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定工地消防安全发现隐患当场督改

锁定工地消防安全 发现隐患当场督改

2010-05-22 09:36:21 阅读6 评论0 字号:

        从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获悉,自3月1日开始的全市性在建工程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截至目前,消防部门共检查在建工程工地588个,发现各类隐患问题873件,当场督促整改521件,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352份,处罚单位45起,确保了工程工地的消防安全。

  据了解,本市现有在建工程工地3000多处,由于各种建筑装修材料密集、施工人员工作生活集中,消防管理难度较大。为此,市公安消防总队将在建工程工地检查重点锁定为施工现场是否有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对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是否有相应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设置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临时消防水源并配备水带水枪,是否设有消防车通道并畅通,是否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员工集体宿舍是否与施工作业区分开设置,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现象等。

  检查中,总队发现目前在建工程工地主要存在消防通道不畅通,施工现场没按要求设置临时消防设施,没有设置储存临时消防给水的消防水池,没有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没有分开设置等。针对此情况,总队采取日查和集中检查、与建设主管部门联合检查相结合的方法,严肃查处施工现场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坚决督促整改各类火灾隐患,特别是对缺乏临时消防水源、缺少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工程工地,依法责令其增建临时消防水池、配齐消防器材,提高建设工程工地的整体消防安全水平。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依法责令其停止施工,并及时通报建设主管部门。(记者 赵荣君 通讯员 李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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