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法师说:“杀蚊虫不算杀生。”这话符合佛法吗? 蚊蝇蛆虫蚂蚁,均属含识类微细生命,既然是含识类,杀害就犯杀生之罪,怎能以其微小而排除在含识之外?佛律杀生之罪分轻重,杀智性高、爱生意识强、死的痛苦重、体格大的有情罪过大;杀智性和爱生意识弱、死的痛苦小、体格小的罪过小。由于人的智性{zg},爱生意识强烈,死的恐惧和痛苦深重,体格大,而且人身极难得,所以xx罪最重,其次是牛马大象和大型的兽类、鱼类, 再次是小动物、鸟类、鱼虾类,又次一等是蚊蝇、蛆虫、蚂蚁和微生物类。从人到微细生物,按智性和体格大小,分杀生的罪过轻重。杀牛羊的罪和杀蚊蝇之罪,虽罪有轻重,但积小成大,积少成多。因此,绝不能以罪小而忽略,更不能视为无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