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第二章 拯救者:人生梦想的{dy}块拼图_孤鹰_新浪博客

1984年12月我出生在希考克里街的一栋房子里。这栋房子主要由我外祖母打理,她为人极好,给了我们很多照顾。可是在我三岁那年的圣诞节清晨,外祖母突发严重心脏病去世,终年四十二岁。母亲一直没有说,直到我打开所有的圣诞礼物后才将噩耗告诉我,她就是这样的人。我的礼物中有一个小小的塑料篮筐。

我家的房子很大,属于典型的维多利亚风格,前面进来有一个门廊,一个前厅,楼下是体面的客厅,电视房,厨房和储藏室,楼上是四间卧室,我母亲娘家世居于此。楼下还曾经养着马和一只叫卡特里娜的山羊,楼前则种着黑莓树、梨树和葡萄树。外祖母去世后,这栋房子越来越难打理,为了生计,母亲什么活都干过,包括在一家叫儿童宫的玩具商店做小时工。屋子年久失修,水管和电路都老化了,重修老房子需要钱,可是我们没有。后来,政府干预进来,几次贴出驱逐通告,最终宣告因存在安全隐患,房子不能再使用,就这样,我们的屋子被夷为平地。

于是我和母亲开始了颠沛流离的生活,我当然有充分的理由抱怨,一个孩子这么小就被迫背井离乡,日子根本没法过。在我五岁到八岁的那几年间,我们搬了12次家。可是抱怨无济于事,我母亲已经感到很对不起我了,我再怨天怨地只会给她带来更大的压力。再说我也不是一个总喜欢抱怨的人。因此每当要搬家时,我只是拿起装着我所有家当的小背包,像往常那样对自己说一声:“该走了。”

这样的生活状态会带来什么恶果吗?毫无疑问。这样的生活会有危险吗?肯定会有。可真正的危险并不在于我们居住的地方警报不断,枪战连连,而是和许多美国黑人孩子一样,在生活的艰难和困顿中,我越来越失落。小学四年级时,一学年我缺课将近一百天,因为去学校要穿越整个市镇,我们家经常出不起路费送我去上学。这样的生活让人失去了信任感,让人感觉自己在意的东西、交往的朋友终有{yt}将会失去,因为你知道,你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随时都要远行,随时都要背起行囊,因为“该走了”。

对我来说,最难的事莫过于去新的学校,结交新的朋友,然后与他们慢慢相处融洽,此时却又要离开,去另一所学校,结交另一帮朋友,而后再次离开。如此这般,周而复始。

可是与此同时,我意识到,无论去哪儿,我必须对自己负责。不管我喜不喜欢,我妈妈就是这么对我的。有时候我上床睡觉时都不知道第二天早晨还能不能见着她。好几次晚上我根本就见不到她。我开始害怕,怕有{yt}早晨醒来时,她永远都不在了。

我{yt}天长大,心中真正盼望的只是每天醒来时妈妈还活着,还在我身边。我已经没有父亲,我不想失去双亲。我所能做的只是期盼,祈祷妈妈平安,因为我知道妈妈对我是全心全意的好。通常她都会回家,在感恩节那天像所有人那样在桌上摆好吃的,每次圣诞节我写在纸条上想要的东西总能在树下找到。我不知道她是怎么办到的,也从来不问。尽管生活艰难,让人心中恐惧,可是生活让我更爱我的母亲。不管她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我都知道,在她的生命中,没有人比我更重要。旁人不会明白,这种感情对于一个连基本的生活必需品都没有的贫穷少年意义有多重大,不会明白这给予他多大的安全感,让他信念不倒,一定要做个真正的男子汉,相信自己一定能够渡过难关。我能够应付这一切,我能够生存。

然而我们的境况实在糟糕,九岁那年,有{yt}妈妈让我坐下,告诉我说我得暂时住到一家姓沃克的人家去,等到她的境况有所改善再接我回家。我知道她也不愿意这样,可是她实在走投无路,这么做对我对她都好。一开始我觉得这样的日子根本无法想象,我从来没见过父亲,现在又要失去母亲,哪怕只是暂时的,都让我不寒而栗。可妈妈答应尽量抽空来看我,她说只要一找到能让我俩稳定下来的生活,我们就能重新团聚了。

当时我在一支名叫“东方龙”的儿童橄榄球队打球,那里的教练都知道我的情况,特别是我失学的事。其中有几位愿意收留我,但他们都是单身汉,能把自己照顾好就不错了。大家商量下来建议,我可以搬去青年城的亲戚家借住。这时弗兰基·沃克和夫人帕默·沃克挺身而出,向我母亲提议让我和他们同住,母亲答应了。于是春假的一段时间里我便住在沃克家。可是好景不长,学校开学了,我却没法继续学业。沃克一家也很担心,我一个九岁的孩子总是像个流浪汉一样过居无定所的生活怎么是好。

其实沃克夫人并不怎么了解我,也不了解我母亲。因我当时球打得不错,已经在阿克隆崭露头角,所以她总担心我会把她儿子小弗兰基·沃克比下去。她儿子比我小大约一岁半,也是个非常出色的运动健将。相比之下毕竟弗兰基·沃克是我的教练,因此更了解我一些。在他眼中,我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大,生活没有什么乐趣,看惯世态炎凉,吃了很多的苦,虽然表面看来是个孩子,其实心智上已经更加成熟。他觉得我需要帮助,和家里人说起我时,大家都表示愿意接纳我。

五年级时我搬去和沃克一家同住,我平时住在他们家,xx回母亲那里。弗兰基夫妇肯定会接受我——毕竟他们同意收留我了,这一点我很肯定。不过我不知道他家的三个孩子对家里多了一个人会怎么想。所以一开始我不作声。他家的大女儿查奈尔不愿意理睬她弟弟小弗兰基和我,所以如果她要干什么,我俩就到别的地方去,离她远点,因为我们老是惹她生气。不过最小的妹妹特妮莎与我和小弗兰基相处很融洽,直到今天她还喊我哥哥。小弗兰基和我关系也很好,当年一起住在希尔伍德大街的三居室房子里时,我们住一间卧室。

回想起来,我相信一切都是命运的安排。去沃克家前一年,也就是四年级时,我缺了那么多课,不光成绩下降,日子过得也不如意。我不是那种游手好闲的人,不喜欢麻烦,不想惹是生非。可是当时我真的已濒临万劫不复的悬崖边缘。

沃克一家都很自律,我去之后,他们马上就要求我和他们一样。沃克夫人每天6:45喊孩子们起床,她认定前{yt}晚上孩子们都应该洗过澡了。要是谁没有洗,她会在6点就把你喊起来。她要求我们连耳朵根都洗干净。大家都要干家务,之前我可没干过这个。家务活包括在厨房洗碗、拖地板、洗台面、倒垃圾。而且大家都要打扫自己的卧室,在弗兰基·沃克(大家都叫他大弗兰基)回来之前,把所有的垃圾都从起居室里清理出去。

沃克夫妇并不是为了定规矩本身才教育孩子们严格要求自己。他们教我们不仅在家里,而且在社会上怎么处事,教我们如何为自己负责,而且对负责任的行为引以为傲。事实证明,他们的教育方法很对路,五年级时我上了博蒂奇路小学,没有缺过{yt}的课。

沃克夫妇为我今后的人生打下了基础,而且他们的方式我以前从来没有经历过。我终于得到了梦寐以求的稳定生活。他们让我了解到大多数人那种和一家人在一起的生活方式,当然,小部分人例外。我很容易就适应了这种生活,这或许是因为自己经历过太多动荡,因此对新环境很快便能驾轻就熟了。我喜欢待在他们家,喜欢自己成为家中的一员,亲身经历家里的每一点变化。喜欢和别的孩子一起玩。渐渐地,我开始变得幽默,有时小弗兰基和我不按时睡觉,大弗兰基会警告我们{zh0}乖乖的,否则就要吃苦头,这种训斥我一点也不会往心里去。别人喊他大弗兰基是有原因的,在他身上,我看到了生活的真谛,带有本真、珍贵、永恒的内蕴。而沃克夫人对教育的重视我也很欣赏,可不是嘛,一旦我按时天天上学,我就爱上了学校。她嘱咐我认真学习,良好的成绩再加上我的体育特长,想进什么好大学都不成问题(尽管日后看来这有一点难度),我真的很感激她。

沃克夫妇给了我一个家,和他们相处的那段时光改变了我的人生。我感受到被人需要,感受到安定生活的美好。可是母亲毕竟还是母亲。我念六年级时,当初的安排颠倒了一下,平时我和母亲住,xx则住在沃克家。不久母亲没有了住处,于是我又回到沃克家小住了一段时间。大人们商量说我可以去纽约州的罗切斯特市,可是我和沃克一家相处日久,感情渐深,沃克夫人觉得要是我搬去另一座城市的话,就好比是她自己的孩子离开了她。她有一个朋友是斯普林希尔公寓小区的经理,于是想办法给我们优惠的租金,让我和母亲住到了这所公寓的一间两居室的单元里。那栋房子每个单元前面都有一个小阳台,可是里面空空的,也没有装饰,差不多是那种苏联风格。房子坐落在小山上,与周遭的风景格格不入。房子后面是一幢高楼,像一片乌云,黑着脸狠狠地瞪着它前面的房子。阿克隆大多数人都嫌弃斯普林希尔这块地方,觉得这片房子破旧不堪。可是我在这儿有自己的房间,又能和母亲在一起,我们可以一直住在这儿直到我中学毕业。想到这些,就让人觉得很美好,很有意义。但是如果没有和沃克一家相处的那段时光,我永远不会真正知道自己会成为什么样的人。

 

 

 

九岁时我开始打篮球,当时那支球队叫黄蜂队,球队基地位于阿克隆西南部克罗希尔街{df}湖社区中心。弗兰基·沃克是队中的一位教练,由于我在“东方龙”橄榄球队的表现不错,所以他让我过来打篮球,我就来了。一开始我喜欢的是橄榄球,打殿卫位置,我希望自己成为德隆·桑德斯或者埃里克·米特卡尔夫那样的明星,甚至穿的球衣号码也和他俩一样:21号。橄榄球的最终目标是达阵,即便是小孩也能做到。可是打篮球的目标在于扣篮,当时我的个子还远远不够高,没法扣篮。

可是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篮球。我喜欢将球投入篮筐的刺激感,喜欢篮球运动的团队性,喜欢它的节奏,喜欢满场飞奔,连续控球四五个回合而没有暂停。对一个孩子来说,防守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我喜欢断球,因为抢断成功之后突破上篮让我有一种赌赢了的喜悦。

大约在黄蜂队打了一年球后,我将自己的篮球生涯交给了一个人,他也许是我今生所遇到的最特别的一个人,淳朴善良,慷慨宽厚,他叫德鲁·乔伊斯二世,从那时起,我心中梦想的种子开始萌芽。

现在你可能会说我相信缘分。的确,我认为事情发生或不发生都有其原因,我相信是缘分将我和德鲁教练联系在一起,大伙都这么喊他。

德鲁教练1978年毕业于俄亥俄大学,毕业后在匹兹堡的亨特·威森食品公司做销售。干了几年后被晋升为高级销售代表,管理克里夫兰和匹兹堡东郊的业务。本来他和家人(现在多了两个女儿了)xx可以定居在克里夫兰。要是他住在那里的话,我就不会遇到他,而不遇到他,谁能预料我今后的命运将会如何?当时亨特·威森公司的一名地区经理建议他住到阿克隆来,因为这里的生活成本比克里夫兰低一点,德鲁教练听从了他的意见,1984年3月举家搬到阿克隆,当时只想暂时住着。大约一年以后,他觉得自己该去克里夫兰,可是阿克隆有些东西是他难以割舍的——包括这座小镇的规模,它给人的感觉,甚至是这儿的味道,因为那时候这里还有几家公司仍在生产橡胶制品,每天下午你都能闻到那股浓重的橡胶味道。就这样,他留了下来,先住在一间公寓里,后来又搬到阿克隆西区格林伍德大道的一幢房子里。他的留下改变了我的人生,就如同沃克一家改变了我的人生一样。

德鲁教练不光想做好家里的顶梁柱,还喜欢给孩子们当教练。他特别想要个儿子。可是接连生了两个女儿之后,我觉得他有点着急了。虽然两个女儿都是他的挚爱,但他属于那种非常需要儿子的父亲。这{yt}在1985年1月终于到来了,可是他却有一点儿不敢相信。和妻子卡罗琳一同在医院产房迎来他们的儿子时,德鲁教练简直傻了,他从妻子身边走开,只是怔怔地望着儿子,想看看清楚小家伙是不是真的,是不是个货真价实的儿子。{zh1}他妻子只好不耐烦地把他喊回来,让他别忘了自己这个大活人还躺在这儿,刚刚承受了分娩的巨大痛苦呢。

他们给孩子取名德鲁·乔伊斯三世,当然他出生时我并不在场,可我认识小德鲁(大家都这么喊他)后,我相信,这孩子生下来时肯定又踢又叫。

德鲁教练迫不及待地让儿子干体育这一行,他本人最喜欢橄榄球,所以小家伙三岁时,就安排他打橄榄球外接手的位置,让他跑位,进行连续传球配合训练,可小德鲁不喜欢橄榄球。据我现在对他的了解,当时他肯定能有法子让他老爸了解他的想法,所以德鲁教练才让他改打网球,小德鲁打得不错。每周六早晨,老爸和教区里的人临时组建个篮球队在伊丽莎白公园社区中心打几小时篮球,小德鲁就在后边跟着,看老爸打球,才四五岁就看明白篮球运动的奥妙。咱俩一块打球的时候,他的个子总显得很矮小(抱歉,小德鲁,可这是事实),耳朵很大,突在外面,像两个大型立体声喇叭,所以看上去笨笨的(抱歉,小德鲁,可这也是事实)。他很安静,不声不响,有时候我觉得,他真的也想和那些发誓终日清修、不言不语的和尚一样出家。

虽然他个头矮小,心思却不简单,正是矮小的个头激励他奋发努力。以前老有人说他个子这么小,根本不可能打好篮球,而且就算干其他事,也难成大器,只能混混日子。他们有时还嘲笑他,喊他“小矮子”什么的,可所有这些却不断地鞭策他自强不息,但也让他特别爱和人吵架,只要他觉得受到了侮辱,不管对方个头多大,他都要发泄报复一番。

我平时喜欢开开玩笑,还记得有一年夏天,我们俩在一个教区度假地过暑假,那一次我惹毛了他。当时我俩为了一个枕头吵起来。他气坏了,就像那种名字前面有个“小”字、动不动就生气的人一样,他老想证明给别人看,个子小并不代表没有自尊,不代表不敬业,也不代表缺乏勇气。他认为我偷了他的枕头,所以推了我一把,我把他推了回去,真没想到我个子比他高得多,身体比他结实得多,他竟敢打我。可他就是打了,我可不想用报复的方式伤害他,所以只是把他从房间这头摔到那头。那一次,连小德鲁这样的人都意识到,生活中有时候除了投降让步之外,没别的路可走。无奈之下他只好说:我只不过来拿个枕头去睡觉罢了。”

小德鲁这个人还不肯服输,上六年级那年,大部分时间我都待在他们家,我和他玩一对一,虽然我老是赢他,可他就是不认输,非要再来,{zh1}我只好说不玩了。“我可不打算停下,你得继续陪我打。”他对他老爸也是这样,他们家车库门上方有一个篮筐,他俩就在车道上打球。德鲁教练想锻炼锻炼儿子,所以基本上总赢他,可是小德鲁不干,有时候他缠着他爸一直打到半夜,他爸只好让他赢一回他才肯去睡觉。

正因为他这种敢斗好战和追求xx的性格,{zh1}大伙都开始把他当作一个“将军”。你知道将军是怎么样的吧,就是那种说一不二、不计后果的家伙。他说话直来直去,他根本就不知道怎么说,不管是联赛、客场联盟赛还是别的什么比赛,总有个人在那儿——当你想在球场上对我们撒野,小德鲁就会冲过来,让你知道什么叫真正的将军。而正是他和他的父亲,成了我人生梦想的{dy}块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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