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一直在时尚版绿野马队玩,帖子以骑马活动为背景讲述,不当之处还请包涵。希望可以有能给大家借鉴的共通之处。 从5-4后,我一直沉浸在伤感、后怕和庆幸的复杂情感中。伤感的是,5个鲜活的生命永远地离开了他们的亲人和其所热爱的生活、向往的户外;后怕的是,仔细反省和检讨自己以往组织的活动,也有很多安全易患;庆幸的是,在我们org似乎还没有发生过如此集中和严重的群体伤亡事件。尤其庆幸自己几次带队都没有出过太大的事情。 我们不得不感谢绿野 O R G 网站的严格管理制度起到了防微杜渐的作用;同时还要感谢几代绿野前辈对户外安全孜孜不倦的追求。没有他们的言传身教和严格要求,没有各个时期众多年轻领队的继承和发扬,我们的绿野org无法顺利而安全地发展到今天。美好的未来更无从谈起。 我热爱来之不易的生命、向往美丽的草原、憧憬自由的人生,所以喜欢和朋友们一起策马扬鞭、驰骋草原、围坐篝火、把酒言欢。绿野马队是我成长的摇篮;羊哥犹如我们敬爱的兄长;马友们就象兄弟姐妹。。。。。。这一切都是我所珍视的宝贵财富,是我在紧张的工作、艰辛的命运之外的精神寄托之所! 所以,我感到沉重的责任感和危机感。说责任感,是因为作为领队,我认为自己应该尽可能地对队员负责;说危机感,是因为我不是以此为生赚钱的旅行社,所以我赔不起。。。。。。 为了网站的健康发展;为了马队大家庭的幸福和睦;为了每一个马友(包括我自己)的幸福和快乐,这些天我在出差之余有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如何尽可能地提高户外活动的安全系数?” 先来看看此两次重大事故的原因分析(我收集、整理了来自众多网友的各种意见,包括争论、指责最多的焦点问题) 1、包车无运营资质,属于非法经营。(不知该发起人自己并不知情或是知情但为了帮大家省钱还是别的。有说法称是为了方便组织者向队员多收车费作为盈利?目前死伤者家属正在寻找此方面说法的法律证据以追究其承担连带责任) 2、司机违章驾驶 (一个出事是半夜在紧急停车道内追尾大货;另一个是雨天弯道逆行超大货车导致与对向大货车相撞) 3、其中一队的成员均未上任何保险 (没有交通险、没有户外意外险、肇事司机已被抓获归案,但不知其有多少资产可赔?赔不起的部分谁买单?) 4、人数严重超标 (人员为N个户外网站和组织发贴召集、拼凑而成,两个队伍共计100多人) 5、某些“领队”责任心欠缺且安全意识薄弱 (不仅雇佣非法运营车辆且没有阻止司机违章驾驶) 6、某些“领队”法律意识淡薄 (当记者采访询问其“你觉得自己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时,该“领队”答复为“这个问题应该谁来答复我呢?”我想说,之后的法庭判决会答复每个人的。) 7、有的“发起人”自己只是背后坐庄,同时发N个活动贴组织同时间段、不同地点的N个活动,而自己并不参加。只是指示、安排、遥控其他“下线”的“领队”带队、收钱 (总觉得有点象。。。。。。) 8、有网友指出,该网站的管理存在漏洞。在一定程度上漠视甚至可能是纵容了大批的所谓“领队”大肆发起所谓“AA制”的活动。导致安全隐患日益严重。最终惨剧的发生不过是偶然中的必然。(有网友指责某些“领队”或“庄家”,通过给该网站以购买能组织更多人、更多活动的“领队权”,打着“AA制”的旗号而行“非法旅行社”之实大把赚钱。更为严重的是,为了{zd0}限度地攫取利非法润,已经到了不顾安全风险的地步,简直是“谋财害命”!目前家属已考虑起诉该网站和“领队”以及背后“庄家”) 诸如此类。。。。。。 我信一句话:人在做,天在看。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当然,无论以上争论的真假对错,无论是不是出事在咱们网站,我要强调的是:前车之辙,后车之鉴。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发现问题才可能解决问题,下面我谈谈自己的想法和建议: 一、对咱们绿野O R G网站的改进建议 1、建议严格审核“领队”(或称“活动发起人”)的身份背景(户外圈子说大也不大,对于那些常在各个户外网站到处发贴拉客的黑导游及其团伙总会留下蛛丝马迹的,只要用点心查。。。),从根本上把害群之马挡在门外,{zd0}可能地杜绝投机分子利用网站平台从事性质等同于“非法旅行社”和“黑导游”的盈利活动。 2、建议更加严格地限制和控制高强度、远距离活动的人数。(不仅是做出要求,更要严格检查每次活动。我个人觉得草原骑马活动20人以内比较好) 3、建议网站出台新规,强制要求包车的活动必须寻找有资质的合法巴士租赁公司,并要求领队(或发起人)在网上公示该公司营业执照照片、法人代表、联系电话。(只要找的是正规公司,这一切都很容易办到。) 4、建议强制要求所有户外活动必须上齐保险。包括两部分:《交通意外险》和《户外伤害险》。按北京市标准,北京户口30岁一条命差不多要赔几十万;上下肢两根左右骨头的骨折手术费用+后期康复约10万) 所以我建议每次活动的每个成员必须至少上10万医疗险和50万伤害险,交通险另买,领队代买,费用各人自理。当然领队必须在[财务公开]中公布网络保单和xx。如领队在活动中不要求队员买足额保险,网站应及时给与提醒,拒不改进的应给与相应处理。 我正在联系保险公司,咨询和尽量争取短期的、适合咱们的《交通意外险》。 5、建议加强舆论监督,鼓励队员投诉不负责任的领队,并督促其改正。(网站可设立投诉专栏,并多方了解、调查核实,包括向其他参加过被投诉活动的队员咨询等。) 6、建议网站不允许发时间交叉矛盾的活动;坚决不允许一人坐庄发N个帖子,再分包给N个二线领队。领队自己必须参与其发起的活动。 7、建议对现有活动严格按照网站要求管理,对于不遵守网站上述新要求的一律按照网站规定处理。 二、对领队的改进建议 1、建议普及法律常识 想保护自己不被索赔首先要从保护每一个队员的安全做起! 建议领队多上网看看其他户外索赔的判罚案例,从那些“没有尽到某某责任”的领队被判“承担相应的某某责任,赔偿原告多少多少钱”的判例中吸取教训,从而加强自身责任感、危机感和安全意识。 2、建议严格限制活动人数。 同上。 3、建议领队发活动时强制报名者统一上齐各种保险,不买的拒绝接受其报名。 无论之前队员自己是否有过保险,都要再次统一上,避免有人不说实话,除非其出示有效保单。这个保险应包括两部分:A交通意外险/B户外意外险。(尤其要涵盖大额的医疗费用,因为还是手上多)以前我们只关心和购买了《户外意外险》,而此次重大死亡事件恰恰问题出在我们忽视了的交通问题上。保费队员自己承担。不参与统一购买保险的领队应一律不接受其报名。 4、建议包车一定找有资质合法运营的专业公司。 哪怕费用相对高些,我相信大家都能理解和接受。久而久之变成一种必须的、基本的安全习惯就好了。 5、建议充分告知危险,签署《危险告知确认书》 对于可能发生的严重危害,要充分告知每一个活动参与者,并劝阻其不要从事可能导致危险发生的活动,之后签署《危险告知确认书》,以证明领队尽到了充分告知和劝阻义务。换言之,再发生意外属于参与者自身的个人行为,与领队无关,更与网站无关。此告知书将作为证据在法庭审判时起到相应作用。 举例: 《关于草原自助结伴游中骑马活动的危险告知书》 前言 如您是年满18岁、具有xx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在没有受到任何暴力胁迫的情况下、在意识清醒的状态下,通读并xx理解以下危险告知的内容后,请您慎重签名!一旦签名,将视为“告知人”充分履行了告知义务,同时身为“被告知人”的您已经确认被充分告知。您选择骑马后的任何责任不再与您以外的任何人有关,您自己将对可能发生的健康、生命、财产损失负全责。本告知书将作为证据在法庭审判时起到相应作用。当然,您也xx可以拒绝签署此文件,我将视为您放弃报名。 正文 骑马属于高危险的活动,有可能出现被踢伤、咬伤、撞伤、坠马摔伤等危险,严重的可能导致骨折、脏器受损、残疾甚至死亡。这会对您的健康、生命、财产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因此,本人特此正告您,不要参与骑马活动!这样可以{zd0}限度地保证您的健康、生命、财产安全。 本人自己是要骑马的,并对自己的个人行为负责,当然这与您无关;本人既不建议您骑马,也不对您之后因为个人意愿从事的任何个人行为(尤其包括骑马)负任何责任。如您不听劝阻执意骑马,当然也与我无关。假如偶然与我的骑乘路线相似或顺路,那么纯属巧合,本人对此亦不负任何责任。 签署 告知人签名: 身份证号: 被告知人签名: 身份证号: 三、对队员的改进建议 1、建议提前仔细考察领队背景 队员报名出行前应全面考察发起活动的领队资质,向版主及其他驴友咨询等。尽量选择资历深、口碑好、责任心强的领队。 2、建议慎重报名 队员应认真阅读活动内容,尤其是活动强度、可能的危险、注意事项等。应全面考评自身体能和技术是否适合此类活动后再慎重报名或分开参加快慢队。 有很多人可能为了面子或其他原因而谎称自己骑马如何如何好。我就遇到过有些自称“骑马多年、挺好的、没问题、马场几十鞍时、经常上坝”等等的朋友,一定要加入快队,结果跑起来后我发现其抓环儿,而10分钟后就提出要回去。。。。。。早点回去图个人马平安还算好的,要是勉强撑到一半儿距离才发现自己实在不行,大家陪你回去你也不好意思,再硬撑万一坠马就更麻烦大了。 3、乐于助人?先照顾好自己是前提。 所谓AA制,A的不仅是费用,更包括风险和责任。队员应首先能自己照顾好自己,至少不拖别人后腿就成。其实这就是已经可以算是对别人莫大的帮助了。当然,万一有队员发生意外,其他队员无论从道义上还是法理上都应对其进行必要的援助。也有因见死不救而被我国法院判其部分担责的案例。 4、建议改变对绿野org的错误认识和定位。 听说真有穿着高跟鞋、拉着拉杆箱来参加户外骑马活动的? 请不要把我们珍爱的绿野org当成廉价旅行社。 在绿野org,您不再是普通游客,您参加的也不是旅行社的经营活动,而是真正的AA制活动。这里没有领队通过为您提供服务而赚取报酬,所有人包括领队在内大家的权力、义务、花费金钱均等,自然责任均等、风险自担。对此不满意、想出了意外要领队负法律责任陪你钱的,请去参加以盈利为目的的旅行社。 5、建议加强对自身权力的行使,尤其是监督权。 每为队员要有主人翁意识,对于活动中出现的不合理、不安全、不合法的行为应该随时提高警惕,充分行使监督权,提前规避风险。遇到问题应及时提出,依靠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帮助领队及时纠正和解决。 四、自我要求 如果我继续在本版发起活动(我主要是喜欢去草原骑马,偶尔自驾去滑雪或海边扎营),那么我准备自发地按照上述建议先自己要求自己改进,无论别人如何看待。 后记: 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我对上述问题的看法和建议是基于严酷的法理层面,在假设可能出现最严重后果(但愿不要)的情况下,如何提前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同时,网站、领队、队员如何正确认和处理法律责任问题。如果出现让您在感情上难以接受或不舒服的地方,我只能请您理解和原谅。不过很遗憾,您的喜怒哀乐不会影响法院的最终判罚。 本人不是职业导游,有自己的工作和生活,缺乏时间和专业技能。虽然我也想让同去的朋友尽量吃住行玩都满意,但我实在没有更多的精力(这篇文章也是我出差间隙断断续续写一个xx多才写完。。。)去作到尽善尽美。所以希望大家能够理解,也希望能够得到更多的有实际意义、可操作性强的建设性意见。 当然,愤青们的砖头也行。毕竟充分讨论户外安全这个话题总比无人问津的好。 “修和无人见,存心有天知”。 为了我们热爱的生活;为了我们向往的草原;为了我们的兄弟姐妹;为了我们象家一样的绿野org!鲜花也罢、鸡蛋也罢,总之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