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清的小河(9)_大福666_新浪博客

清清的小河(Cooling off of the river)(9)



(原创)文/大福

第二章  清清的小河

    说起王一木来,在甘泉村和北湾五七干校的人群里,不断传说并翻新着他的几件趣事。

    不过,好人还是有的。本地人都说,王一木这孩子好可怜,他娘守寡就守了这个孩子。王一木的父母亲是个外乡人,不知为什么一起来到这个地方。然而,到来后没到一年他父亲就死了,留下一幢刚建好的房子和刚刚出生的王一木。从此,母亲就靠着给别人洗衣服养活他。王一木的母亲是个善良的人,对谁都好,所以所有人都喜欢她。更重要的是,他母亲对王一木好,她不让他做一点点事,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首先给王一木。据说那时候新棉衣还是个稀奇物品的时候,王一木就用上了,而他母亲自己却什么都不舍得,冬天还穿着单衣,冻得哆哆嗦嗦。王一木十二岁那年,母亲咯血死了。剩下他一个人什么也不会干,或者是过惯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世上少了一位溺爱儿子善良母亲,就多了一个懒汉。

    王一木有个口头话:“请不要叫我傻瓜,不然我真的会变成傻瓜,然后用菜刀砍死你的!”

    “我知道,我只是有些懒惰而已。打住,更不能叫我懒汉。懒怎么了,懒还不是有饭吃,你不懒还不是为了有一口饭吃?你看我,自由自在,无牵无挂,想吃就吃,想睡就睡。哪象你们整天心思重重,机关算尽,吃个饭,睡个觉都穷讲究,穷设计。我累了,随便就能找个角落躺下来。饿了,就骑着我的“11路”牌自行车,胳膊窝里夹上我的饭碗,哪家烟囱冒烟,我就往哪家去,谁敢不给?都是一个地方上多年的老熟人了,这点面子还是有的。”
    人们谈论最多的还有:“别老拿眼睛盯着我的11路牌的车子,你们就象个小偷似的。现在人坏得很,一点同情心也没有。没看过骑11路车要饭的吗?嘿嘿,先让你长长见识。”
    王一木对母亲的理解:“我不怪我的母亲,为什么要怪?她已经给了我所有的爱。况且我这样不是挺好吗?依旧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也没改变什么,我从没想过改变,懒得改变。房子卖光后,我就到处寻吃的。我才管不了那么多,有的吃就行,懒得想那么多。有人家把我叫去,给碗饭吃是为了教育他自己的孩子。管他呢,天天当范本都行,只要有饭吃。我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日子,叫我改我还不干呢。”
    有一次,村长让王一木看瓜田,每月包吃住有人送的,每天还能吃一个大西瓜。这件好事情,王一木都没有干。奇怪吗?王一木就是不想干,他觉得不自由,受人约束,还很累!
    王一木对抽烟的理解:“抽烟。哈,肯定喽,男人哪有不抽烟的?有时候熟人也给我烟抽,有时没烟,我就会盯着街上走路的人,有的骚包就把烟夹在耳朵上显摆,特别是那些土鳖,上街总故意夹根烟。不过要让我看见,否则就准是我的,我追上几里路也给拿下来。那些土鳖怕我,总乖乖给我。不过要是军人,我就会注意不是怕,都是一个地方上的不好意思。”
    王一木对婚姻大事的理解:“很严重的一次,有一家人跟我母亲很好,便经常给我吃的。时间长了,有人就告诉了我,因为那一家人想把女儿嫁给我,才对我好。所以,我明知这是个玩笑,有时也随便应和几声,谁知这个事情被这家人知道了,就不给我吃了。有什么了不起的,咱一表人才,拿张报纸随便念,才不稀罕你家女儿。可是,不给我吃喝就缺德了。于是,我就骂,就发誓把她家房子烧了。吓得她们赶紧把家里值钱家具放到村长家里去了。呵呵,谁知道村长家里没几天真的失火了,整个都烧完了,也包括她们家的家具。哈哈,大快人心,不给饭给我吃,真是老天爷对她家的报应啦!”
    王一木对老婆的理解:“我有自知之明,这辈子就没有想娶老婆,娶老婆也没劲,烦。不过,有时真的很想老婆,想起来还挺难受的。没想到村里来了个年轻的外乡疯女人,整天在街上疯转。嘿,我就哄着她把她给收拾了,后来她还给我生了个小孩,被人抱走了,反正我是不要的,听说还是个男孩。可惜,后来那疯女人疯得更厉害了,竟脱光了衣服满街跑。再后来,就不见了,唉,可惜得很呢。”
    王一木对命运的理解:“我说话,你不要笑,更别叹息。一个人都有一个人的命,我就这样了。这样也并没什么,没有我们这些人,怎么能显出你们了不起哩。你们有你们的精彩,我也有我的活法,社会正是由于各种不同才更精彩。你们不是提倡革命文化,就象我这样的才是真正的大革命文化呢,我看贫农才是革命文化的祖师爷。我什么也懒得干,什么也不用我考虑,我也老了,一生也就过去了。你们呢,到后来不也是平常的一生吗?呵呵,不跟你说啦,吃饭去喽,那一户人家里冒烟了。”

    王一木虽说有些傻样,但为人处事,还是很正派,很单纯的。特别是惩罚田班长后,在黄河、大成他们一伙人中,还是留下了很好的影响。

    田班长受了那一次暗算后,在家里躺了一个月,才恢复了身体,自次也不太坏了。

    这些天,周菁她们一直在平整土地,{yt}劳做下来,灰尘和土尘粘了一身衣服。她是个爱干净的女孩子,衣服脏了,她便就想着去洗涤。

    这个星期天,她拿了衣服到小河里去洗涤。她一边洗衣,一边唱着革命歌曲,这个时候,王喜梅刚好路过,用一个石子,丢在她的眼前的河水里,溅起了好的水花,水滴溅了她一脸,更主要的是她一紧张,正洗着的衣服也脱手了,被河水冲流走了。当她发现衣服流走了,也没顾得上同王喜梅理论,便站起身子大身喊叫:“我的衣服掉河里了!”

    周菁的喊叫声,使得路过的黄河听到了,急急忙忙赶了过来。本来就在河边捉小鱼的王一木,听到她的喊声,立马跳进了水中去捞衣服。王一木本来就不会凫水,衣服是抓住了,人却在水里沉下去了。见此情景,黄河二话没说,扑进水里,连人带衣服一起捞上了岸。

    王一木上岸后被人们架着爬在石头上困水了,周菁看着黄河一身湿衣,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不住地说着:“谢谢!”

    晚上,一帮子给周菁捞衣服的人吃了饭,聊天后,慢慢地散去,家里只剩下了周伟绩和刘兰花,以及周菁三个人时,周伟绩又给她们讲了一段高洋的古典:

    高洋即位前,装疯卖傻,。即位后英明有为。在高洋之后,也曾出过一个有相似经历之人,就是唐宣宗李枕。但是,显然李枕演技大大不如高洋。在当亲王期间,一贯以弱智儿形象示人的李枕就被堂兄唐武宗看穿过,几次发生“意外”差点死掉,在逃出皇宫作云游僧期间,又因为作诗言志而被一位禅师识破真身。相比之下,“龙潜岁月”的高洋,弱智一装到底,从未被身边的人识破,可谓拥有最深沉最难测的心智与城府,我们应当学习他啊。

    唐宣宗却是个好皇帝,而且从一而终地贯彻下去,一直到死,他都是一个有所作为的好皇帝。高洋却与之相反,英明神武的岁月,只持续了一半,他的帝王生涯后期的很多举动,无异于禽兽之举。高洋之发狂,大概源于功业盛大,体会到秦始皇、汉武帝们那种傲视天地的孤独感,无限精力得不到发泄,这种发狂与整个高氏家族的精神病遗传基因有关。

    在一次征讨山胡的战役中,高洋手下有一名担任都督的军官受伤,但该都督手下一名什夫长对其没有及时营救。高洋闻知大怒,下令将这名什夫长剖心挖腹,大切八块后强迫这个十人小队的另外九人将其分而食之。这个事件是高洋发狂的起点,自此之后,高洋身上的精神病基因被彻底xx了,残暴之事开始一件接着一件发生。

    {zx0}倒霉的是从前曾轻侮过高洋的那些。有{yt},高洋突然想起,自己装疯卖傻的“龙潜”岁月时,三弟高浚经常训斥自己左右的人:“你们这些混蛋,怎么都不帮我二哥擦一下鼻涕?”现在,高浚的地位,与高洋当年的地位颇有些相似。可惜,这个三弟没有学会二哥当年装傻的本事,不知道收敛也罢了,还敢在私下偷偷非议朝政。高洋听说后,遂将他抓起来,关在猪笼子里,和另外一个素为他所嫉恨的弟弟关在一起,饮食起居皆如牲畜。一年多后,再用大把炭火加诸笼子四周,将两人活活烤死。

    父亲高欢时代的重臣高隆之,曾对“龙潜期”的高洋表现过轻视的态度,又在高洋决定篡位之际发表过令人讨厌的不同意见。高洋便找了个借口,赏了他一百多个拳头,将其活活殴死。高隆之死后高洋还觉得不够解恨,又将他的儿子们通通抓来,二十个人排成一排,齐刷刷砍去脑袋,尸体随之通通扔到漳水里。即便这样,高洋还是觉得余怒难消,又将高隆之的尸首从坟堆里扒出来砍成数段,再挫骨扬灰,丢到漳水里。

    高洋在xx的同时,他又成了这个时代最前卫的行为艺术家。高洋经常抛却帝王之尊做出各种令人咋舌的举止,时而披散头发,穿上胡服,披红挂绿地到街头闲逛;时而乘骑没有任何鞍辔的驴、牛、骆驼、白象等牲畜出行“视察民间”,待到一般性的交通工具都乘腻之后,他改而骑人而行,让手下背着他到处游走,他则时常拿着个胡鼓在背上拍得山响助兴。

    他还是个裸露狂,既能在盛夏时节脱光衣服在太阳底下暴晒,亦能在冬天冻得掉指头的时候脱衣狂奔,为了更具轰动效应,裸奔地点也并非在深宫高墙的皇宫内,而总选在繁华热闹的都城街头。当左右随从都为之感到面红耳燥时,这位帝王仍是全然不当一回事。醉酒之后的高洋,还是个高超的杂技表演人员。经常在几十米高的宫殿梁脊之间来回穿梭,这么高的地方连工匠看着都胆战心惊,要系挂绳子才敢行走,高洋不用任何安全措施照样来去自如、有如平地,高兴的时候他甚至还能给底下看得心惊胆战的随从们来个即兴的舞蹈表演。这同当今的一些造反派,军革委的狂妄者,是何等的相似。

    昏暴无常,xx如儿戏,几乎每天都在上演,更多的人并没有任何得罪高洋的地方,也不明不白地被高洋所杀。高洋身上还有严重的性变态心理,这一切的起因,很可能与当初大哥高澄欺负自己的老婆有关。于是,一场冤冤相报的大戏上演了。

    高洋说:“吾兄昔奸我妇,我今须报!”带着这个堂而皇之的理由,高洋将当年大哥高澄恣意凌辱自己妻子的愤怒全发泄在大嫂身上,继而又扩展到所有高氏家族的妇女身上,他甚至找了一堆身强力壮的胡人来凌辱大嫂,自己则在旁边观看以为淫乐。

    之后,高洋的行为愈加变态难解。比如,他喜欢征集一些xx的妇人,命她们不穿衣服随时供自己及手下人淫乐,他甚至想出一招,用长满尖刺的荆棘和纽草扎成草马,逼迫这些一丝不挂的女子骑坐上去,由旁人牵引来回而行。当这些人被扎得血流遍地、哀号连天的时候,高洋等人却在一旁看得纵声大笑。

    高洋对酒精的依赖也是日益加剧,“朝亦饮酒醉,暮亦饮酒醉”,充分具备商纣王“酒池肉林”的人生情调。甚至,在借酒发疯上面,高洋很快发展出了一套独有的新艺术理念。

    那个时候北齐国都的朝堂上,总是随时罗列着大镬、长锯、锉、碓等等xx工具,以便高洋想xx的时候随时能捞到称手的工具。

    高洋的xx手法还特别挑剔,最喜欢的方式是肢解,其次是丢到火里焚化,再或者是扔到水里淹死。临刑者受刑时辗转腾挪的挣扎,在高洋眼里便是摇曳多姿的霓裳舞蹈,这些人临死前撕心裂肺的哀嚎,便是欲死欲仙的飘飘仙乐。

    为了解决高洋xx的“货源”,宰相杨愔无奈之下想出一个办法:从监狱“借用”尚待审讯的犯人侯押在朝堂上,以便高洋醉酒时想xx随时有人可杀。

    高洋的癫狂,还表现为间歇性发作,偶尔,他也会头脑清醒,做出一些大出人们所料之举。有个不怕死的臣子曾犯颜直谏,当面大骂高洋是比肩夏桀商纣的暴君,高洋立即将其绑了置于水流中淹了许久,待其将死又捞出继问:“现在呢?”得到的回答是:“现在连桀纣都不如了!”复又绑回淹入水中,反复数次,可这位有骨气的臣子居然始终口气不改,换了平日,没有被肢解已属幸运,不料这次高洋却哈哈大笑道:“今天,总算知道世上真有比干、关逢龙这种傻瓜了!”将其释放。

    更恐怖的,高洋居然一度吃斋念佛起来。既然信了佛,就要有行善之举,高洋之“善举”一如他之前的所有变态做法一样永远那么推陈出新,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将一群死囚集中在高台上,给他们一人一副草翅膀,腾空而下,称作“放生”。这些受了恩惠的“鸟人”没有一个能顺利实现人类最初的飞行梦想,全部摔死。

    或许,当所有人都轻视高洋时候的相濡以沫,又或许李祖娥天生具备的足以消弭一切暴虐的温柔婉约。总之,高洋对李祖娥的爱,贯穿了高洋短暂而暴虐的一生。在登基之初高洋便无视一干重臣的反对,坚决立李祖娥而非鲜卑妇女为皇后。即便在最昏暴无常的时候,高洋对自己的亲生母亲照样拳xx加,一箭将李祖娥的母亲脸颊射穿,再加一百马鞭鞭得老太太血流满身。可是,对于李祖娥本身,自始至终,高洋都是礼敬有加。也许,这也是爱情的一种吧!这{wy}残存的人性光辉,是高洋{zh1}的救赎。

    高洋的种种暴行,为史书所言之凿凿,这些事件记载之详尽、手法之匪夷所思,绝不是一般的史官想抹黑就能够抹黑得了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即便上古暴君的“样本”夏桀、商纣与之相比仍显得黯然失色。高洋所造之罪孽,可谓“穷南山之简,未足书其过;尽东观之笔,不能记其罪”。高洋变态人生的最{djxs},与当今的一些世相是何等的相象。

    在山林中开荒种地,“五七”干校并不是xx。当地驻军早就在这里办起了一个“五七”干校农场。当时给北湾“五七”农场分配的地界在甘泉村西部,xx农场的地界在甘泉村南部。周菁干活路过时,xx农场种的庄稼已经长得很高,小麦已经结穗灌浆了。
    五七干校的农场中除了当年“造反派”掘的坟外,还有大量盗墓贼掘的坟。盗墓贼掘的坟和“造反派”“破四旧”掘的坟,形态大不一样。“造反派”掘坟挖墓,是“破四旧”的政治行动,重声势,讲排场。要把整个坟头都挖掉,再把整个棺椁都起出来,土方的工程量很大,整个墓地搞得乱七八糟,一看就是外行所为。盗墓贼是专业人士,意在图财。他们挖的墓,只是在墓的一头径直切下,掏出一个洞,能容身子钻下即可,整个坟头是不须动的。就平坟开荒的工作而言,“破四旧”掘的墓最容易平整,主要是回填土方的活。而盗墓贼掘的墓,因为墓形依然完整,往往还需要重新动过。
    所以,有掘坟就有平坟。平坟是一项重活,干活的都是精壮的男劳力。除了干校的大人外,黄河等大小子中的力壮者,也充作此役。平填的这些墓穴,有的是砖砌的,有的是石板的。死者生前的贫富差距由此可见。在发掘的过程中,石椁的墓最难起,危险性{zd0}。墓穴上压盖的石板非常沉重,得几个壮汉协力才能起动。一旦众人动作协同失措,石板砸着了人,重则有性命之虞,轻者也是个粉碎性骨折,这种危险性不是没有发生过。一次起墓,几个壮汉一同协力把石盖搬了起来,突然看到墓中间盘着一条花白大蛇,两眼瞪瞪,直视来者。众人一声惊叫,都撒了手,整个石盖的重量一下子全落到了一位同学肩上。该同学咬牙力挺,坚持到蛇跑人来,大家才重新七手八脚地放落了石盖。这次虽万幸没有造成伤亡,这位同学就此落下了腰疾。推倒墓碑的活,要容易得多。

    “造反派”的毁墓,要么用锤把墓碑砸碎,要么套上大绳把墓碑拉倒,都是颇费力气的。有位同学琢磨出了一个更简便的方法,把碑前后来回晃动,晃过去在基石的这边垫块石头,再晃过来在基石的那边又垫块石头。三晃两晃,墓碑的底部就离开了基石,{zh1}轻轻一推,就把偌大的石碑推倒了。
    在平坟的过程中,大人们也都比较注意地下出土的东西。一位中年学文史的教师,每次都是率先下到墓穴探宝,每次都是空手而归。整个平坟过程中,似乎从没有发现过金银器物,尽是些碗罐之类的东西。那个年代毕竟没有什么文化知识的准备,见识短浅,对那些碗碗罐罐,也是几百年前的东西,也是宝物,许多都被当成破烂给随手丢了。
    通过平坟劳动,五七干校平整出了一大块土地,还用墓砖盖起了两排新宿舍。新宿舍门口前面摆着两筐墓里出土的东西,无非是一些头钗饰针珠花铜钱之类的东西。
    以革命的名义,明目张胆地平坟造地,实在是大大违背中国几千年的礼教文化传统。在极左思潮猖獗的年代,人们纵有再大的不满,也不敢与“革命”的威严对抗。所以,在平坟造地的过程中,一般还没有遇到强烈的反对。但是,一位远乡来的老年农民,在树林中家坟上扫墓时,发现坟墓已经给平了,勃然大怒。老汉孤身一人,站立在干校食堂西边的土堆上,跳着脚,敲着破盆,高声叫骂,逮着干校的祖宗十八代一顿乱骂。干校这边虽然是人多势众,但没有一个敢出头答话,理屈啊!
    平坟,开荒,是为了种地。干校种的是秋粮,有玉米、芝麻、花生、糜子、谷子。在场部宿舍前还种了些西红柿、白菜、白萝卜等蔬菜,以供食堂自用。
    五七农场的信条是自力更生、白手起家。没有牛马等畜力,犁地是用人工拉犁。几个人在前面拉,一个人扶犁,年轻男子都是干拉犁的活。因种的是荒地,地里的石块比较多,要不断地拣出石块来,犁拉的比较费劲,好在干校人多,没有干不了的活。俗话说“庄稼活不用学,人家干嘛咱干嘛。”劳动歇息时,人们或是聊天,下地头棋,或是到周围捉蝎子、逮蚂蚱。有时,几个年轻人会拿几个骷髅头,放在腿上或田埂上,大加评价一番,说哪个骷髅头是男的,哪个骷髅头是女的,哪个骷髅头生前漂亮,哪个骷髅头生前不漂亮。年轻人的举动,将妇女们惊得目瞪口呆。
    秋日里,玉米结穗了,芝麻长高了,花生落果了,怕周围的老百姓来偷,晚上还要轮流巡夜,也就是当地人说的看秋。看秋巡夜是男人的事,一般是安排两个人,一个大人,一个孩子。守夜的工具,则是当年两派武斗收缴的长矛或是铁锨。看秋巡夜的时候,男人们就可以到地里掰几个青玉米烤着吃。第二天早上,只要看到某某嘴角上一抹乌黑,就知道这个家伙昨天晚上又监守自盗了。
    连日来的劳动,是有些苦和累,手上打了几个泡,身上晒脱了皮,肩膀压肿了,以及这里那里的磕磕碰碰,也是免不了的。

    劳动回来,周菁在日记中写道:初恋是让人难忘,觉得美好。她的漂亮,他的帅气,在他们的心里影响很深。初涉爱河时,心理异常纯真,绝无私心杂念,只知道倾己所有去爱对方。纯真是人世间最可贵的东西,人们可求的就是它。爱上了一个人,那是一种缘分,大家都是温柔地对待对方。恋爱的时光,那是一种无瑕的美丽,在心里存有感激,感谢对方给了自己一份记忆。当爱的希望冉冉升起时,有信心去相爱,我们可以承诺一切。当面对伤心和失望时,应该看见他是关爱自己幸福的人,让他感觉幸福,自己也会幸福,即或是分手也不是不可。爱了就爱真点爱深点,不然当我们都不敢去爱的时候,我们就永远也不能体会到爱的真谛。我感动于我们爱的幸福,我要时刻去为我们的幸福而奋斗,否则我根本没权利去爱他。一个连给予爱的人都不能去回报,我不相信这个人会一直爱自己。

    爱情是带刺的玫瑰,有时让人无法接近,有时容易感动而去触碰。直到{zh1}才发现,原来越美丽的东西,更加不容易得到。没得到爱时,以为爱情是神圣。得到了,以为爱情是童话。拥有时间长了,以为爱情是生活。

    秋天,风凉气爽,正午的阳光白亮亮的,大街上车来车往。周菁正跟黄梅去购物,走在道上,突然听见一辆车传来轻轻的叮叮噹噹地鸣铃,转头一看,驾驶的自行车正从她的身边缓缓驶过。他略略地侧头朝她了一下,黝黑的面孔上浮现出柔和的光泽。
  他当即决定请周菁和妹妹黄梅吃饭。街上有家小面馆,是镇上办的公家饭馆,她们进去的时候,就在拥挤的窗口排队买饭。吃饭的时候,黄梅讲了她们小时候吃饭的室。每次他们在单位食堂里吃饭,总有人开他们兄妹的玩笑,说一个小不点哥哥一个小不点。有一次她们去吃饭,单位里的一个阿姨神秘地告诉黄梅,哥哥今天为了买到{zh1}一块米糕,差点跟人打起来。黄梅半信半疑地往食堂走去,正在门口等她,正午烂漫的阳光给他瘦小的身体笼罩上一圈金光。他自豪地指着饭盆里的米糕叫黄梅吃。黄梅含泪一定要分一半给他,却拍着肚子说:“我已经吃过了,哥挣钱了,妹想吃啥就吃啥。”
  吃了一碗面条,买了东西,帮她们收拾好了网兜里装着脸盆和暖水瓶,以及衣服,放在他的自行车架上驮着。那个较大的网兜,给被褥撑得鼓鼓囊囊的。走在路上,她们簇拥在一起,互相安慰着,做着种种的约定。独自一个人落在了{zh1},自行车架上驮着那个橘黄色的网兜,安安静静地边走边仔细听着她们说的话。阳光下,投在地上的身影,就像巨大xx的骆驼。

从小镇一路走来,很晚才到家,天已经黑了。
  把自行车架上驮着物品,交给了周菁时,她泪眼婆娑地回头朝他不停地挥手。她抬眼看见,正弯着腰在给网兜重新打结,然后小心地把装有剩下的物品网兜移到自行车架上驮着,准备同黄梅回家。看见黄河的辛苦,那些中的不如意,就象周菁心头郁结的苦闷压得喘不过气来似的,想象着也带着这些苦闷,像风一样穿行在阳光灿烂的路上,次理解了他从小默默地承担家庭的重担却从不放弃忍劲,使她感动。
  一直觉得,就是一棵大树,却从来没有意识到他仅仅比自己大一点儿而已。那{yt},她和黄梅看见了黄河,黄梅指着远来的黄梅,告诉周菁:“看哪,阳光灿烂的大路上,走着我亲爱的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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