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有机农业宣言 台湾,本为先人安身立命,子孙永续生存的人间乐土.生态曾经多采多姿,环境曾经好山好水,然而,数十年来的工业摧残,加上化学农业残害,我们面对的是环境破坏,食物污染,人民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受到严重的威胁. 适,爱护生态环境,共同建设台湾成为有机国家. 台湾有机农业元年 2009年被台湾有机农业界称为「台湾有机农业元年」,主要是因为2009年农业委员会召集全国各界讨论订定每年11月11日为「全国有机农业日」.此外,鉴於过去农委会所制定之有机农业规范仅属於行政办法,无法有效管理有机产品的品质.2007 年立法院通过总统公布之「农产品生产及验证管理法」,於2009年开始实施.2009年农委会提出的农业政策「新农业运动」,主要包括「发展有机农业, 推动健康饮食」项目,农委会也研拟「有机农业中长程发展计画」,,包括设定有机农业扩增至5000公顷的目标,健全有机法规,结合生产及生 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生产辅导,实施全民推广教育,提升国内验证水平.尤以农委会2009年将「精致农业」订为主要施政方向,其中又以「有机农业」为主轴.并制定有机农业相关规范以及政策,有机农业已被视为台湾农业未来发展重点.此外,2009年也开始审查公告有机农产品管理同等性国家包括英国,法国,奥地利,丹麦,芬兰,荷兰,德国,义大利,纽西兰及澳大利亚,瑞典,卢森堡,希腊,西班牙,爱尔兰,比利时,美国,葡萄牙,瑞士等二十个国家.这二十个国家经验证的有机农产品可以进口到我国.所以2009年在台湾有机农业发展历程有其特殊意义,被台湾有机农业界称为「台湾有机农业元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