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0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在官网发布公布,候选列表新增1项化学物质:N-(羟甲基)丙烯酰胺已被添加到候选名单中,因为它可能导致癌症或遗传缺陷。
它主要用于聚合物和制造其他化学品、纺织品、皮革或毛皮时。至此,用于授权的高度关-注物质(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SVHCs)清单候选列表现更新为224项物质。
本次更新的物质及其属性如下:
编号 |
物质名称 |
EC No. |
CAS No. |
提议原因 |
应用场景 |
1 |
N-(hydroxymethyl)acrylamide N-(羟甲基)丙烯酰胺 |
213-103-2 |
924-42-5 |
致癌属性 (Article 57a) 致畸属性 (Article 57b) |
用作聚合单体,作为氟烷基丙烯酸酯共聚物 用于油漆/涂料; |
关于SVHCs
对人类健康和环境有严重且不可逆影响的物质往往被定义为高度关-注物质(SVHCs)。如果一个物质被确定为SVHC,它将被添加到候选列表(Candidate List)中,并最终会被包含在授权列表(Authorisation List)中。卖家有责任管理这些化学品的风险,还必须向其客户和消费者提供足够的信息,以便安全使用它们。
商家义务
根据REACH法规Article7(2),如果物品中的高度关-注物质(SVHC)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则该物品的制造商或进口商应向ECHA进行通报:
(1)物品中的SVHC总量超过1吨 / 年 / 生产商或进口商;
(2)物品中的SVHC的质量百分含量超过0.1%。
如果投放欧盟市场的“物品”类产品中含有浓度>0.1%的任意一种SVHC候选物质,欧盟生产商或进口商应履行REACH法规规定的告知、通报等义务:在收到消费者咨询时,需在45天之内将相关信息提供给消费者;
含量>0.1%且该物质进入欧盟的总量>1吨/年时,欧盟生产商或进口商必须先向ECHA进行通报,产品方可在欧盟市场销售。“物质或混合物”类产品(如涂料、油墨等)若含有SVHC候选物质,则生产厂商应向下游使用者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SDS);
且2021年1月5日起,根据欧盟《废弃物框架指令》的要求,物品供应商必须在ECHA的SCIP数据库通报物品中SVHC物质信息。
欧盟境内产品必须履行REACH法规的各项义务,才能合法生产或进口。SVHC通报也是其中一项重要的审查内容,如不符合SVHC通报义务面临罚款或其他惩治措施。而且,欧盟在逐渐加强对SVHC的管控,包括但不限于市场抽查监督以及SCIP工具的发布。
我们提供完整的REACH服务方案及多种SVHC测试方案,助力企业轻松应对REACH法规!如您有检测需求,欢迎随时联系我们。
Tel:13480108853 Melo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