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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阿拉丁杂志》,原标题——鲁杨:“适度”即是xx
“建筑师语光”,从建筑师的视角去看“光”。谈论照明,谈论建筑,谈论光与建筑之间的关系,鲁杨用得最多的一个词就是“适度”。
什么是“适度”?鲁杨说:“适度”,就是我们不必逆反趋势,但也不要过度强化渲染。
我不太支持过多地去做灯光的美化处理,只需满足基本的功用和适度的审美表达即可。
就像我们的住宅楼,万家灯火,从窗子里透出来的光,有人的气息,我觉得就已经很漂亮了。就像夜晚亮着几盏灯的办公楼,就很有魅力了。这是我认为的适度的建筑照明,和温暖的‘人性’有关,和自然的生活方向有关。
鲁杨
建筑师,2002年成立IMAGO意象空间建筑设计公司。完成过众多的大型设计项目,尤其以星级酒店为主的大型城市综合体,xx旅游度假区的规划与建筑设计为主。目前所领导的设计团队,是国内xx进入到Marriot万豪酒店集团建筑设计推荐名录的设计公司。
设计内容涉及规划,建筑,室内,产品等多个方面。个人曾获得中国设计业xx杰出青年称号,作品曾受邀参加国际建筑双年展。
代表设计作品有哈尔滨太阳岛(万豪)酒店建筑设计、万家昆仑度假酒店区规划与建筑设计、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两大综合服务区规划与建筑设计、台北远雄(巨蛋)酒店及办公楼建筑设计、北京威斯汀大饭店综合体建筑外观设计,三亚亚龙湾Courtyard酒店规划与建筑设计等。
是什么机缘巧合让您接触到建筑设计走上建筑设计之路的?
鲁杨:也没有什么机缘巧合,就是喜欢,而且跟设计相关的我都喜欢。好的设计可以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
您做建筑设计也有十多年的时间了,应该形成了自己的建筑理念、想法。您的建筑理念是什么?
鲁杨:做了很多项目,也做了很多尝试,在每个阶段的感悟、认识和理解不一样,侧重点也不一样,这在每个阶段的项目里面都能体现出来。理念和想法也是在慢慢成熟,考虑的东西也会越来越多。但越来越觉得从功能出发最重要,审美应该适度表达。
其实在能源日渐枯竭、环境日趋恶劣的背景下,人类生存的“忧虑感”将影响之前任何时代的价值评判体系,而无论设计出的是怎样的功用或是审美。这才是我真正关注的问题。
您认为光在塑造空间上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鲁杨:“光与塑造空间”这个问题主要指审美方面的。我觉得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可能需要先梳理下“光与建筑”或是 “光与人”之间的关系,这个问题更需要我们去思考清楚。
光与建筑之间的最初状态,在工业革命之前,主要是靠自然光。光让我们感受到这个建筑的存在,看得到颜色、形状、造型,体现建筑的存在感、意义或者特点。
建筑的内部通常是靠窗户、建筑的缝隙引进自然光,利用自然光。这个时候建筑作为超大型“人造物”与自然万物与环境是祥和地融为一体的。
但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出现了电、灯泡、LED,照明的形式更加丰富,不同颜色,不同的明暗,不同的控制方式都可以进行调节,甚至到了可以随心所欲的地步。但与之前的和自然环境融合关系已经不复存在了。
光与人之间的逻辑,也应该回到人类最初的状态来看,长久以来,人体内的生物钟周期变化(受褪黑色素的影响)是有规律变化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几千年都没有太大的变化,这已深入到人类的基因里面。
在工业文明之后,电的出现,电灯的出现,人类有了更多的手段和能力来控制照明,就产生了很多的照明形式,现在也一直都在研发、创新,制造更多的可能性。
甚至出现了可以模拟自然光效果变化的智能光源,这样就终于彻底把人搞混乱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习惯没有了。以前是白天很亮,现在是晚上也很亮。
尽管现在已经是智能照明的时代,你可以控制在什么时候暗一点,什么时候亮一点,但它总归是在人为控制的,如果控制不得当,实质上就是伤害。这种伤害最终会反映到人的身体上或者精神上。
当前看上去似乎是在享受文明的成就,事实是可能我们的身体却因此在受损害。
毋庸质疑,光在在塑造空间上起到重要的审美作用。但 “光”对于人来说,必然要清醒地看待“功用与审美”之间的兼顾与权衡,并从“趋利避害”的总体价值中进行评判和选择。
那您怎么看待功能性照明和为审美、艺术性而做的照明之间的关系?
鲁杨:功能性照明和为审美、艺术性而做的照明之间的关系我觉得可以从“适度”和 “关联”两方面谈。
“适度”指的是:我们不必逆反发展这个大趋势,但也不要过度强化渲染,把某一个东西过度放大甚至失控。
“关联”:作为一个设计师,不光是照明设计,包括建筑设计、环境设计,或者工业设计,产品设计,要全方位整体考虑,多角度地去评估、考量,考虑到相互的“关联”。
比如说,产品设计师,他可能更多地会考虑产品本身怎么样,哪种材质更好看,哪种造型更好看……xx做出来的产品可能本身很xx,但是它毕竟只是个体,要放到一个空间里边,里边有很多东西,有不同设计师设计的东西。
如果每个东西都把自己搞得很“自我”,这个时候就像一个屋里站了很多人一样,就会很嘈杂,没有主次……这时候统一考量,实现相互的协调关系就特别重要。
每个单独的物品不是做“过”了?过于自我突出了,过“度”了。实际上现在这类设计“过度”的东西满天下都是。很多的东西其实功能上极其简单和原始,很多精力却花费在所谓的审美上。
我觉得更多的设计精力应该要放在关注它本质的内涵上,即要从它存在的原初目的或意义出发来看。
当然,什么样的“度”是合适的,每个人的定义不一样,甚至没办法定义它,或给出标准。但是我认为每个人如果都能从这个角度出发多做思考,就不至于让事情偏差太远。
就您见过的一些建筑照明或者景观照明来说,您对它们的印象怎么样?
鲁杨:现在很多地方在搞夜景亮化工程,我是持审视和质疑态度的。举个例子说,福建的一个土楼,做了夜景照明,很多人认为很漂亮啊,挺好啊!我就觉得本来好好的土楼晚上突然变成了花花绿绿的东西,就很奇怪了,且不讲有多浪费能源。
现在的“景观照明工程”其实是一个自相矛盾的东西,设计的人也没能给出很有说服力的答案。
如果说亮化的目的是让人们晚上出来是想感受一下自然景观,花草树木、石头、山水,那亮化之后,这些自然景观其实是离自然越来越远了。这是违背本身的逻辑的。
现在人们经常在叫嚷着要回归自然,却在用一种非回归的方式来回归自然,模拟一些虚假的自然来做各种各样的东西。所谓的回归不应该用这样的方式回归。
您做过的一些项目里,是否有对光线提出特别的要求的?
鲁杨:当然有!比如此前有个WESTIN酒店的项目,我在裙房顶层设计了一个泳池,泳池上方做了穹顶的效果,有天窗,有玻璃大窗正对北京的东三环路,是一个比较重要的视觉焦点,设计的时候希望可以增加一些建筑的情趣感,可以从外面感受到里面的游泳池。
我当时就希望做一个特殊的光效,采用水的蓝色感觉,从室内反映到室外,从外面可以看到里边的蓝色,让人联想到这里边有游泳池,有跟水有关的空间,就好像湖泊的蓝光从里面泛出来一样。
如果给您一个建筑作品,您会从哪些方面去评价它?会不会考虑照明因素?
鲁杨:一个建筑如果能很好地处理光影的关系,能够实现光对建筑的塑造,我觉得它就相对成熟一些,这是很重要的一个考量。我不太支持过多地去做灯光的处理,只需满足基本的功用和适度的审美表达即可。
比如说以前的老建筑,在柱廊里点一盏灯,把柱廊照亮了,透过柱廊看到有灯光的感觉,建筑就很有层次感,玲珑剔透的,很有想象的空间。
还有一种夜间建筑照明的效果,就像我们的住宅楼,万家灯火,从窗子里透出来的光,有人的气息,我觉得就很漂亮了。就像办公楼,晚上里面亮着几盏灯,这个办公楼就很有魅力了。
这是我认为的适度的建筑照明,和温暖的‘人性’有关,和自然的生活方向有关。没有必要再用洗墙灯、投光灯把它打亮了。
当然,特别环境里的建筑与景观还是需要有氛围的美化照明配置的,可以在节日或特别的时刻来渲染一下气氛。但天天都“过节”就没“节日”了。就如我们争相追求和创造的“美”,太“美”了,审美疲劳,就不“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