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网-鲁中晨报5月8日讯(记者 张琦 通讯员 董琪)8日,记者从淄市工商局获悉,2018年4月份淄市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1201件,为消费者挽经济损失额为8.45万元。其中,家电器类投诉85件,环比增长了37.1%。 记者了解到,4月份,淄市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988件,占受理量的82.26%,环比下降10.26%。其中,商类投诉726件,占投诉量的73.48%;务类投诉262件,占投诉量的26.52%。从数据的变动趋势来看,投诉量较上个月相比小幅下降,趋于稳。 在商类的726件投诉中,日百货类投诉160件,环比下降29.82%;交通工具类投诉134件,环比下降17.28%;而家电器类投诉85件,环比增长了37.1%。其消费者投诉主要涉及的问题是产质量不过关,购买的空调、冰箱不制冷、电视机屏、洗衣机不能正常工作,商家迟迟不予处理;商家的“后”务不到位,承诺的送货、安装、维修务拖再拖,或者拒绝维修;商在修期内现质量问题,商家收取高额的维修费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淄工商建议广大消费者不要选择商家,尽量到齐全、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商家购买;购买商时存好发、收据和修等维权;维修后记得索要修理记录和明,以便于记录商的维修况。有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