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镜北美:汽车社会的城市停车(1)_张小路_新浪博客

很久以前,至少三四年了吧,就想写这个东西,但是一来我自己在北京并不拥有汽车,二来人微言轻,写了也没人在意,最严重的不是不被在意,而是没人懂得。我经常觉得,不是在一个制度下自食其力地生活过的人,不是真的需要去计较一些个罚款和日常生活便利的人,是不能真切懂得那个制度条条款款的所为何来的。短期访问考察者只看见别人貌似好用的制度的表象和皮毛,或许因为不懂得它的所为何来和怎么与社会其他部分配套,也就无从学起。但是,今天北京的停车问题确实到了一个叫人憎恶的程度,在我家附近一个商业区街边,居然也出现了在纽约唐人街才有的triple parking(三重停车)现象。好在随着这憎恶感成为越来越多车主和非车主的共识,现在来说说北美汽车社会的城市停车的经验,能得到比以前较多的理解了。但愿如此。
 
上个月看新闻,北京朝阳区有个交通枢纽地段,群众反映乱停车现象严重,质询xx为什么不管。一个xx答,因为这地方没有禁停标志,所以管不了。看了这条新闻我还稍许愣了愣,因为依据中国交通法,停车要停在有准停标志的地方,这条规定一向以来都被xx解释为在没有准停标志的地方停车都属违章。我自己在北京被这么罚了两次。有一次到执法站交钱时我还和xx讨论了两句。我说,违章停车罚200块也太多了。他答,这是人大定的。我说,我不是质疑对违章的处罚,而是质疑违章停车与闯红灯的处罚一样,这是两种危害性严重不同的违章。他愣着眼睛看我,显得听不懂我说的是什么。我说,违章停车罚200的话,那闯红灯应该罚2000。他更愣了,脸上表情分明是:你丫比我们还狠,不怕被咒死啊!我确实不是在抱怨违章停车罚款本身,虽然那也真的太多,但事情的关键还是在于,对于危害性不同的违章,是应该区别对待的。在美国和加拿大,行驶违章(moving violation)与停车违章(parking violation)是大为不同的两码事,前者要人命,这是要害。
 
我怎么把违章处罚先在头里说了?还是回来说怎么样才应该算停车违章,即:城市应该给予机动车拥有者和驾驶人怎样的合法停车空间。首先,本文的讨论要排除掉在一些地方傻子都知道不准停车的情况,比如路口、桥梁、出入门道,本文不谈论这些小葱拌豆腐一清二白的情况,只谈在路侧、居民区、商业地带、专用停车场,城市停车是怎么管理的。容后道来。
 
首先,在北美,我相信也在大多数国家,停车管理遵循的一条基本原则是:没有禁停标志的地方就可以停,再说{zh1}一次,这里排除常识和共识都知道的那些路口、门道以及一些特别的临时调度情况。这个“不禁则准”原则有个直接好处,是为管理部门省掉了大量行政开支。因为,试想,就我们辽阔的祖国而言,禁停的地方肯定大大少于准停的地方。倘若真按照现行交通法和xx的解释,没说准停就是不准停,那么城乡绝大多数停车都属违法,而一个国家的民众日常做的一件事绝大多数都属违法,一定是这个法律本身出了毛病。敬爱的交管部门为了避免这情况,就得花大笔银子去满世界设置准停标志。当然,这是不可行的!那么,实际上的效果就是这么幅图景:管理当局可以睁眼闭眼不管,也可以随时给那些在未设置准停标志的地方停放的车辆贴上罚单。这个执法的随意性叫xx们感觉很爽,但其弊端显而易见!比如上面那位xx说的,没说禁停,所以不好管,这恐怕是出自他本人的善良和日常工作中磨砺出的经验,就是很难下手处罚那些换乘地铁的车主,但是xx仍然有权对这些车开罚,开不开,真应了一句xx年代的话:反革命帽子拿在革命群众手里,说给你戴上就给你戴上,不给你戴,不等于你不是反革命。管理的宽驰度如此这般捏在管理者手里,是一件阴险至极的事。我见过xx(或协警)突袭平时很少管的路段,沿着路边挨个贴罚单,也见到三里屯使馆区的路边停车,虽然那里大多数街道都没有准停标志或标线,却没出现过罚单。我不是在谈公平问题,而是在谈执法随意性和民众无所适从这个问题。
 
下面说具体的城市停车管理的可行性,北美的经验是值得借鉴的。我在那里学习和生活过多年,有过挨罚的切肤之痛,也享受过令人愉快的便利。汽车产业发展了,要有人买,买了后要上路跑,跑过后要有地方放,这些加起来才是汽车社会。我国在后面两点都还差的很远。这里不谈北京强迫公民拥有的汽车一年中约十个星期不准白天上路的行政违法问题,只谈汽车停放问题。
 
先说居民区停车。首先,绝大多数的公寓出售都配有停车位。实际上我似乎没见过不配车位的公寓,但为了避免偏颇起见,我用了“绝大多数”这个保守的说法。停车位和公寓一起建造,费用包含在公寓售价中。如果这一家需要第二个甚至第三个车位,则需要另行购买或租用。北美有很多公寓楼是只租不售的,由专门的公寓管理公司负责出租和维护,租户也得到停车位的保障,但是有的地方、有的租户可以选择不租车位。总之,公寓的住户不会得不到自己的固定车位,以至于每天回家要抢。这里说的公寓,可以延伸包括那些townhouse类型的小区,总之有物业统一管理的居民区,均是如此。除此外,北美大量存在的单门独户住宅当然在自己那块地皮上有停车位,不需废话赘述。
 
这些公寓和小区对临时访客也提供停车位,而且,我从没听说过收费的。停车场划有标识为Visitor(访客)的专用车位,数量不会很多,但可应付一般情况。访客车位的准许停车时间有限制,短的十几、几十分钟,通常不超过几小时,一般不准许过夜,如要过夜,可以和公寓管理员商量。住户不得占用访客专用车位,访客当然也不可占用住户的。公寓管理员勤勉地巡视着,发现违章情况会不由分说地果断处置。怎么处置?鉴于他不大可能知道每一辆车是访问哪一家的,基本上他能采取的措施,或者是贴警告单,或者强行被车轮穿鞋,就是用大铁锁锁住车轮,更强硬的,可以叫拖车把违章的车拖车。关于拖车,后面再说。总的一条,管理员不会容许他的公寓情况失控或发生纠纷。在北京,我家住的院子里每天都上演这种纠纷。一年一度花钱买的固定车位,至少有一半时间当你开车归来时会发现车位被人占了,而你要是停在另一车位,后半夜会有人打电话喊你挪车。这纠纷在新闻里早已屡见不鲜,有一个女人实在忍无可忍,砸了占用她家车位的车,被法院判赔了几万块,真乃天方夜谭!新闻主持人还在那儿说“有话好好说”,找谁去说?没车位是一个问题,有车位也不受尊重不受保障,则是另一个破坏和谐社会的隐患。这些都是中国伪汽车社会的表现。怎么治理?其实很简明:法规透彻,公平对待,给予权益,保护权益,严格执法。
 
再说到路边停车。在美国和加拿大,使用咪表(meter)是普遍的路边停车计费方式。每个车位一个咪表,竖立在车位边,塞进硬币,表头就显示剩余的准停时间,闪烁着递减。时间一到,表头会显示醒目的大块红色,便于巡查人员观察。这些巡查人员往往骑乘小型摩托或自行车,看见咪表的超时提示就过来贴上罚单。有一点特别值得指出,就是路边车位往往划分收费时段,并非二十四小时都收费,有些路段是过了交通繁忙拥挤时段就变为免费的了。还有的是不同时段收费标准不同。这些都标注在咪表上。如果你初到一地,正往咪表里塞钱,路过的人可能主动告诉你这时不用交钱,我自己就屡屡遇到过。这样的停车管理,收费的目的是为了调剂交通状况,而非为了挣钱,与我国大多数路边停车位截然不同。我家附近的街边停车收费员半夜十二点了还坚守着岗位。公共道路的这种营利性收费,等于是出售路面的一部分,算不算是叠加于养路费、车船费、燃油费之上的再次重复收费?相当的蛮横不合理。  
 
对路边停车,也有平时不限制,但特别情况下限制的,比如,很多城市街道都有固定的清扫时间,此时就{jd1}不准停放任何车辆。举个实例,有一年我在纽黑文打工,住处那段街道的清扫时间是每周四上午9点到10点,清扫车可能在这个小时内的任何时刻走过这里,凡是路边停放的车,都可以叫拖车来拖走。实际上,拖车往往就跟在清扫车后面。这个做法真是很强悍,但可以理解,因为,偶尔一辆车停在那儿,清扫车不妨绕过去,但要是停的车多了,清扫车就无法扫街了,所以,结论是不可姑息。街边有个告示牌竖在那里,写明了扫街时间和拖车公司的名称和电话号码。拖车公司(Towing Co.)并不属于xx,而是专门干这行的,他们只管拖走,然后等着你上门交钱领车,别无他话。这是个非常简明利落、教育成效卓著的机制。有一个周四上午,我出门发现车不见了,问老板,才知是扫街时间,只好自认倒霉,说不知者不为罪那是没用的。我在国外被拖过大概是四次,其中三次的拖车公司所在地都距我相当远,他们造就了一个现在很乖的停车者,我不敢又搭钱又搭时间,且不说耽误了正事,只为了一瞬间的停下车来、扬长而去的小得瑟。
 
除了一般的停车时段限制外,还有别的限制,有的地方只允许商业车辆停(运货的),有的只允许本街居民停,有的是残疾人专用位,这些都需要驾车人给予关注。那种只允许本街居民停放的路段,客人来访怎么办呢?通常这种情况主人都有一两个准停证,要来放在风挡玻璃内就好了。那句老话说的好:自由就是责任,您要享受汽车社会,就得费心做一个负责任的汽车社会公民,予人方便,自己方便,不然,您就擎好吧。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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