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并购模式探究(上)_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_新浪博客

华润雪花张远堂总经理 企业并购法讲座:“公司并购模式探究”会议记录     本文转载自“中国反垄断法网”

 

                              公司并购模式探究

                  

会议时间:2010年4月6日

会议内容:

 石佳友: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各位来宾,晚上好!

    我们开始学术报告,今天晚上我们非常容幸请到了华润雪花啤酒公司的法律部总监张远堂律师。

    首先我们对张律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陪同张总前来的还有华润雪花啤酒两位美丽能干的女士,张玮小姐和王英小姐,非常欢迎他们来到我们人民大学法学院。

    大家在演讲公告里看到我们张远堂律师是有着非常丰富的实务和理论经验的,非常出色的职业法律人,张律师是高级律师,高级经纪师,曾经在多家大型国营企业、外资企业主持法律工作,目前是我们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有限公司的法律部经理,同时本身也是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他不仅亲自主持操盘并购了40多家大型企业,对于我们今天主题公司并购有着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刚才在聊天中,我已经充分感受到这点,张总确实经验非常丰富,刚才谈到并购这样的特殊的法律操作,涉及到多个法律部门,公司法、企业法、税法、劳动法以及合同法,涉及到10几个法律部门,这些领域里要有非常娴熟的背景知识,做好出色的并购的操盘手非常不容易,张总很多成功案例,其中很多案例已经成为商学院的MBA的教学案例。

    在大学里提到张总非常紧张的本职工作之余,还发表了多篇论文,并且完成多本著述,包括《公司实务指南》,《公司合同管理操作指南》,都是法律出版社出版的,还有《公司并购实务指南》,这是非常有代表性的著述,论文非常多。

    今天张总在百忙中抽出时间来到我们人民大学法学院,做这样义务的讲座,我们再次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感谢。为什么强调是义务,因为张总在通常得培训班里出场价非常高,数万起价,今天张总专门抽时间义务给我们做讲座,给我们人大法学院做贡献,所以我们特别感谢。

    下面请张总开始精彩报告。

张远堂:

    主持人介绍的过讲了,实在不敢当。首先感谢石教授、杨教授还有郭教授邀请,非常高兴,能够有机会在人大这样一个中国非常xx的学府,就企业并购问题和大家做一个交流,这也是感到非常容幸的。

    刚才石老师介绍了,我自己认为我在雪花啤酒做法务工作,雪花啤酒可能在座年轻人现在也喝啤酒,不喝白酒,喝啤酒,所以多少知道,是94年作为外资进入中国,11年的时间,成为中国{zd0}的一个啤酒公司,在世界上作为啤酒公司来讲也能排在前5名,雪花这个品牌在全世界,这不是中国人说的,是外国中介机构通过调查在杂志发表的,是世界上{zd0}的啤酒品牌,雪花这个啤酒在世界产销量最多。

    华润啤酒之所以十几年发展到今天这样的地位,走的路线包括并购,因此我们前段时间几个同仁回忆一下,雪花啤酒共计并购了大概将近80家企业,通过整合合并的一些,比如三合一,注销两个,现在剩73家企业,73家不xx都是并购的,还有6、7家是新建的,不是通过并购投资,而是通过在某一个地方政府出让取得一块土地,建一个工厂。

    有幸在雪花工作,干也好,不干也好,做并购,所以实践使我多少积累点经验。所以把它拿到咱们这个大学桌面和大家交流,也感到非常惭愧,但是希望能引起各位,在座都是教授、研究生,能够对企业并购,或者企业整合,说学问也好,课程也好,给予足够的重视。

    我知道咱们人大开了这方面的课,非常好,我也表示一下,全力支持。作为一个律师,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能操盘并购应该很不容易,因为涉及到对于你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高一些,不能说太高,好像抬高我自己似的,不是这个意思。

    企业并购来说,确实我个人认为是综合性的,系统性的,复杂性的系统工程,是一项工程,无论目标企业大小,并购标地大小都是一个系统工程。

    另外所涉及的关系是方方面面的,要去并购一个企业,涉及到股东,公司高管,公司的员工,上下游企业,当地政府,涉及方方面面,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所以非常复杂。

    刚才石教授介绍也说了,并购我个人理解,除了刑法以外什么法律都涉及,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民法、担保法、物权法、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国有资产管理这方面的法律,会计、财务、工商登记这块,环保的、政府管理的、外资的、反垄断的,没有不涉及的,大概刑法不涉及,当然犯罪了涉及,是另一回事,确实是很难的。我希望大家,我今天占用大家时间,能够多少给大家点帮助,这是我的目的。

    石老师邀请我来给大家交流,我想了半天讲什么,我也经常出去讲课,讲课大致都是给律师或者是企业法律顾问,他们之所以报名参加这个学习班,因为他做这项工作,或者是参与这项工作,所以给他们讲的时候会讲疑难问题,我不讲别的,比如讲付款问题,讲付款方式,付款几种方式,付款这块合同条款应该怎么定,哪种方式优点、缺点,适用背景和条件是什么,我就讲这类问题。今天我当时想在座都是很多是学生、研究生,多少有点社会经验,不一定做过并购工作,讲疑难问题,我们大家摸不到头脑,没有联系性、逻辑性,这样想选择这个题,这个题目我认为是从理论走向实践的{dy}步,也是任何一个并购案的关键所在,基础所在,你能不能成为一个主持并购的法律顾问,我个人认为这是个关键。

    这句话应该怎么说呢?战术只解决一个小问题,战略解决大问题,这是一个战略问题。首先我们简单介绍一下并购的意义。并购的意义我个人理解。

    {dy},从宏观上应该是先进代替落后,一个企业之所以能够去并购另一个企业,企业和企业都是平等的竞争者,市场的参与者,之所以能够有能力、有资格,并且{zh1}实现目标,并购另一个企业,兼并、吞并也好,应该说这个企业是有先进性所在的,适者生存,社会也是如此。

    并购这个过程,就是先进代替落后的过程,无论从技术角度、管理角度都是先进企业能够取代落后企业,用先进性取代落后性,这样的话对社会经济是一种进步。

    第二,社会资源再分配,社会资源有限,人类需求不断变化的,社会经济需求不断变化,人类需求不断变化,需要根据人类的需求或者社会需求来调整社会能够掌控的资源,我认为并购也是这种资源的再分配,是一种社会资源分配的形式,这样的话我个人认为构成社会经济进步。

    看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经济发展的水平,也可以说从这个社会经济体中并购发生多少也可见一斑,如果自然经济不会有并购,计划经济也不会有并购,并购是竞争的结果,所以我认为宏观上应该这么说。

    从微观上,从一个企业角度来说,并购是企业取得规模效益一个途径,企业追求规模效益,企业多大规模在于需求多大,没有这么大需求做不成这样的规模,这是肯定的。但不是说需求有了规模企业就能做大,这是需要和可能的问题,企业在做大的过程中,我们顺便说一下要投资,叫资本行为,如果企业只做经营行为,过去有一种税法叫简单再生产,就是维持原有的规模,企业想做大的时候要有资本行为,资本行为就是说从金融这个角度,从另一个角度是投资行为,不但要维持现有生产,还通过投资扩大,在另一个地方扩大生产,使我的企业生产规模能够逐渐的扩大,这是投资行为,也叫资本行为。

    企业的资本行为,我个人认为,大致有三种情况。

    1、投资建厂。

    比如说在非洲某一个国家,现在落后到什么程度,没有啤酒厂,或者在非洲几个国家的市场没有汽车制造厂,或者没有一个农机制造厂,你不可能去并购,并购的前提是原来有这么一个企业,我们通过论证、调查研究,认为这块市场容量可以支持一个相当规模,达到经济效益规模的工厂,这是一个市场。经济发展,文化环境,法律环境各方面允许我在那建厂,我可能去投资建厂,这个行为也是资本行为,也是扩大生产规模,会使社会的资本总量增加。我刚才说了华润现在73个公司,大概7、8个是这样建设起来的。

    2、原来这个市场上有需求,也有供给,有工厂,我不是在这新建一个厂,而是通过去并购收购一个工厂,使原来我的竞争对手转化成我的盟友,成为我的一部分,这也是一种投资,就是并购。这两种投资对企业来说有很大区别,我们不能深讲,至少{dy}个投资不受国家反垄断法限制。

    为什么?我举个例子,原来4个人玩xx,现在来了第5个人,5个人一起玩,竞争更加激烈,反垄断法保护竞争,所以国家不管,原来4个人供应消费者,现在5个人供,竞争,价格下降。

    第二种投资,不是原来四个人玩,再加入一个,而是4个人玩的时候,其中第三个人的牌交到第四个人手里,一个人退出,三个人玩,这个时候相对走向垄断,其中一个持两个人牌的人,就是并购的那个人,他手里牌多,机会多,赢的概率高,而另外两人一人拿12张牌,他拿24张牌,这就是并购,所以受反垄断法限制,不限制再并购一个都是你的了。这两种都是投资。

    3、现在财务准则叫做金融产品,企业临时有钱的时候买国家债券,法律上是债的关系,财务是投资关系,因为是单纯借钱赚点债券利息,临时买点股票,不准备长期持有,买股票也是买股权,和并购有什么区别?能够叫做并购的,必须能够控制目标企业,能干预目标企业,能使目标企业从自己的竞争对手变为自己的竞争盟友,这才叫并购,你买股票,买海尔股票,买其他股票,也不管公司的事,连股东会都不去,这都不是并购。我们可以把它叫做临时投资,一年之内变现的。

    这三种行为,从企业来说都是一种投资行为,企业要想取得规模效应,就要通过{dy}种投资和第二种投资,扩大规模,并购我刚才已经说了,和新设{zd0}的区别在哪,新设增加了竞争,增加了企业竞争的压力,而并购是什么?是降低竞争压力,更容易使你获得超额利润。

    并购的意义宏观上说是一种社会经济的进步,从微观说是企业做大做强的一个重要途径。特别是能够化敌为友,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我们说的并购,怎么做才能做成功的并购,你是一个法律顾问也好,当一个企业老总也好,怎么样才能把并购做成功,这确实是个很难回答,而且非常尖锐的问题。我理解公司并购战略是公司并购成功之本,这句话什么意思呢?一个公司,一个企业要想通过并购做强做大,必须制订你的并购战略,就像解放战争,我们是向南发展向北防御,还是向北发展向南防御,我们把兵力集中在哪边,这是个战略问题,很关键,要制订一个并购战略,投资战略。

    这个投资战略首先{dy}个问题要选择行业,为什么?就是把天下财富都给你,你也不能把全世界行业都占了,因为你有钱没有精力,不能法学是专家,医生你还{zgj},造汽车还是最能的,那好像不是人,不可能。企业也做不到,企业的精力也是人的精力。作为一个企业要想做大,首先要选择好自己的行业,在这个行业做大、做强。大学生要创业,我甚至想到你们大学生创业也得选对行业,过去有句话叫做男怕选错行,女怕嫁错郎,大概中国人早就总结出来了,不要什么都去干。

    同样一个企业,企业确实有综合性的企业,也有好处,但是要有主业,综合扩张是为了在一个行业做大做强,是为了保证在这个行业做大做强做稳才这么做,真正的战略目标只有一个,你必须选准一个行业,至于什么行业不说,不能瞎投资,今天看这个好干这个,明天看那个好干那个,大后天干那个,{zh1}不行。

    在选择行业的时候要考虑什么?核心竞争力是什么?长处是什么?如果你是个大学生,就业了,我学什么的,我有这方面知识,了解这方面市场,就做这个。比如我这个企业有一个品牌,我围绕品牌去发展,我这个企业有资金,什么都没有,就有资金,别做xx,做老百姓需求的,因为有钱可以做大,做大肯定没问题,风险小,xx的高技术,高科研的收益大,风险也大,你根据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去选择并购的行业。

    行业在全世界都有,能不能把全世界行业都买?不可能。先进入哪个市场,后进入哪个市场,是在中国先发展,还是在日本先发展,到中国是东部发达地区先发展,还是西部落后的地方先发展,还是国营企业多的地方发展,得要选择你的一个区域去投资,竞争如同战争,xxx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永远放之四海皆准,企业也如此,不要和敌人打消耗战,要不就不去动,所以要选择一个地方,从那块认为是{zj0}投资地点,从那开始做这个行业,一点点扩张,是这样的。

    有序的进入,不能都进入,特别是搞市场的,他们会知道,都进入,都投入,那不行。行业和地域,行业是一个纵坐标,地域是横坐标,交叉点是投资的市场,就是你要选择并购的目标企业或者是投资建厂的地方,目标市场是什么,就是那个交叉点,行业和你要进入的地区,这个交叉点就是你要投资的市场。

    因此我说成功的并购都是从市场开始的,失败的并购都是从有钱开始的。不但是并购,在座的各位要投资也是一样,父母给你100万,给你50万投资,要从市场选择开始。父母可给我钱了,我急于投出去了,不会坚持时间太长,不行。所以成功的并购应该是从市场开始。市场是什么?选准行业选择地域,就是这样。企业要想成功,要想通过并购走向成功,当然包括投资,投资是建厂,并购就要在选准的目标市场中寻求目标企业,并把它买下来。

    刚才说的第二个问题大半是老板说了算,轮不到咱们法律顾问说话,老板决策,决策完了咱得干,所以下面是我们要涉及的是:

    并购模式是并购成功之途,选准了目标市场,是不是可以并购成功?不一定,换句话说战略和战术问题,有好的战略确实是成功之本,但是没有好战术支持,也可能成本过高,也可能走的弯路过长,也可能达不到目的,甚至使本来能够成功的战略失败,所以任何事情要大处着眼,小事做起,作为我们法律顾问要制订一个选择、一个成功的并购模式,这很关键。

    只有选择最恰当、最正确的并购模式,才能顺利完成并购,并购是个系统工程,不是像我们上市场说买自行车,交钱拿货,不是这么简单,是很系统的工程。并购模式的选择是你能否顺利完成并购的前提条件,只有选择正确并购模式才能有效的防范风险,并购当中充满风险,所以又是防范风险的重要的方法。

    能不能选择正确并购模式,对并购后整合有非常重要的影响,我刚才说,任何并购是为了追求超额利润,但是不等于说并购了就能够实现超额利润,并购之后要整合,整合成功了才能够实现超额利润,并购只是整合的前提条件。因为什么?即使手下有20个企业,他们各卖各的酒,各卖各的产品,各有各的品牌,各有各的技术,各有各的市场,互相之间竞争,这是没整合,叫做大,不叫做强。你必须把他们整合成一条心,就像林彪打锦州,叫你一纵二纵打防御战,人打没了,也不能让蒋介石的西进纵队打过来。

    多说一点,任何规模的企业,要想实现规模效应,超额利润,不能离开的是关联交易,法律限制关联交易,但并不禁止,不能够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润和转移费用,但是关联交易所产生的效益,关联交易的参与者可以公平分配。什么意思?甲企业费用不能拿到乙企业去核销。本来这个产品卖1块钱,你内部交易5毛,这不行,转移了利润。但是有一个问题,如果是汽车制造厂,一个企业生产100台汽车,在中央电视台打广告,宣传100台汽车,如果有10个企业生产同样品牌汽车,生产1万台,在中央电视台打广告,不问宣传多少台汽车要钱,问你广告多长时间要钱,因此省的钱大家平分,这是公平的、合理的、合法的关联交易,能给集团企业带来效益。再一个能{zd0}限度节约并购成本,对整合有益,要选择正确模式。

   

    并购成本,我们可以这样理解,不是说买这个企业资产,或者买这个企业股权花多少钱,是交易过程中发生的税和费,政府报批的成本,发生的各种税,这是一个成本。即使是交易价格一定的,选择的交易方式不同,发生的税费也不同,税费也是成本,也是一种支出,所以只有选择最恰当的并购模式才能够节约成本,你能够作为一个法律顾问,作为一个企业律师可以给企业创造效益,跟老板说,你原来这么干,我告诉你这么干,省多少钱。我们做企业法务人员,在企业那块地位不太高,确实如此。靠什么?靠我们真正给企业创造价值,老板说这一下省3千万,以后什么事都问问他,不像别的部门,他知道没有你企业也好多年了,确实这样。这个不容易,要节约成本。

    并购模式的选择是并购成功之途,根据客观情况选择恰当并购模式是我们做律师和做法律顾问的事情,我们讲“本和途”。“本”是战略问题,“途”是战术问题。我们做律师的解决战术问题,换句话说,我们只能解决这个问题,省钱、安全、没有风险、顺利完成。至于买谁不买谁,什么时候买,在座可能慢慢当大老板了,那时候你才能说了算。

    公司并购的基本模式,模式是并购成功之途,又是我们做法律顾问,做律师的,做法务工作管的,咱们讲这个问题。

    并购模式有两种:股权并购;资产并购,我个人认为这是两种基本模式,除此之外没有了。其他的那些模式一会会谈到,比如说合并并购、增资并购、债转股等等,那些都是这两种基本模式的衍生,或者是具体操作方式。从法律上讲我认为,从交易的本质上说,就这两种。只要把握这两种,掌握好,就理解了我们并购核心内容。

    下面介绍一下,股权并购、资产并购两种基本模式。

    首先遇到的,给你一个并购案,首先选择是哪一种,是股权并购还是资产并购,我选股权并购,股权并购有若干个操作方式,选择哪个操作方式。

    我有一个案例,是一个很大的并购案。一开始两个企业都想合作,两个老板一起谈,已经谈了2个月,不是天天谈,隔三差五的谈。他们首先谈的,他们关心的是价格问题,谈很长时间价格,他们似乎在价格问题达成一致,后来他们把我找去,我一听不行,为什么?他们并购模式没确定,是股权并购还是资产并购,价格构成,价格形成的机制和原则不同,股权并购目标公司全部负债要跟着走,因为股权并购你拎的是筐,筐里装的土豆、辣椒全拎走,包括资产、负债,没有履行完的合同等。而资产并购是买他的资产,我不一定承担负债,原则上不承担负债,只有双方做出特别约定,按照合同法关于债务人转移债务还得征得债权人同意,否则我买你资产和你负债有什么关系,如果一个企业资产10个亿,负债一般在6个亿左右,如果说20个亿交易,到底承担不承担6个亿负债,不承担和承担差6个亿。如果这个并购模式不确定,走的路线不确定,什么都谈不了。因为你们之间,好像咱们说的没有共同语言,概念不一致。所以首先是并购模式问题,这两种是基本的并购模式,为什么这两种是基本的。

    首先{dy}个问题股权并购,我们看定义和交易内涵或者交易本质。

    股权并购是指投资公司通过与目标公司股东进行股东权益的交易,从而控制目标公司的一种企业并购方式。权益的交易,这个权益我们一般可以理解为股权,股权包括股东拥有的财产权、人事权、决策权等等,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享有的权利,比如财产权包括哪些内容,很多,财产权,包括利益分配权、股权转让权,公司清算剩余财产分配权,继承权,甚至包括优先购买权,这些都可以理解为股东财产权的组成部分。决策权和xx,公司重大事项,享有多少xx权,人事权可能是推荐董事、高管,甚至派出财务总监等等。这样的话,股权交易是投资公司与目标公司股东,这里叫目标公司股东,投资公司是买方,目标公司股东是卖方,进行股东权益的交易,我为什么不说都是买股权,受让股权一会会讲到,只是股权并购的一种方式,还有其他方式,所以不管多少方式,都是股权的一种交易,这种交易可能是买卖,也可能是合伙,我们理解你拿你的股东权益,我拿我的股东权益,咱们合伙,这样公司合并,也是权益交易的一种并购方式。

    资产并购是指投资公司,买方都一样,通过受让目标公司的资产,谁是出让方?目标公司,前一个股权交易,交易的另一方是目标公司的股东,不是目标公司,资产交易,交易的另一方是目标公司,因为目标公司的资产和业务属于公司的,不是股东的,股东对公司只享有权益。股东不能直接这个机器我拿走,那个机器卖给谁,没这个权利,您的权利是xx表决,单个股东,对公司不能发号施令。

    通过受让公司资产,从而取得目标公司业务,也可以理解受让资产和业务,把你的渠道,你的品牌,你的市场取代过来,这个东西从理论上不好说,市场不可能买,但是受让资产,包括技术和品牌可能就取代市场地位,这样的取代,从而取得目标公司的业务,取代目标公司的市场地位的一种并购模式。在资产并购的情况下目标公司仍然存在,只是把资产卖出后退出这个行业。

    从交易本质上说,股权交易内涵是股东权益,资产交易内涵是目标公司对资产的所有权。由于交易内涵和本质不同,所以是不同的法律关系,适用的法律也不同。

    这两种基本模式对比分析的时候,我们首先看定义,然后理解交易本质。我们都是搞法律的,如果把交易内涵、交易本质理解了,我们好操作。甚至很多问题可以用一个词叫做“迎刃而解”。

    比如我举个例子,目标公司为了xx,把自己的房产、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如果进行股权交易,知道这件事就行,负债和抵押都接着,他们不会改变。而资产并购转让的是什么?不是股东权益,而是资产所有权,首先涉及到抵押资产,你能不能并购,你能不能满足物权法,并购后能不能把钱给抵押权人,如果不能给到,抵押权人能不能享有追及权,对相同的问题处理不一样。这些所有问题只有把根解决了,其他问题才能够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我们理解他的本质,根据本质去推演其他的问题,我们抓住了核心。这是{dy}点。

    第二点,交易主体和适用法律。

    股权并购交易的主体是投资公司与目标公司的股东,这个已经说了。目标公司只是交易结果的承受者,不是交易的主体,给钱也不给目标公司,上市场上买卖股票,记名股东在股东名册登记,不记名的只是开股东大会时候出来。

    资产并购交易主体是目标公司和投资公司,股东只是什么?决策者,批准不批准公司出让他的资产,你有这个权利,不再是交易主体,只在公司内部程序股东有表决权,通过不通过这个议案问题,签订合同上股东不再是合同主体。

    我们来看适用法律,股权并购主要适用的是公司法和证券法,如果是上市公司,同时适用两法,如果是非上市公司主要适用或者基本适用公司法。其次适用什么?同时也适用合同法,因为即使买股权也得签合同,得尊重合同法,包括在电脑上做股票交易,实际也有合同法,也受调整,只是形式和我们书面合同不一样。

    同时还涉及劳动合同法,因为有员工,知识产权法,国资法,涉及国资企业得挂牌、立项、评估。工商登记法规,买股权,不去工商登记,你买的股权发生不发生效力。

    许多国企改制就是一本糊涂账,把员工转变身份补偿金作为股份股本金一部分,然后员工自己拿一部分钱,可是在国企改制之后的公司中,所有的股东不知道股份是他个人财产,很多领导不知道股份是员工个人财产,还以为像奖金一样,我说给谁就给谁,你走了把股权交回来。

    资产并购,首先适用是合同法和物权法,因为要获得所有权,要签一个合同,先设一个债权,然后获得一个物权。公司法规范什么,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对资产并购来说公司内部按照公司章程形成决议,公司出让自己的资产,应该股东会表决还是董事会决定,是特殊事项过2/3还是过半数,公司法调整公司章程,剩下的公司法不去调整。资产并购和股权并购的交易主体不同,适用也法律不同。

    第三个适用条件,是不是这两个并购随便挑,都可以用,不是这样的,我们首先看股权并购的条件,股权并购必须是公司类企业,股权并购情况下目标公司必须是公司类企业,因为只有公司类企业才有股东,才有股权,合伙企业,私营个体没有,集体的不知道是谁的,也没有。必须是公司类企业,不适用于其他非公司类企业,这是{dy}点。要说非公司类企业想并购,就必须走资产并购。

    目标公司管理必须规范,有健全的帐簿和凭证,非常关键。我们在温州并购一个公司,是个体老板,公司发展挺大,一开始股权并购,没有财务帐,他那说是公司,缺钱了回家取,也不告诉会计,有钱了到那就拿走,没有财务帐。没有财务帐的时候,首先在理论上就没法界定目标公司股东权利,为什么?得有财务记录才能有资产负债表,有资产负债表才能够确认这个公司财务帐目上的所有者权益,资产负债表上的所有者权益是股东权益的理论数值,为什么说是理论数值?是财务统计的结果,不代表现实的权益数额大小。比如说一块土地,花10万块买的,头10年前买的10万,我用10年,按来50年算应该折去20%,应该值8万,可是由于土地涨价,虽然还有40年使用权,能卖30万,但是在财务帐上,作为土地的净值,体现所有者权益上就剩8万,不记为30万。

    还比如品牌,品牌已经值5个亿,但是品牌的宣传成本,企业宣传的时候,直接计入每个财务期间支出,不登记在商标的价值上,因此实际值10个亿的商标,权益上可能是零。

    这个厂房已经报废了,多年不用了,但是净值还在财务上登记200万,为什么?为了虚假盈利,不做报废处理,所有这些很多,这些说明什么?财务报表上给你的股东权益只能是一个理论数值,不是现实数值,因此评估出现了,评估是什么?纠正这种财务方法造成的真实的价值和市场价值的偏移,按照一个市场价值来做一个评估。如果这个企业没有一个财务帐,连股东权益理论数值都找不到,何谈真实价值,难了,到底有多少负债,尽管没把负债登记在财务帐上,不等于债权人不管咱们要。

    必须进行必要的披露,负债多少,资产原值及折旧,财务政策怎么样,投资方是谁,公司经营等。当我们说这个电脑值多少钱的时候很好给价,但说电脑能带来多大利益的时候,大概请个教授也得说三天。权益就是这么个东西,不是直接的,200斤大米够我吃一年,股票怎么回事,真难说,很难理解。要想进行股权交易必须满足这几点。

    资产并购适用条件,可以适用任何企业,任何一个企业都可以卖自己的资产,公司可以卖自己资产,合伙企业也可以,只要内部程序走完就可以。不要求公司管理多么严格,为什么?这个资产是你的,有权处置我看多少钱你同意卖,就这样,所以管理不要求。至于说你这个资产,欠银行xx还没还,买这个资产,折旧提没提,我不管这事。也不要求披露太严格,至于欠谁钱根本不管,你只要能合理走完这个程序,所以资产并购适用条件更宽一些。

    优点和缺点,这两种并购的基本模式各有什么缺点、优点,我把优点和缺点告诉你们,你们能够根据目标公司和你的要求和想法去选择适用{zj0}的模式。

    股权并购{dy}个优点是节税,资产并购相对来说{dy}个缺点是税收成本高,股权并购在我们国家目前来讲只涉及一个税种,所得税,还有一个印花税,没有别的税。比如投资100万,是对企业,持有这个公司20%的股权,把股权卖掉了,卖多少?卖500万,作为一个企业当然有资产处理的收益400万,你要交100万所得税,经营上的不说了,这一项交易本身产生这个税,再一个是印花税,大概是万分之五。

    我们看资产并购,你买的是资产的所有权,涉及哪些税?{dy}个先说不动产和知识产权涉及到营业税,交易额的5%,出让方交{dy}个税是营业税,第二是增值税,先是土地增值税,因为99%的资产并购都包括土地使用权,得把主人撵走,利用这块地生产,涉及到不动产,房地产涉及到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的税率是30%到60%,按照增值部分,增值部分不超过扣除50%的部分是30,50到100的部分是50%,100到200的部分是40%,200以上是60%。

    交易成本,卖的钱减去在财务帐目上的净值,减去这个税余额部分交所得税,我刚才只说一个土地增值税,还有一个货物增值税,就是一般的增值税,卖机器设备,物料,因为资产交易肯定有机器设备、物料,都涉及到增值税。

    09年1月1号以前买入的机器设备按照4%减半,拿增值税2%,但是不能开增值xxx,不能抵扣,以后买的设备按使用税率一般17%,开增值xxx。作为买方只涉及一个税,就是不动产的契税。    因此我们看到,从税种说,资产交易比股权交易多这么多种。这是{dy}个优点和缺点。

    股权并购的优点不需要设立新的企业平台,你买目标公司股权,目标公司照常经营,而资产并购,是谁把资产卖给你,是目标公司把资产卖给你,你必须设立一个企业平台,才能运营从目标公司买来的资产,必须设立一个企业平台,因为只有资产,没有营业执照,没有税务登记能卖货吗,能从事生产吗,能雇劳动力吗?不能,得有个企业平台。资产交易情况下,原来企业平台和资产分离,必须补上去一个,自己设一个企业平台运营这些并购资产,资产并购需要设一个企业平台,程序上多一步,而股权并购只买股权,我是目标公司股东就完事了。

    股权并购商誉继承性更强,管理和文化继承性更强。为什么?公司科室,要不整合的话保留不了,原来的文化、制度都保留下来,继承性更强。资产并购往往这方面非常弱,资产并购的时候,投资公司也想继承好的商誉甚至好的品牌,这个很难说,市场地位可以某种程度继承,但是商誉和荣誉很难继承。不利于继承目标公司的管理。

    谈到李书福并购沃尔沃,如果李书福把机器设备拆过来,世界沃尔沃消失,如果我拿钱买公司股权,公司该干什么干什么,沃尔沃还继续,这就是股权并购和资产并购的区别。他的文化继承,品牌也是企业文化一部分。当你选择两种并购模式的时候,上面讲的优点、缺点、供你参考走哪条路。

    股权并购缺点还有或然负债风险,这也是为什么在中国许多企业不适合做股权并购,华润啤酒并购70多家企业大概2/3是资产并购,1/3是股权并购,因为我们面对的大多是管理不够规范的,为什么?股权并购是股东换了,公司作为民事主体前后如一,因此你昨天侵害人利益,大前天该人钱,大大前天偷税,大大前天给人担保,都会找你,甚至你欠的税,在原来股东的时候政府视而不见,税务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等你进去第二天税务局就来了,政府来了,污染费、水资源费、电开口费,那年的税等等,或然负债风险非常大,还在于很多股东不愿意如实披露公司的负债,因为股权交易情况下,负债越多价格越低,所以为了卖高价,不告诉你。还有一个问题,在财务确认上按照我们国家财务准则,必须事由发生,而且这个事由引起的支出和收入的数字,数量必须确定,才可以登记为财务帐,比如把人碰了,现在花100万还是150万不知道,肯定得花,财务不计,得确定150万,达成调解书或者法律判决书才计,出现这个问题,他有道理,不计不是糊弄你,是有道理的,符合中国会计准则。

    还有一个问题,改制的国企,在没改制之前归一厅局、二厅局、工业局管,工业局下面800个厂子,你给他担保,他给他担保,担保多少不知道,保证担保的都查不到,不登记,但是等收完了上来了,因为什么?凡是收购的都有钱,有钱的来了不找白不找,就是这样。这是{dy}大缺点。

第二大缺点整合难度大,人家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一大团,大家一起干多少年,文化磨合了,你去个人就是股东,在咱们中国,外国股东连工厂大门都进不去的有,说好话,一年给你一个财务报表,为什么?你是上市公司,回去报帐,要不都不给你。人家目标公司都有亲戚,一个屯的,外面人整不了,所以整合难度大。资产并购是把资产拿过来,装到我的企业里,在我的企业,这个企业是我的,好整合。

    我有个笑话,股权并购犹如嫁姑娘,上人家过日子,资产并购是娶媳妇,到咱家来,咱说怎么办就得怎么办,有点这个味道。

    两种基本模式演化成什么模式?股权并购{dy}模式是受让股权,就是买股权,股权并购模式中受让股权是最常见的,也是最基础的交易模式,买股权,就是说原来是这个公司的控股股东,占有62%的股权,我现在花钱买过来,我是控股股东。第二是合并并购,为什么合并并购我也归到股权这种并购模式上?好像是从我们公司法看,合并是两个公司的事情,由两个公司签订合并协议,但是我认为从本质上说,还是股东和股东的问题。因为什么?合并之后这个公司股权怎么划分,合并的时候这个公司股东应该持有合并之后的企业的多少股权,用什么来决定,用什么来评估确定,用参加合并的各个公司的股东权益多少来确定。

    我举个例子说明,我有个公司,资产一万,负债五千,所有者权益五千,石老师一个公司,资产两万,负债一万,所有者权益一万,郭老师一个公司,资产五万,负债两万,所有者权益三万,我们三个公司要合并怎么办?怎么确定我们在合并后公司的股权?实际是把我们三个股东拥有的权益合到一起再与每个人权益一除就出来了。比如加一起权益是五万,我拥有五千,我就是1/10,你拥有两万,你是40%,剩下都是他的,就这么个关系。

    当然这是最简单的,如果复杂的话,我虽然5%,但是我要控股,我给他俩找差价,找他们钱,因为他们投的多,所以合并就根本经济利益角度来说,仍然是股东和股东的事情,在公司法是用什么来保证呢?董事会也好,公司也好,可以提出合并方案,必须经股东会做特别事项表决通过,股东会通过,股东行使自己对自己财产管辖权。你不会做股权受让不会做合并,会做股权受让,掌握股权受让的内涵就会做合并,合并的核心问题不过是把参加合并的各个公司的股东的股权都做个价,加总再算出每股东的股权比例多少,就这么简单。

    很多人不理解这个事情,在合并时操作起来就麻烦了,整不了,如果理解了这个内涵、本质,不过就是把你公司股权{bfb}的股权多少钱,你的公司{bfb}股权值多少钱,双向做价,或者多向做价,然后加一起,合并之后公司总权益出来了,每个股东在总权益中占多少份额出来了,如果某公司要通过合并比如增加自己的占股比例或者怎么样,当然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就这么简单,这个谁都能接受。

    还一个增资并购,为什么也是股权交易,增资有两种,一种是股份公司蒸发股份,蒸发股份价格是不是参考现在股票现行市场价格,不会说他的股票现行市场价格20块一股蒸发3毛一股,也不会现行交易价格3毛钱一股蒸发20块一股,他要考虑,用一个大家都接受的价格向另外一个大家来卖。如果是股票现在价格是20块,公司按5块一股蒸发,向某特定人蒸发股份,损失的利益是公司的还是股东的?股东的。公司没有利益,公司是个托管者,是给股东管家的,只拿自己的工资,损失的是股东,这样你就理解了。

    另外一种是有一些不是对社会普遍蒸发的,我的公司投资10万,经营5年,每年赚利润3万,你现在要加入,也要投资5万,我原来投资5万,经营5年这个公司,每年赚2万块钱利润,现在石老师也要加入,说我投5万,各占50%股权,我能不能干?不能干,公司没问题,股东不干,为什么?我是5年前投入,资本有价值积累功能的,当然可以是正可以是负,如果说正值积累的他得投多少?投10万,他同意我也同意,公司和他签订一个协议,他向公司投入10万,其中5万登记为公司注册资本,另外5万登记为公司资本公积,算我们两个的,这样公司注册资本5万增加到10万。我已经经营5年有风险,像买房子,你房子3千一平,前5年买的就3千,住了5年了3千卖给我,不行。资本有价值积累。

    我们经常说的换股,股权交换,换股怎么理解?就是用股权支付受让股权价格,这就简单了。我买你股权,兼并你公司,但是我没有钱,我发行股份就完事,我应该给你钱,但我发行股份,我的股票在市场值20,现在发行股份19.8,我用19.8支付受让股权的合计1亿9千8的股权。换股实际不是一种独特的操作方式,只是一种支付方式,受让股权的支付方式,但是{wy}不同的,一般受让股权是用货币支付,货币是一般等价物,不用作价,而你用特定商品,或者特定权利支付需要做价,需要他同意,双向作价,没有别的区别,从交易本质上不是独特的交易方式。

    债转股实际是增资,原来是债权人,现在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使债权人变为股东,无论债转股,还是发行可转股债券都是这样,有增资,并不是单独的并购,当然债转股债权整合的时候会给一些折让,至于债转股怎么认识?{dy}是货币投资还是非货币投资,我倾向于货币投资。债转股法律关系上说是债的关系消灭,同时投资关系生成,债的关系转化成投资关系,就这么简单。包括可转换债券,债转股和债权出资是两回事,债权出资是债权人把自己的债权转让给目标公司,然后用转让价款作为对目标公司出资,债权出资就是比如石老师欠我一万块,这一万块是欠我的债权,我把我这份权转让给这个公司,石老师欠公司一万,公司应该给我比如8千,不给我了,给我发行股份,债权也可以投资。债权投资的时候,债权关系不消灭。换股和债转股只是受让股权和增资的特例,我认为受让股权、合并并购、增资并购是股权并购的三种操作方式。看你适合选用哪种,就选哪种。比如两个正在激烈竞争的公司,并购的时候{zh0}合并。

    资产转让有两种:直接转让、间接转让。

    直接转让是投资公司与目标公司签订合同,买下资产,有两种趋向,一种是把买入的资产归自己公司,这个要求在一个县或者一个市,是可以的,一个经营本部。如果不在一个税务辖区,必须用这个资产在目标公司所在地设立一个分支机构,或者是用这些资产作为出资在目标公司所在地设立一个子公司,这是直接并购,投资公司和目标公司签合同。

    间接并购我们实务中做的最多,投资公司和目标公司签合同,买一堆,房地产,品牌都买了,我跟你签完合同,签这个合同,同时我要做一份设立公司的章程,我把设立新公司和买资产两个法律文件一起报审批部门,要批都批,不批都不批。批完之后设分公司,分公司设完了,税务登记搞了,公章刻了,我再去盘点资产,今天晚上接受资产,第二天开门营业,第二天卖的产品收钱归我,你作为壳公司去那边。

    间接并购的时候,我们在资产并购协议中有一句话,这个合同一旦生效,并购合同一旦生效,要在这设立一个子公司,子公司具备营业资格要盘点资产,要进入这个资产,合同虽然是我签的,但是买资产的买方是我设立的子公司,子公司向你付款,如果中方不同意,担心设不设公司没有权利,我做投资公司做担保,他放心。这样的话把两步并一步,先买资产再设分公司就得停产,中间有一个档,没有经营平台,不能营业。

    选择并购模式制订并购路线图,选择哪种并购模式,首先是资产并购还是股权并购,股权并购当中又选择什么,合并并购、增资并购还是受让股权。资产并购是直接并购还是间接并购,这些选准了才能制订出路线图,制订出路线图才知道这个并购追寻的法律主要是什么,应该有哪些文件,面对的风险主要是什么,哪些是关键点,哪些容易控制,哪些不应该控制,哪些必须控制。这样的话才能设计出整个并购系统工程的方案,或者是法律文件,不然可能做很多文件,谈很多,当产很多谈判,并购模式不确定,到底增资还是合并,还是受让股权,他们不确定的时候,谈判没用。双方甚至打起来,实际{zh1}一看没用,甚至派律师事务所做很多调查,{zh1}一看没用,因为路线的问题。

    我们都希望将来如果有并购案,根据我们的知识,根据我们的能力,能够为并购案制订切实可行路线图,根据路线图确定我们应该有哪些能力,做哪些工作,每个文件哪些控制点,我们面临哪些风险,这是一个系统工程。如果我们基础的问题不搞通,不搞懂,我们会面临风险。

    结论:公司并购两种基本模式,五种操作方式,两种基本模式交易内涵不同,交易主体不同,适用法律不同,各有优缺点,实务者应该根据需求和可能选择恰当的并购方式,从而扬长避短,有的放矢。比如说人家是非常规范的目标公司,硬要做资产并购,双方拿这么多税,冤枉,反过来说是一个不规范公司,硬做股权并购,我告诉你后患无穷。反过来说,一个并购案,比如这么高的文件,资产并购和股权并购文件的内涵、主要条款,所要确定的法律关系都不同。只有选择恰当的并购模式才能够保证并购成功,这是一个基础,如果大家掌握了,我们就可以制订并购战略,并购很复杂,涉及的问题很多。我只是做一点经验之谈,换句话说我讲的是我做的。希望今后有机会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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