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租物业小区房。物管费由银行托收,银行划帐后由物管服务公司发收款通知到邮箱。李先生凭书面凭据去物管服务公司开xx。
在去开xx前,李先生去银行打过存折,是3、4月份的物业管理费。物管费通知单显示也是3、4月份的费用。李先生在过去曾在存折上逐笔与扣缴单核对扣款费用。
到了物管公司后,李先生看了看物管公司的管理台帐、基础资料。他看到了居民问题解决记录等一系列的台帐。他对这个公司的印象不错,因为保安的素质较高。这是曾经的评价与判断。
由于这些评价,他自然对出纳的感觉也比较好。出纳过去的态度比较好。李先生用欣赏与学习的眼光观察这个物业公司。出纳翻开票据,说已开据1至3月份的xx。
李先生看后,说:这怎么可能。他的理由有两点:一是他曾经逐笔核对,3月份的交费通知才从邮箱中取出,上次开票时间3月22日,未到一个完整循环时间,怎么将3月份的xx开据了。二是物管费用调增,若按3月份已开据xx,怎么会按照去年12月份收费标准开票,前后金额3个月要相差30余元。
这仿佛是设计好的。物业公司出纳解释说:“它有依据,翻出了1至3月份的开票底单。仅同意4月份的物管费用。这底单显示确实是1至3月份的费用,却是按12月份前的收费标准开票。李先生认为自相矛盾。
出纳让李先生回去查财务帐,说拿出依据后,再来找她开票。李先生说:“你是凭据开票,每次开票你都将通知单收了。这次拿单来你为什么不开票。”
李先生解释后,她坚持自己的意见,说:“你们公司来开票者是说一个数就开票。这样处理是教给李先生问题处理方法。”李先生过去有过回去再找通知单的经历。听后勃然大怒,拍桌而起。与出纳相互争执。让出纳一同到公司去查帐。
物管公司经理出来后,李先生同物业经理谈了理由。李先生的立场站在出纳一边,说你不该争吵。开个票嘛,变通处理一下就行了。不就开一个票嘛,不用那么大的火气。出纳也同意开票,说我不对你报销不了负责啊。
李先生仿佛理亏似的,分明自己有道理,怎么就变成了自己灵活性不够了。转念想到:修养呀,修养,问题既然解决了,又何必一般见识呢。李先生立即向出纳进行了道歉。因为“放下”,就是应该如此。
李先生对这家公司的看法也发生了变化。李先生的情景模式发生了变化。
这个案例,给了我们启示。它会给我们一些什么思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