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步加强行政事业收费事中事后监管,根据《马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行政事业收费况报告工作的通知》(马发改价格〔2018〕4号)件精神,区物价所自本月起在全区开展2017年度行政事业收费年度报告工作。
此次年度报告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各收费位收费项目、收费质、应收标准、收标准、批准机关及号、收费额和支额;收费位质、收费况、收费执行况;行政事业收费项目转为经营务收费等内容。各收费位年度收费执行况将纳入位档案,凡是存在不按规定行收费公示、不按时上报年度收费况报告或被价格查部门查处等问题的,将列入收费位失名并向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