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黄岛发电厂一期2×140MW机组资产处置招标
招标编号:SDHD-SG-2010-01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其它
1、工程名称:山东黄岛发电厂一期2×140MW机组资产处置
2、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3、处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
4、招标范围及安全管理要求
山东黄岛发电厂1#2#机组2*140MW (经增容改造)发电机组分别于1980、1981年投产,2008年12月退役停产。
4.1汽轮机及发电机:由上海汽轮机厂及上海电机厂制造,原设计额定出力125 MW,设计使用寿命30年,与2002年增容改造运行至2008年12月退役停产,使用前运行参数及状态良好。
4.2锅炉:由上海锅炉厂制造,额定设计出力400t/h,设计使用寿命30年,锅炉系统受热面积部件经过多次部分更换,退役前运行参数及状态良好。
4.3严格遵守山东黄岛发电厂《电力生产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及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签订《发包工程安全协议书》,做为合同附件并具有同等效力。
4.4在施工中出现的安全事故责任的划分,按照双方签订的《发包工程安全协议书》执行并在工程开工前向甲方交纳100万元作为安全保证金。
4.5制定完善有效的技术、组织、安全措施,并经甲方逐级审批通过。
4.6现场消防保卫工作由甲方负责组织并拟定分区管理办法,乙方承担责任区域范围的安全消防设施及费用。
注:详细拆除范围见招标文件
5、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就以上设备的供应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条件:
6.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应按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在指定地点和指定时间,将资格预审文件和资料递交至招标代理单位。
6.2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6.2.1 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6.2.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2.3近三年内申请投标人在国内资产处置等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6.2.4近一年内申请投标人未发生拆除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近三个月内未发生一般拆除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重大拆除事故,一年内未发生特大拆除事故;
6.2.5 资格和业绩:
6.2.5.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A.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B. 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C.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D. 具有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6.2.5.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6.2.5.3投标单位有拆除同等或相似设备项目的施工经验和业绩。
6.2.5.4各投标单位应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资料:
(a)证明投标单位具备投标资格的原始文件及相应复印件(包括年审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以上资料必须携带原件副本以便验证)。
(b)投标单位近3年完成的本合同工程相似的合同履行情况。
(c)按规定格式提出1名项目经理简历及拟管理本施工现场的主要施工人员情况。
(d)按规定格式提出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6.2.5.5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一家必须满足以上资产预审条件)。
6.2.5.6近三年来在资产处置方面有较多、较好业绩。
6.2.5.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7、资格预审文件(请注明参加预审的标段名称)
潜在投标人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
7.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2 投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手机、传真、电子邮箱);
7.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的工商局复印件);
7.4工厂简介(包括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
7.5企业的资质资信;
7.6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审计并签字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以及审计报告;
7.7近三年投标资产处置业绩表及用户使用证明(包括正在执行的合同);
7.8三年内介入诉讼情况证明。
7.9银行资信证明:有关部门认可的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信用等级);
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
8、资格预审文件须在2010年6月2日17:00之前(北京时间)(送达或快递,不接受传真方式报名)。
9、报名时间:2010年 5月27日-2010年 6月2日
详细信息请咨询:
联系人:肖 娜 张 艳
手 机:13261921631 13408901978
电 话:010-63836586
传 真:010-51113228
邮 件:(资质、业绩请发到此邮箱)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010-51113228;山东黄岛发电厂一期2×140MW机组资产处置招标
招标编号:SDHD-SG-2010-01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其它
1、工程名称:山东黄岛发电厂一期2×140MW机组资产处置
2、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3、处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
4、招标范围及安全管理要求
山东黄岛发电厂1#2#机组2*140MW (经增容改造)发电机组分别于1980、1981年投产,2008年12月退役停产。
4.1汽轮机及发电机:由上海汽轮机厂及上海电机厂制造,原设计额定出力125 MW,设计使用寿命30年,与2002年增容改造运行至2008年12月退役停产,使用前运行参数及状态良好。
4.2锅炉:由上海锅炉厂制造,额定设计出力400t/h,设计使用寿命30年,锅炉系统受热面积部件经过多次部分更换,退役前运行参数及状态良好。
4.3严格遵守山东黄岛发电厂《电力生产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及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签订《发包工程安全协议书》,做为合同附件并具有同等效力。
4.4在施工中出现的安全事故责任的划分,按照双方签订的《发包工程安全协议书》执行并在工程开工前向甲方交纳100万元作为安全保证金。
4.5制定完善有效的技术、组织、安全措施,并经甲方逐级审批通过。
4.6现场消防保卫工作由甲方负责组织并拟定分区管理办法,乙方承担责任区域范围的安全消防设施及费用。
注:详细拆除范围见招标文件
5、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就以上设备的供应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条件:
6.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应按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在指定地点和指定时间,将资格预审文件和资料递交至招标代理单位。
6.2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6.2.1 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6.2.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2.3近三年内申请投标人在国内资产处置等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6.2.4近一年内申请投标人未发生拆除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近三个月内未发生一般拆除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重大拆除事故,一年内未发生特大拆除事故;
6.2.5 资格和业绩:
6.2.5.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A.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B. 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C.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D. 具有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6.2.5.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6.2.5.3投标单位有拆除同等或相似设备项目的施工经验和业绩。
6.2.5.4各投标单位应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资料:
(a)证明投标单位具备投标资格的原始文件及相应复印件(包括年审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以上资料必须携带原件副本以便验证)。
(b)投标单位近3年完成的本合同工程相似的合同履行情况。
(c)按规定格式提出1名项目经理简历及拟管理本施工现场的主要施工人员情况。
(d)按规定格式提出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6.2.5.5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一家必须满足以上资产预审条件)。
6.2.5.6近三年来在资产处置方面有较多、较好业绩。
6.2.5.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7、资格预审文件(请注明参加预审的标段名称)
潜在投标人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
7.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2 投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手机、传真、电子邮箱);
7.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的工商局复印件);
7.4工厂简介(包括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
7.5企业的资质资信;
7.6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审计并签字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以及审计报告;
7.7近三年投标资产处置业绩表及用户使用证明(包括正在执行的合同);
7.8三年内介入诉讼情况证明。
7.9银行资信证明:有关部门认可的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信用等级);
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
8、资格预审文件须在2010年6月2日17:00之前(北京时间)(送达或快递,不接受传真方式报名)。
9、报名时间:2010年 5月27日-2010年 6月2日
详细信息请咨询:
联系人:肖 娜 张 艳
手 机:13261921631 13408901978
电 话:010-63836586
传 真:010-51113228
邮 件:(资质、业绩请发到此邮箱)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010-5111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