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照明产品9批次不合格
1月30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2014年第四季度LED照明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本次共抽查了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广东、四川、贵州等10个省、直辖市70家企业生产的70批次LED照明产品,涉及自镇流LED灯、LED筒灯2个品种,其中有9批次产品不合格,集中在江苏省和广东省。
本次抽查,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标准的要求,对LED照明产品的结构(走线槽),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防触电保护,耐久性试验,耐热、耐火和耐起痕等1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江苏史福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裕亨光电有限公司、广东美的照明电气制造有限公司、江苏新广联绿色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中节能晶和照明有限公司、深圳市亮百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明普照明灯饰有限公司、中山市蓝雨星照明有限公司
9家企业生产的产品在意外接触带电部件的防护、潮湿处理后的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机械强度、电源端子骚扰电压等项目上不合格。
25%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抽检不合格
1月30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14年第四季度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结果显示,不合格产品检出率高于25%。
本次重点抽查了广东省和浙江省两个主要生产基地,抽查企业数占本次抽查企业总数的69.3%,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数占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总数的82.8%,其中,浙江省抽查了21家企业的产品,4家企业的产品不合格;广东省抽查了58家企业的产品,20家企业的产品不合格。
另外,中山市马德利照明有限公司在抽查中拒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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