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加价了!"李原向记者抱怨道。他是山东一家制盐企业的业务员,负责往省外销盐的业务,而河南是他们企业的重要外销盐市场。
河南省是个用盐大省,每年需要从省外调运25万吨左右盐。这项业务由河南省盐业总公司盐业运销分公司(以下简称运销分公司)垄断着。
在河南省的盐业市场有一种说法,省盐业公司就像一个"小发改委",因为它可以自行制定外省制盐企业向河南省的销盐指标。而隶属于该公司的运销分公司不断升级的"补贴费",正使李原们苦不堪言。
日前,一份财政部的研究资料表明,自2002年到2005年底,河南省盐业总公司以现金形式收取"补贴费"1651万元。
而此前河南省盐务管理局局长赵启林则表示,三年之内,河南省要变"分散包装"为"集中分装",逐步实现各省辖市盐业部门不再分装小袋食盐。
盐业专卖领域居高不下的垄断收入,正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
"卖盐的吃肉 制盐的喝汤"
目前,全国制盐企业约有500多家,年产盐约4300万吨。而每年市场需要工业盐约2350万吨,食盐约700万吨。供求相比,每年大约有1000万吨的过剩供给。
我国盐业资源分布十分不均,一些诸如山东、广西这样的产盐大省试图通过各种手段加大盐产品的外销,争夺外销市场。
"像我们厂这样的制盐企业,每年卖到省外的盐占到总产量的40%。"李原说,而能否到把剩余的盐产量转移到河南省,xx取决于河南盐业总公司下属运销分公司是否进他们盐厂的盐。
从2002年开始,运销分公司就开始收取"补贴费",几年来一路上涨,如今已经到了每吨15元左右。
尽管如此,许多省外制盐企业为了多拿到销售指标,还是争相提高"补贴费"标准。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许安拓表示,在盐业垄断经营的体制下,地方盐业公司会通过盐业专营制度中对食盐专营的有关管理规定,通过食盐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年度计划的编制、计划指标的控制来掌握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命脉。
也正是这一体制,导致了所谓"卖盐的吃肉,产盐的喝汤"这种畸形的产销利益格局。
分装环节的暴利
"每吨盐的出厂价约400元左右,全国各盐场的生产成本都差不多,在临海的大盐场,成本要更低一些。"李原说。
李原所在盐场加碘食盐的出厂价约每吨380元,加上运输费用,到河南每吨不过500元。
而在河南省郑州市,一袋500g包装的加碘盐从盐业公司运到销售点的价格,每袋约是0.8元,每吨零售价为1600元,再卖到消费者手中,一袋500g的食盐价格为1元,每吨价格涨至2000元。
但市场上销售的小袋包装的食盐,都必须由河南盐业总公司的下属分装企业分装,外省制盐企业无从插手。
而业内人士表示,从制盐企业的生产线上直接分装,不仅节约成本,更减少食盐的拆封、落地次数,而且能减少碘元素的挥发量,更有效地保证食盐质量。
实际上,河南省省内制盐企业的食盐出厂价仅为每吨430元左右,每吨食盐经过省盐业总公司分装,运到最基层的县级食盐销售点的费用约530元,以每吨1600元的市场售价计算,每吨食盐盐业公司盈利近600元。
而很多小工业用盐,出厂时含税价每吨只有100元—200元,盐业公司转手就能以3倍左右的价格卖给用盐企业。据业内人士透露,许多销售地区的盐业公司利润更是达到生产企业利润的10倍以上。
而正是这一环节的巨大"附加值",使各地盐业公司均将这一分装权紧紧握在手中。各市、县盐业公司划地而治,对销售到自己辖区的食盐,一律自行分拆重装。
"减少环节"抑或"加强垄断"?
河南省盐业公司似乎也看到了这种流通方式中存在的问题。
2004年3月,中盐河南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公司)成立。其中,中国盐业总公司占股40%,河南盐业总公司占股30%,河南盐业系统部分职工作为自然人股东占股30%。
河南省盐业公司冀望于由此逐步收回各市、县的盐业公司分装权,"减少流通环节,发展统一配送,降低流通成本"。
2004年至2005年,该公司生产销售500g小包装食盐5万吨,获取利润130万元。2005年底,物流公司向股东分红及支付奖励款112万元。
但是,物流公司的成立,形成了物流公司与各市、县盐业分公司争夺分装费的局面。物流公司成立后,很多市、县盐业公司不从物流公司进货,仍旧沿袭原来省、市、县的三级运输、包装网络。
也正因此,物流公司成立的"初衷"并未达成,反而在现有食盐三级批发销售模式基础上又增加了一个环节。
2006年5月23日,中国盐业总公司副总经理林家骅说,集中分装将是各省级盐业公司提高食盐品质的改革方向。
也就在同{yt},项目概算8500万元、设计年产值5亿元的物流公司食盐配送中心在河南平顶山市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