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开展的第十二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于近日启动。为此,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了《关于评选第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第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的申报条件为,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并同时具备在2010年3月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前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专利权稳定、技术或设计水平高,已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专利权属关系清楚,无法律纠纷;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的有效专利等。
《通知》要求,一件专利填报一个项目;优先申报和推荐高新技术领域的项目,通过专利运用、保护扩大市场份额的项目,鼓励报送曾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胜诉的项目,以及积极提出PCT国际申请、向外国申请专利的项目;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项目申报材料中必须附有查新检索报告;外观设计专利项目要重点围绕家电、数码产品及配件、交通工具、家居用品、时尚休闲产品领域申报。《通知》还对申报材料及时间、申报项目名额分配、奖项设置及评选范围等作了说明,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23日。
据悉,从本届起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专利金奖每届至多评出15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每届至多评出10项。《通知》还附有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
(来源:知识产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