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道不孤,人生{zh0}的境界(一)_江南草_新浪博客

从沟通开始

                        ----大成上海分所主任履职感言

各位同仁:

我深知,这一切都缘于诸位同仁对大成上海分所这一共同家园的珍爱,我亦固如是。对我而言,律师生涯至今已历19载,而 “与一批志同道合之士共同打造国人的{yl}律师事务所”,始终是我不懈追逐的梦想,相反,通常俗世梦寐以求的所谓高官厚禄从来就不是我的人生的重要选项。我相信正是这种珍爱,必将xx我们的事业更加稳健地发展并再铸辉煌。

    今天,我将遵循制度担当上海分所主任这个极其艰巨的职责。这是我19年律师生涯以来最为踌躇的时刻,因为我深知大成上海分所是目前我们160多名同仁共同的精神家园、共同的事业舞台和共同的利益枢纽。身之所系,敢不殚精竭虑以效驱驰!

    根据《章程》,上海分所主任将履行召集和主持上海分所的决策机构--合伙人会议和常委会的职责。勿庸讳言,在客观上,分所主任的思维方略很大程度上将影响分所决策的走向。正因如此,承前启后,任重道远,为了我们大家共同的事业,我愿意也深感有必要在此履职之际与诸位同仁进行一次充分与推心的深入沟通,以求从沟通开始,最终凝聚我们共同的智慧并达至我们共同的愿景。

时不我待:我坚信在短时间内"做大"上海分所的必要性。

中国的快速稳健发展为我们这一代法律人提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金杜、大成、锦天城等律师所成功发展的实例雄辩地证明:中国律师业的蓬勃发展不能用常态的眼光和思维来判断,而必须突破固有的思维定势与樊篱。这正如中国民营企业的发展一样,任何一位{lx1}者,他一路走来,无不在看准方向后,义无反顾地高歌猛进。

    在我看来,这种经济大背景下的行业整体快速发展,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所谓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本所面临的现实危机其实并非遥远。金杜这种直营式的律师所已是超过1300名律师的规模,锦天城这种秉承上海谨小慎微文化的联营体也在短时间内达到500多人,况且其与联合所的强强合并正在商谈之中。加之,风行全国的律师所之间的合并潮,更加印证了“做大”律师所已是当下律师界的共识,更是当下中国律师所“做强”的必由之路。

    尤其值得我们沉思的是,在这竞争激烈的法律服务市场中,我们上海分所能拿得出手的“杀手锏"或“噱头”恐怕就只余“我们是{dy}大所”这个说辞罢了。

    再者,从经营学的角度来看,律师所的规模越大越有利于集约化经营,有利于降低公共成本,也有利于提高公共经营行为的投入。简言之,在律师所达到一定规模时,必将有利于降低每位律师的摊销成本,必将有利于提升行政服务质量,必将有利于加大对外宣传的投入。尤其不能忽略的是只有在规模比较大的基础上方可规划和实施专业化和团队化。

    当然,我充分尊重和理解“做那么大有必要吗”、“做大的风险也大”的合理意见,这些想法在我的思维全局中困惑和萦绕的时间也许并不比大家更少。然而两年来我所期待的事实证明,这种担心和顾虑恰恰可以也只能在发展中得以平缓化解。

2006年始,我们上海分所推进“做大”的规模化经营策略。就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本所执业人数、办公面积和创收业绩也相应的翻倍增长,而我们所担心和顾虑的风险并未出现,相反,发展的结果带来了的是本所原有的群体积弊顿消、利润飙升,且更显决策民主、管理科学的优势所在,最终创收稳健持续进而影响渐扩。

我相信,我们只有在加快发展中才能解决固有的老问题,只有在加快发展中才能创造和把握新机遇,只有在加快发展中才能提升竞争力。“大发展是硬道理”这必将是上海分所未来的主旋律。伙伴们,我们不能忘记:上海分所聚集的是一批来自五湖四海,胸怀大志,勇赴沪上并筚路蓝缕、胼手胝足开创天下的精英!只有大发展才是我们内心萌动的个性本色,才能造就并见证我们的理想、我们的智慧、我们的勇气和我们的眼光!

    专业为王专业化团队化建设是大发展中的重中之重

 

    人类的每一次进步都在于专业化分工,律师业的发展亦概莫能外。

    二十年前的法律服务市场追捧“名律师”,近十年来转为追捧“名所”而当下及不久的未来,法律服务市场的理性选择必然钟情于“名所里的名团队”。这种趋势是中国法律服务市场成熟的必然结果,也是欧美等法律市场先进国家的当下现状。

纵观中国律师界,所有可让我们景仰的律师所无不在专业化团队化建设方面建树非凡。

    大成存在“大而不够专”的问题,这一看法基本就是业内早期对我们的评价,实则更是我们自己早期的心痛。一个时期以来,在总所几位巨臂的大刀阔斧下,总所的专业化团队化已硕果纷呈,前程可期。然而,上海分所在此问题上,无不令人担忧和焦虑。以我之见,如果我们在专业化团队化建设这一问题上始终徘徊不前或言而不行,那也就意味着我们的事业尚未有实质性的起步,甚至随时可能面临分崩离析的风险。譬而言之,如果没有专业化团队,我们的事务所可能就是一个“地摊式的大集市”,而这种摊贩集市又如何与“大超市”或“精品商厦”相抗衡?再譬而言之,没有专业化团队化,我们可能不过就是一批挂名“大医院”的“游方郎中”而已,又如何与其它的所谓“名医”来竞争?。

    再者,诸位应该明了,大所的{zj0}赢利点其实在于公共案源的获取,这也是强所竞争力的表现之处。上海滩上前几名的律师所获取的公共案源每年都在几千万元以上。欧美大所更是以公共案源为{lx1}法宝。然而,如果没有专业化团队化,市场拓展和营销的诸多手段就无法施展,公共案源也就无从谈起。

当然,我也相信,专业化团队化建设这一理念在上海分所已是绝大多数人的共识,问题实质可能更在于:我们如何来稳健有效地推进专业化团队化的建设,我们又如何来平衡把握从“一亩三分地”过渡到“高科技大棚”的进度与过程。    

我的看法是:首先,我们应该努力调动全所律师的热情、资源、智慧共同参与如下委员会的建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制度建设委员会、人力资源委员会、市场拓展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财务管理委员会和文宣外联委员会等等。我相信通过这些委员会的分工、组织与活动,应能达到凝聚人心、凝聚智慧、凝聚力量的效果。

    其次,我们应该切实地鼓励和支持在各专业领域有所建树的律师当仁不让地勇于任事,凝聚人才,{lx}群伦。我希望在短时间内更加务实、更加有力地提升知识产权部、金融部、证券部、国际业务部的建设与发展,也希望房地产建设工程部、诉讼部、公司业务部能在短时间内落实信息整合、人员互动、资源共享的前期工作,希望海商海事部的建设能提上议程,希望诸如两岸法务组、财税法组、期货法组、日本业务组、海外投资组、并购组、私募组、劳动法组、刑事组等等专业组合,都能在短时间内完成相对固定人员、相对有效运营方式的目标安排。

再次,我们应该刻不容缓地致力于推进公共助理的试点工作。资源的合理配置是所有行业的有效经营之道,人尽其用、让合适的人才做合适的事更是律师业的至理。培养好助理、管理好助理、运用好助理是提升本分所“作战能力”的必由之路。有了良好的公共助理的团队,就可避免太多律师各自请助理的无谓重复建设,就会更好的提高放大每位律师的专业辐射范围。因此,推行在总所已成功运营的公共助理模式是上海分所做好专业化团队化建设至关重要的一步。

而我更是希望在专业化团队化之一问题上有大家更多的高见,有更大共识下的更大举措。

万世根基:制度、也只有制度才是我们事业的常青之本

大成的{zy1}优势之一在于:总所在这几年来制订、磨合、检验、厘定了100多万字的各种规章制度,在这些制度里蕴含着大成的独到智慧和成功之道。我深信:正是这些制度吸引了无数精英纷至沓来并最终凝聚为大成人,正是这些制度消弭了大成内部的潜在纷争并撑持着大成体系的高效运转,也正是这些制度曾经并且继续xx着大成事业快速稳健的不断发展。

上海分所的同仁同样来自五湖四海,地域文化、阅历理念、性格处事等方面或多或少存在的客观差异等等因素可能无时不刻不在影响着上海分所的稳定和发展,而上海分所的快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又进一步放大了这种效应。但是,我们所要做的是海纳百川、求同存异,共铸大成!为此目标,如果仅仅依赖于某个人或某些人的影响力或凝聚力,其效果则很难令人乐观,也鲜有大为。

打造国际{yl}的律师所,这是我们矢志不易的追求,为此我们别无他途,只有制度建设这{wy}路径。人生事业恒久远,只有适合我们发展的行之有效的制度,才能保障我们事业家园的长期稳定、发展和利益。

我非常欣喜地看到:此次修改通过后的《章程》基本上汲取了《公司法》的科学治理模式,其中设置了合伙人会议(相当于股东会)、常委会(相当于董事会)、分所主任(相当于董事长)、执行主任(相当于总经理)、监委会(相当于监事会)监委主任(相当监事长)的决策管理监督架构。由此,我们更应该借鉴和遵循较为成熟的“公司治理”模式来推进我们的制度化建设。

在推进制度化建设中,基于我们合伙人结构的特殊性,我有理由担心“泛民主”的现象对未来决策效率的影响。因为我们处在一个“求凝聚”、“求变革”、“求提升”的关键时刻,此时更需彰显目标战略既定之下的统筹能力与魄力,而不合理的多头掣肘可能会使这一努力功亏一篑。当然,我亦深知,对本所而言,民主选举只是管理和决策权力机构的选择产生机制,而此基本制度之下,尤需担当之人勇任其事,在制衡与纠错的架构之中,不负众望,矢志前行。对此,我要说,我会勇往直前!

同时,正如我曾经说过的那样,我在此亦重申:若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对我提出不信任案,我将自动引咎辞职。在此,我自戒,民主纠错,请自我始! 除此之外,我殷切期望诸位同仁一如继往地给我以力量和信心,你的支持就是我内心的信念,是我披荆斩棘的利剑,也就是我们共同前行的力量与勇气!!

风云际会,本分所制度建设问题恰与总所提出的一体化试点要求相契合。对此,我内心确信的基本原则是:大成网络一体化是好东西,我们一定要鼎力支持;一体化系以保障和提升分所的利益为前提和底线,且将充分尊重各分所的特殊性、地方智慧、平等尊严,我们没有理由不支持。同时,事实已证明,我们也相信,总所的决策管理模式和经验已凝聚了诸多律界巨人的高度智慧,本分所在试点一体化的过程中不仅会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而且也必将赢得预期的美好未来。

各位同仁,两年的任期尽管不长,但我坚信:有着共同的理念、共同的情怀、共同的利益,我们齐心协力地推进、落实好上述三件大事,应该是可预期的。我们也有理由很乐观地预判:如果上述三件大事得以顺利落实,那么我们在一年内将可能实现创收达一亿五千万以上,各项综合指标进入上海律师界前五名。我们所期待的大所强所在任内可以初见雏形或业已成型。

各位同仁,无论您是合伙人、执业律师、律师助理还是行政人员,对我而言,您都是大成的主人,都是值得自豪的大成人。

大成的发展需要您的参与和智慧,我的工作尤需您不吝的批评与建言。

在此我要说,我们这代法律人正有幸躬逢一个伟大的变革时代,正如众人深知并时常引用的那些狄更斯在《双城记》中的名言:“这是{zh0}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It was the best of times, it was the worst of times)“简而言之,那时跟现在非常相像。”(The period was so far like the present period)是的,那时跟现在非常相像!命运与发展,都只在我们的心中之念,都只是我们的手中之舞。为了我们共同的事业,我将以谦卑之心聆听您智慧的声音,我将以景仰之情期盼您热情的身影。

藉此拙书四句,聊表心志:

成竹在胸胜闲庭,

研墨展纸弟兄情。

挥毫泼墨写快意,

破土虚心不虚名。

谨此履职,谨致诸位!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主任:刘逸星

  2010年5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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