应做冷态运转试验,连续运转时间应少于8h。
检验方法:观察运转试验全过程。
说明:
13.2.7 原《规范》的规定,据调查该条经多年实践是实用的,主要为保证锅炉安全可靠地运行。
13.2.8 锅炉本体管道及管件焊接的焊缝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焊缝表面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11.2.10条的规定。
2 管道焊口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5.3.8的规定。
3 无损探伤的检测结果应符合锅炉本体设计的相关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和检验无损探伤检测报告。
说明:
13.2.8 保留原《规范》的规定,作为对锅炉安装焊接质量检验的标准。“锅炉本体管道”是指锅炉“三阀”(主汽阀或以水阀、安全阀、排污阀)之内的与锅炉锅筒或集箱连接的管道。
本条第3款所规定的“无损探伤的检测结果应符合锅炉本体设计的相关要求”,是指探伤数量和等级要求,为了保证安装焊接质量不低于锅炉制造的焊接质量。
一 般 项 目
13.2.9 锅炉安装的坐标、标高、中心线和垂直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3.2.9的规定。
说明:
13.2.9 主要为保证工程质量,控制锅炉安装位置。
表13.2.9 炉安装的允许偏差检验方法
13.2.10 组装链条炉排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3.2.10的规定。
说明:
13.2.10 参照《工业锅炉验收规范》及《链条炉排技术条件》(JBJ3271—83)的有关规定,主要为检验锅炉炉排组装后或运输过程中是否有损坏或变形,控制炉排组装质量,保证锅炉安全运行。
表13.2.10 组装链条炉排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8
两墙板的顶面在同一水平面上相对高差
5
水准仪、吊线和尺量
9
前轴、后轴的水平度
长度1/1000
拉线、水平尺和尺量
10
前轴和后轴和轴心线相对标高差
5
水准仪、吊线和尺量
11
各轨道在同一水平面上的相对高差
5
水准仪、吊线和尺量
12
相邻两轨道间的距离
±2
钢丝线和尺量
13.2.11 往复炉排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3.2.11的规定。
说明:
13.2.11 参考《工业锅炉验收规范》的有关标准,主要为控制炉排安装偏差,保证锅炉可靠运行。
表13.2.11 往复炉排安装的允许偏差检验方法
3
两侧板的垂直度,全高
3
吊线和尺量
4
两侧板间对角线的长度之差
5
钢丝线和尺量
5
炉排片的纵向间隙
1
钢板尺量
6
炉排片两侧的间隙
2
13.2.12 铸铁省煤器破损的肋片数不应大于总肋片数的5%,有破损肋片的根数不应大于总根数的10%。
铸铁省煤器支承架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3.2.12的规定。
说明:
13.2.12 参考了原《规范》和《工业锅炉质量分等标准》(JB/DQ9001—87)的规定,将原规定每根管肋片破损数不得超过总肋片数的10%修改为5%,提高了对省煤器的质量要求。
表13.2.12 铸铁省煤器支承架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13.2.13 锅炉本体安装应按设计或产品说明书要求布置坡度并坡向排污阀。
检验方法:用水平尺或水准仪检查。
说明:
13.2.13 主要为便于排空锅炉内的积水和脏物。
13.2.14 锅炉由炉底送风的风室及锅炉底座与基础之间必须封、堵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
13.2.14 根据整装锅炉安装施工的质量通病而规定,减少锅炉送风的漏风量。
13.2.15 省煤器的出口处(或入口处)应按设计或锅炉图纸要求安装阀门和管道。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检查。
说明:
13.2.15 根据《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程》和《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程》规定,省煤器的以口处或入口处应安装安全阀、截止阀、止回阀、排气阀、排水管、旁通烟道、循环管等等,而有些设计者在设计时或者标注不全,或者笼统提出按有关规程处理,而施工单位则往往疏忽,造成锅炉运行时存在不安全隐患。
13.2.16 电动调节机构与电动执行机构的转臂应在同一平面内动作,传动部分应灵活、无空行程及卡阻现象,其选种及伺服时间应满足使用要求。
检验方法:操作时观察检查。
说明:
13.2.16 由于电动调节阀越来越普遍地使用,为保证确实发挥其调节和经济运行功能而规定的条款。
13.3
主 控 项 目
13.3.1 辅助设备基础的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基础坐标、标高、几何尺寸螺栓孔位置必须符合规范表13.2.1的规定。
说明:
13.3.1 同第13.2.1条。
13.3.2 风机试运转,轴承温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滑动轴承温度{zg}不得超过60℃。
2 滚动轴承温度{zg}不得超过80℃。
检验方法:用测振仪表检查。
说明:
13.3.2 为保证风机安装的质量和安全运行,参考了《工业锅炉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13.3.3 分汽缸(分水器、集水器)安装前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检验方法:试验压力下10min内无压降、无渗漏。
说明:
13.3.3 为保证压力容器在运行中的安全可靠性,因此予以明确和强调。
13.3.4 敞口箱、罐安装前应做满水试验;密闭箱、罐应以工作压力的1.5倍作水压试验,但不得小于0.4MPa。
检验方法:满水试验满水后静置24h不渗不漏;水压试验在试验压力下10min内无压降,不渗不漏。
说明:
13.3.4 在调研中反映有的施工单位,对敞口箱、罐在安装前不作满水试验,结果投入使用后渗、漏水情况发生。为避免通病,故规定满水试验应静置24h,以保证满水试验的可靠性。
13.3.5 地下直埋油罐在埋地前应做气密性试验,试验压力降不应小于0.03MPa。
检验方法:试验压力下观察30min不渗、不漏,无压降。
说明:
13.3.5 参考美国《油燃烧设备的安装》(NFPA31)中的同类设备的相关规定而制定的条款,主要是为保证储油罐体不渗、不漏。
13.3.6 连接锅炉及辅助设备工艺管道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系统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系统{zd0}工作压力的1.5倍。
检验方法:在试验压力10min内压力降不超过0.05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进行检查,不渗不漏。
说明:
13.3.6 为保证管道安装质量,所以作为主控项目予以规定。
13.3.7 各种设备主要操作通道的净距如设计不明确时不应小于1.5m,辅助的操作通道净距不应小于0.8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说明:
13.3.7 主要为便于操作人员迅速处理紧急事故以及操作和维修。
13.3.8 管道连接的法兰、焊缝和连接管件以及管道上的仪表、阀门的安装位置应便于检修,并不得紧贴墙壁、楼板或管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
13.3.8 根据调研,一些施工人员随意施工,常有不符合规范要求和不方便使用单位管理人员操作和检修的情况发生。本条规定是为了引起施工单位的重视。
13.3.9 管道焊接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11.2.10条要求和表5.3.8的规定。
说明:
13.3.9 根据《验评标准》的相关规定而制定的标准。
一 般 项 目
13.3.10 锅炉辅助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3.3.10的规定。
说明:
13.3.10 根据《验评标准》的相关规定而制定的标准。
表13.3.10 锅炉辅助设备安装抽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2
各种静置设备(各种容器、箱、罐等)
坐标
15
经纬仪、拉线和尺量
标高
±5
水准仪、拉线和尺量
垂直度(1m)
2
吊线和尺量
3
离心式水泵
泵体水平度(1m)
0.1
水平尺和塞尺检查
联轴器同心度
轴向倾斜(1m)
0.8
水准仪、百分表(测微螺钉)和塞尺检查
径向位移
0.1
13.3.11 连接锅炉及辅助设备的工艺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
应符合表13.3.11的规定
说明:
13.3.11 为明确和统一整装锅炉安装工艺管道的质量验收标准而制定的。此标准高于工业管道而低于室内采暖管道的标准,参考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184—93)的相关规定。
表13.3.11 工艺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2
标高
架空
±15
水准仪、拉线和尺量
地沟
±10
3
水平管道纵、横方向弯曲
DN≤100mm
2‰,{zd0}50
直尺和拉线检查
DN>100mm
3‰,{zd0}70
4
立管垂直
2‰,{zd0}15
吊线和尺量
5
成排管道间距
3
直尺尺量
6
交叉管的外壁或绝热层间距
10
13.3.12 单斗式提升机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导轨的间距偏差不大于2mm。
2 垂直式导轨的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倾斜式导轨的倾斜度偏差不大于2‰。
3 料斗的吊点与料斗垂心在同一垂线上,重合度偏差不大于10mm。
4 行程开关位置应准确,料斗运行平稳,翻转灵活。
检验方法:吊线坠、拉线及尺量检查。
说明:
13.3.12 为保证锅炉上煤设备的安装质量和安全运行而制定的验收标准。参考了《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BJ32—96)的有关内容而规定的。
13.3.13 安装锅炉送、引风机,转动应灵活无卡碰等现象;送、引风机的传动部位,应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检验方法:观察和启动检查。
说明:
13.3.13 参考了原《规范》的有关规定,并根据《电工名词术语·固定锅炉》(GB2900·48—83)的统一提法,将过去的习惯用语锅炉“鼓风机”改为“送风机”。
13.3.14 水泵安装的外观质量检查;泵壳不应有裂纹、砂眼及凹凸不平等缺陷;多级泵的平衡管路应无损伤或折陷现象;蒸汽往复泵的主要部件、活塞及活动轴必须灵活。
检验方法:观察和启动检查。
说明:
13.3.14 为防止水泵由于运输和保管等原因将泵的主要部件、活塞、活动轴、管路及泵体损伤,故规定安装前必须进行检查。
13.3.15 手摇泵应垂直安装。安装高度如设计无要求时,泵中心距地面为800mm。
检验方法:吊线和尺量检查。
说明:
13.3.15 主要为统一安装标准,便于操作。
13.3.16 水泵试运转,叶轮与泵壳不应相碰,进、出口部位的阀门应灵活。轴承温升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检验方法:通电、操作和测温检查。
说明:
13.3.16 主要为保证安装质量和正常运行。
13.3.17 注水器安装高度,如设计无要求时,中心距地面为1.0-1.2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说明:
13.3.17 主统一安装标准,便于操作。
13.3.18 除尘器安装应平衡牢固,位置和进、出口方向应正确。烟管与引风机连接时应采用软件接头,不得将烟管重量压在风机上。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
13.3.18 为保证除尘器安装质量和正常运行,同时为使风机不受重压,延长使用寿命,规定了“不允许将烟管重量压在风机上”。
13.3.19 热力除氧器和真空除氧器的排汽管通向室外,直接排入大气。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
13.3.19 为避免操作运行以现人身伤害事故,故予以硬性规定。
13.3.20 软化设备罐体的视镜应布置在便于观察的方向。树脂装填的高度应按设备说明书要求进行。
检验方法:对照说明书,观察检查。
说明:
13.3.20 为便于操作、观察和维护,保证经软化处理的水质质量而规定的。
13.3.21 管道及设备保温层的厚度和平整度的允计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4.8的规定。
说明:
13.3.21 保留《验评标准》有关条款而制定。
13.3.22 在涂刷油漆前,必须xx管道及设备表面的灰尘、污垢、锈斑、焊渣等物。涂漆的厚度应均匀,不得有脱皮、起泡、流淌和漏涂等缺陷。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
说明:
13.3.22 为保证防腐和油漆工程质量,xx油漆工程质量通病而制定。
13.4
主 控 项 目
13.4.1 锅炉和省煤器安全阀的定压和调整应符合表13.4.1的规定。锅炉上装有两个安全阀时,其中一个按表中较高值定压,另一个按较低值定压。装有一个安全阀时,应按较低值定压。
说明:
13.4.1 主要为保证锅炉安全运行,一旦以现超过规定压力时,通过安全阀将锅炉压力泄放,使锅炉内压力降到正常运行状态,避免以现锅炉爆裂等恶性事故。故列为了强制必条文。
表13.4.1 安全阀定压规定
2
热水锅炉
1.12倍工作压力,但不少于工作压力+0.07MPa
1.14倍工作压力,但不少于工作压力+0.01MPa
3
省煤器
1.1倍工作压力
检验方法:检查定压合格证书。
13.4.2 压力表的刻度极限值,应大于或等于工作压力的1.5倍,表盘直径不得小于100mm。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和尺量检查。
说明:
13.4.2 为保证压力表能正常计算和显示,同时也便于操作管理人员观察。
13.4.3 安装水位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位表应有指示{zg}、{zd1}水位的明显标志,玻璃板(管)的低可见边缘应比{zd1}水位低25mm;{zg}可见边缘应比{zg}安全水位高25mm。
2 玻璃管式水位应有防护装置。
3 电接点式水位表的零点应与锅筒正常水位重合。
4 采用双色水位表时,每台锅炉只能装设一个,另一个装设普通水位表。
5 水位表应而放水旋(或阀门)和接到安全地点的放水管。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和尺量检查。
说明:
13.4.3 为保证真实反映锅炉及压力容器内水位情况,避免以现缺水和满的事故。对各种形式的水位表根据其构造特点做出了不同的规定。
13.4.4 锅炉的高 低水位xxx和超温、超压xxx及联锁保护装置必须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和而效。
检验方法:启动、联动试验并作好试验记录。
说明:
13.4.4 为保证对锅炉超温、超压、满水和缺水等安全事故及时报警和处理,因此上述报警装置及联锁保护必须齐全,并且可靠有效。此条列为强制性条文。
13.4.5 蒸汽锅炉安全阀应安装通向室外的排汽客。热水锅炉安全阀泄水管应接到安全地点。在排汽管和泄水管上不得装设阀门。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
13.4.5 主要为保证操作人员人身安全。
一 般 项 目
13.4.6 安装压力表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压力表必须安装在便于观察和吹洗的位置,并防止受高温、冰冻和振动的影响,同时要而足够的照明。
2 压力表必须设而存水弯管。存水弯管采用钢管煨制时,内径不应小于6mm。
3 压力表与存水弯管之间应安装三通旋塞。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说明:
13.4.6 为保证锅炉安全运行,反映锅炉压力容器及管道内的真实压力.考虑到存水弯要经常冲洗,强调要求在压力表和存水弯之间应安装三通旋塞.
13.4.7 测压仪表取源部件在水平工艺管道上安装时,取压口的方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测量液体压力的,在工艺管道的下半部与管道的水平中心线成0?-45?夹角范围内。
2 测量蒸汽压力的,在工艺管道的上半部或下半部与管道水平中心线成0?-45?夹角范围内。
3 测量气体压力的,在工艺管道的上半部。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说明:
13.4.7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对锅炉安全运行的监控水平的不断提高,热工仪表得到广泛应用.参照《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划》(GBJ93—86)的有关规定而增加了本条规定。
13.4.8 安装温度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在管道和设备上的套管温度计,底部应插入流动介质内,不得装在引出的管段上或死角处。
2 压力式温度计的毛细管应固定好并而保护措施,其转弯处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50mm,温包必须全部浸入介质内;
3 热电偶温度计的保护套管应保证规定的插入深度。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说明:
13.4.8 规定不得将套管温度计装在管道及设备的死角处保证温度计全部浸入介质内和安装在温度变化灵敏的部位,是为了测量到被测介质的真实温度。
13.4.9 温度计与压力表在同一管道上安装时,按介质流动方向应在压力表下游处安装,如温度计需在压力表的上游安装时,其间距不应小于300m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说明:
13.4.9 为避免或减少测温元件的套管所产生的阻力对被测介质压力的影响,取压口应选在测温元件的上游安装。
13.5
主 控 项 目
13.5.1 锅炉火焰烘炉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火焰应在炉膛中央燃烧,不应直接烧烤炉墙及炉拱。
2 烘炉时间一般不少于4d,升温应缓慢,后期烟温不应高于160℃,且持续时间不应少于24h。
3 链条炉排在烘炉过程中应定期转动。
4 烘炉的中、后期应根据锅炉水水质情况污。
检验方法:计时测温、操作观察检查。
说明:
13.5.1 第1款规定是为了防止炉墙及炉拱温度过高,第2款规定是为了防止烟气升温过急、过高,两种情况都可能造成炉墙或炉拱变形、爆裂等事故,参考《工业锅炉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将后期烟温规定为不应高于160℃;第3款规定是为防止火焰在不变位置上燃烧,烧坏炉排;第4款规定是为减少锅筒和集箱内的沉积物,防止结垢和影响锅炉自身的水循环,避免爆管事故。
13.5.2 烘炉结束后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炉墙经烘烤后没而变形、裂纹及塌落现象。
2 炉墙砌砂浆含水率达到7%以下。
检验方法:测试及观察检查。
说明:
13.5.2 为提高烘炉质量,参考了有关的资料及一些地方的操作规程,将目前一些规程中砌筑砂浆含水率应降到10%以下规定修改为7%以下,以提高对烘炉的质量要求。本条又增加了对烘炉质量检验的宏观标准。
13.5.3 锅炉在烘炉、煮炉合格后,应进行48h的带负荷连续试运行,同时应进行安全阀的热状态定压检验和调整。
检验方法:检查烘炉、煮炉及试运行全过程。
说明:
13.5.3 锅炉带负荷连续48h试运行,是全面考核锅炉及附属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和锅炉设计、制造及燃料适用性的重要步骤,是工程使用功能的综合检验,因此列为强制性条文。
一 般 项 目
13.5.4 煮炉时间一般应为2-d,如蒸汽压力较低,可适当延长煮炉时间。非砌筑或浇筑或浇注保温材料保温的锅炉,安装后可直接进行煮炉。煮炉结束后,锅筒和集箱内壁应无油垢,擦去附着物后金属表面应无锈斑。
检验方法:打开锅筒和集箱检查孔检查。
说明:
13.5.4 为保证煮炉的效果必须保证煮炉的时间。规定了非砌筑和浇筑保温材料保温的锅炉安装后应直接进行煮炉的规定,目的在于强调整装的燃油、燃气锅炉安装后要进行煮炉,经由除掉锅炉及管道中的油垢和附锈等。
13.6
主 控 项 目
13.6.1 热交换器应以{zd0}工作压力的1.5倍作水压试验,蒸汽部分应不低于蒸汽供汽压力加0.3MPa;热水部分应不低于0.4MPa。
检验方法:在试验压力下,保持10min压力不降。
说明:
13.6.1 为保证换热器在运行中安全可靠,因而将此条作为强制性条文。考虑到相互隔离的两个换热部分内介质的工作压力不同,故分别规定了试验压力参数。
13.6.2 高温水系统中,循环水泵和换热器的相对安装位置应按设计文件施工。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检查。
说明:
13.6.2 在高温水系统中,热交换器应安装在循环水泵出口侧,以防止由于系统内一旦压力降低产生高温水汽化现象。做出此条规定,突出强调,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13.6.3 壳管式热交换器的安装,如设计无要求时,其封头与墙壁或屋顶的距离不得小于换热管的长度。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说明:
13.6.3 主要是为了保证维修和更换热管的操作空间。
一 般 项 目
13.6.4 换热站内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13.6.10的规定。
说明:
13.6.4 同13.3.10。
13.6.5 换热站内的循环泵、减压器、疏压器、除污器、流量计等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的相关规定。
说明:
13.6.5 规定了热交换站内的循环泵、调节阀、减压器、疏水器、除污器、流量计等安装与本规范其他章节相应设备及阀、表的安装要求的一致性。
13.6.6 换热站内管道的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13.3.11的规定。
说明:
13.6.6 同13.3.11。
13.6.7 管道及设备保温层的厚度和平整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4.8的规定。
说明:
13.6.7 同本规范4.4.8。
14
14.0.1 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或子分部)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并应按检验批、分项、分部(或子分部)、单位(或子单位)工程的程序进行验收,同时做好记录。
1 检验批、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全部合格。
检验批质量验收见附录B。
2 分部(子分部)的验收,必须在分项工程验收通过行抽样检验和检测。
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见附录D。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见附录E。
说明:
14.0.1 依据《统一标准》,对检验批中的主控项目、一般项目和工艺过程进行的质量验收要求,对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程序进行了划分和说明,并增加了验收表格。
14.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检验和检测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及阀门水压试验。
2 排水管道灌水、通球及通水试验。
3 雨水管道灌水级通水试验。
4 给水管道通水试验及冲洗、xx检测。
5 卫生器具通水试验,具而溢流功能的器具满水试验。
6 地漏及地面清扫口排水试验。
7 消火栓系统测试。
8 采暖系统冲洗及测试。
9 安全阀信报警联动系统动作测试。
10 锅炉48h负荷试运行。
说明:
14.0.2 重点突出了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的内容。这些项目应列出表格,在“施工工艺标准”或“施工技术指南”中体现。
14.0.3 工程质量验收文件和和记录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开工报告。
2 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及洽商记录。
3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 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进场验收单。
5 隐蔽中间试验记录。
6 设备试运转记录。
7 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检验和检测记录。
8 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9 竣工图。
说明:
14.0.3 保留原《规范》第12.0.3条,增加了技术质量管理内容和使用功能内容。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可按附表A划分。
附表A 建筑给水、排水采暖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表
3
室内热水供应系统
管道及配件安装、辅助设备安装、防腐、绝热
4
卫生器具安装
卫生器具安装、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
5
室内采暖系统
管道及配件安装、辅助设备及散热器安装、金属辐射板安装、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系统安装、系统水压试验及调试、防腐、绝热
6
室外水系统
给水管道安装、消防水泵接合器及室外消火栓安装、管沟及井室
7
室外给水管网
排水管道安装、排水管沟与井池
8
室外供热管网
管道及配件安装、系统水压试验及调试、防腐、绝热
9
建筑中水系统及游泳池系统
建筑中水系统管道及辅助设备安装、游泳池水系统安装
10
供热锅炉及辅助设备安装
锅炉安装、辅助设备及管道安装、安全附件安装、烘炉、煮炉和试运行、换热站安装、防腐、绝热
检验批质量验收表由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为)组织施工单位质量(技术)负责为等进行验收,并按附表B填写验收结论。
附表B 检验批质量验收表
存放处
连接形式
主控项目
《规范》章、节、条、款号
质量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
一般项目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
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工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按附表C填写。
附表C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表
工程名称 |
|
项目技术负责人/证号 |
/ | ||||
子分部工程名称 |
|
项目质检员/证号 |
/ | ||||
分项工程名称 |
|
专业工长/证号 |
/ | ||||
分项工程施工单位 |
|
检验批数量 |
/ | ||||
序号 |
检验批部位 |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6 |
|
|
| ||||
7 |
|
|
| ||||
8 |
|
|
| ||||
9 |
|
|
| ||||
10 |
|
|
| ||||
检 查 结 论 |
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 年 月 日 |
验 收 结 论 |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 ||||
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业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并按附录D填表。
附表D 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
工程名称 |
|
项目技术负责/证号 |
/ | |||
子分部工程名称 |
|
项目质检员/证号 |
/ | |||
子分部工程施工单位 |
|
专业工长/证号 |
/ | |||
序号 |
分项工程名称 |
检验数量 |
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
监理(建设)单位收结论 |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4 |
|
|
|
| ||
5 |
|
|
|
| ||
6 |
|
|
|
| ||
|
|
|
|
| ||
质量管理 |
|
|
| |||
使用功能 |
|
|
| |||
观感质量 |
|
|
| |||
验收意见 |
专业施工单位 |
项目专业负责人: 年 月 日 | ||||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
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 年 月 日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附表E由施工单位填写,验收结论由监理(建设)单位填写。综合验收结论由参加验收各方共同商定,建设单位填写,填写内容对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及总体质量作出评价。
附表E
工程名称 |
|
层数/建筑面积 |
/ | ||||||
施工单位 |
|
开/竣工日期 |
/ | ||||||
项目经理/证号 |
/ |
专业技术 负责人/证号 |
/ |
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证号 |
/ | ||||
序号 |
项目 |
验收内容 |
验收结论 | ||||||
1 |
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
共____子分部,经查____子分部;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____子分部 |
| ||||||
2 |
质量管理资料核查 |
共____项,经审查符合要求____项;经核定符合规范要求____项 |
| ||||||
3 |
安全、卫生和主要使用功能核查抽查结果 |
共抽查____项,符合要求____项;经返工处理符合要求____项 |
| ||||||
4 |
观感质量验收 |
共抽查____项,符合要求____项;不符合要求____项 |
| ||||||
5 |
综合验收结论 |
| |||||||
参加验收单位 |
施工单位 |
设计单位 |
监理单位 |
建设单位 | |||||
(公章)
单位(项目) 负责人: 年 月 日 |
(公章)
单位(项目) 负责人: 年 月 日 |
(公章)
总监理 工程师: 年 月 日 |
(公章)
单位(项目) 负责人: 年 月 日 |
B.0.1 为了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B.0.2 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符合……要求或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