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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详解公积金xx5大常见误区

金起点教育    201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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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xx业务的通知》,此次“公积金新政”将公积金申请条件放宽,不仅要求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还对多项收费予以取消。这让广大职工在使用公积金时更加便利或享有更多实惠。

据专家分析表示,这次公积金的改革和央行房贷新政形成一套组合拳,将会刺激需求,尤其是首次置业和二次改善需求。然而,中国经济网记者注意到,在实际生活中,不少购房者在使用公积金xx买房过程中常存在一些误区。

准备xx购房时要考虑的问题

在准备通过公积金xx方式进行购房前,我们不妨先了解一下哪些情况可提取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偿还自住住房xx本息的;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xx生活保障金的;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可提取公积金。

准备xx购房前还应该做好计划与心理上的准备

首先,是否xx购房需要对自己的资产情况进行评估,其一,要对家庭现有经济实力作综合评估,经济实力包括存款和可变现资产两大部分;其二,投资者还需要对家庭未来的收入及支出作合理的预期。此外,投资者还要注意自己的还款能力和可贷额度,这是决定可xx额度的重要依据。


其次,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选择组合xx方式较为有利,公积金xx尽可能多,商业xx尽可能少。因为公积金xx的利率远比商业性xx要优惠。此外,首期付款也不要把手头的现金用完,不过这也需要和个人承受能力相结合。


再次,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到的,目前个人住房xx的还款方式有三种:其一,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法,这种方法只适用于期限在一年之内的xx,基本不太适合房贷;其二,等额本金还款法,这种方法的第一个月还款额xx,以后逐月减少,适合稳健投资者;其三,等额本息还款法,是按照xx期限把xx本息平均分为若干个等份,每个月还款额度相同,适合资金不太充裕的投资者,初期的压力较小。


公积金xx使用中的常见误区

中国经济网记者查阅公开资料获悉,截至今年8月末,全国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1.07亿人,缴存总额7.03万亿元,职工提取总额3.49万亿元,缴存余额3.54万亿元。缴存余额资金用于三方面:全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xx余额2.43万亿元,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xx余额431亿元,购买国债余额62亿元,资金使用率达到了70%

那么,对于有xx购房需求的购房者来说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呢?在实际的业务操作中,存在如下几大误区。

误区一:公积金账户余额做购房首付

很多人都认为既然公积金是职工购房福利政策那么理所当然的可以用来支付购房首付,其实不然,因为公积金是先使用后才可以提取的,即购房人只有在购房后提供购房相关的证明材料才可以办理提取手续。

误区二:子女使用父母的公积金xx

子女不可以使用父母的公积金来xx买房,因为父母与子女间的公积金是不能够互相使用的。在住房公积金购房申贷问题上,则视为两户人,子女和父母之间是单独分开的,即两个家庭。

误区三:装修房子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仅用于职工购买(含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维修费用超过房屋造价30%以上)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装修不在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内,因此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是不行的。

误区四:北京公积金xx额超出上限

公积金xx与商业xx存在很大区别,即不能单纯的依据房产评估值来计算xx额,需要根据借款人收入、缴存额和缴存比例来计算,且不能超出公积金xxxx上限。

误区五:提取总额可以超过房款总额

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比如,xx购买的房屋总价为30万元,而他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40万元,他只能提取30万元的公积金,剩余的10万元公积金不能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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