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公共科目考试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上加2分;在我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以及列入旗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日常管理、储备已满2年的“储备人才”应聘人员,且未被正式录用到机关或聘用到事业单位(列入行政或事业编制)工作的,在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上加2分。同时具备以上两个加分条件的,在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上加3.2分。已被正式录用到机关或聘用到事业单位(列入行政或事业编制)工作的应聘人员不享受政策加分。
(4)专业科目测试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专业测试总成绩上加3分;在我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以及列入旗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日常管理、储备已满2年的“储备人才”应聘人员,且未被正式录用到机关或聘用到事业单位(列入行政或事业编制)工作的,在专业测试总成绩上加3分。同时具备以上两个加分条件的,在专业测试总成绩上加4.8分。已被正式录用到机关或聘用到事业单位(列入行政或事业编制)工作的应聘人员不享受政策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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