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zd0}手机走私案第四日庭审直击
备受关注的储存有犯罪集团进出货明细账的移动硬盘,作为重要证据出现在昨天的庭审中,有“京城名状”之称的首犯黄晓凯的辩护律师柳波对移动硬盘是否能作为证据提出了三点辩护。
经过第三日冗长的举证过程,全国{zd0}手机走私案庭审昨日进入第四天,公诉人继续举证,五大部分证据昨日进入第三部分的举证环节,即黄晓凯犯罪集团的各项犯罪事实证据材料。备受关注的储存有该集团进出货明细账的移动硬盘,作为重要证据出现在昨天的庭审中,而有“京城名状”之称的首犯黄晓凯的辩护律师柳波对移动硬盘是否能作为证据也提出了辩护。
硬盘数据成走私数量重要证据
在此前的报道中记者提到,首犯黄晓凯曾因担心电脑中毒,2008年初曾让主犯之一王树洲将电脑上有关数据拷贝到一个移动硬盘上,而这些数据都是通过“金算盘”财务软件记录,主要内容是负责购机和销售的出入货情况。此硬盘在之前的审查期间已由海关查获并扣押,里面记录的走私手机进出货数据,成为公诉人认定该团伙走私数量、价值及偷逃税款总额的重要依据。
在公诉人宣读的证词中提到,查获该硬盘后,公诉机关将储存其中的“金算盘”财务软件记录的数据,通过合法手段交由“金算盘”软件开放企业进行鉴定,通过核对、统计及技术分析等手段清查数据内容。经过鉴定,在硬盘中发现20个财务账号并提取其中13个账号的手机销售数据,作为呈堂证供。
据硬盘数据核算偷逃税11.1亿余
同时,公诉机关综合查获的港商提供的手机销售数据单、证人证词以及此前三次现场查获的手机和配件数量等,综合认定被告黄晓凯犯罪集团2006年2月至2008年7月3日期间从香港走私手机526万余部,价值78亿余元,经海关核算认定该犯罪集团偷逃应缴税额11 .3亿余元。其中根据硬盘中的数据核算偷逃应缴税额达11.1亿余元。
今天庭审将继续由公诉人举证,第四部分证据———犯罪集团所得去向,将在庭审中提出,本报将继续关注。
律师提出三疑点
律师质证环节,首犯黄晓凯的辩护律师柳波提出了三个疑点:
1.辩护律师称,从硬盘中打印出来的书证不是{dy}证据,它只衍生于硬盘,而硬盘的数据则是从“电脑”中拷贝出来,目前这台电脑并没有查获,因此对硬盘数据的来源和真实性表示质疑。
2.辩护律师称,由金算盘软件公司负责检测和鉴定该硬盘中的“金算盘”软件数据,是一种不严谨的行为。同时,检测鉴定结果由金算盘软件公司出具,该公司随后又出具一份鉴定数据“真实性”的补充说明。“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这样的鉴定我认为不真实”,辩护律师柳波当庭反驳公诉人的举证。
3.此外,辩方认为法律要求检测过程中必须由持有者在场并签字确认,但该硬盘的持有者王树洲,在检测当天有2个小时被海关审讯,并没有全程在场参与检测。
采写:南都记者 赵飞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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