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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浙江大学心平奖教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浙江大学    2015/2/10  


各学部、学院(系),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大学心平奖教金评选办法》(浙大发人〔2011〕53号)文件及有关会议精神, 现就做好2015年度浙江大学心平奖教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心平奖教金设心平杰出教学贡献奖、心平教学贡献奖、心平教学贡献提名奖三类。对获得心平奖教金的教师,学校授予荣誉证书并颁发奖金,奖金额度为:心平杰出教学贡献奖100万元人民币/人,心平教学贡献奖10万元人民币/人,心平教学贡献提名奖5万元人民币/人。上述三类奖的奖金不兼得。

二、评选范围

心平奖教金评选范围为浙江大学人文、社科、理学、工学、信息、农生环、医药学等7个学部及思政教育岗位中,在教学工作和育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并深受学生爱戴及同行认可的优秀教师。

每位教师有2次参评资格,凡获得心平杰出教学贡献奖者不再重复参评。学校领导不参选。

三、评选基本条件

(一)评选对象为从事教学工作10年以上且在浙江大学工作5年以上的教师(含班主任、德育导师及辅导员)。

(二)评选对象应忠诚教育事业,有优良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受到广大师生的敬重和信赖,没有教学事故。

(三)评选对象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长期工作在教学第一线,专业水平高、教学工作量大、教学效果好,深受广大学生爱戴,得到同行普遍认可;

2.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教学水平高、教学评价优,深受广大学生推崇和喜爱;

3.长期工作在学生思想教育第一线,积极为学生排忧解难,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有感人的事迹,具有先进典型的示范和xx作用,深受广大学生欢迎和爱戴。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3月15日前,各学部(或学工部门)在学校制订的心平奖教金条件及程序基础上,自行调整确定心平奖教金的评选条件及下属各院系或单位的推荐程序和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所属院系或单位的推荐人数,并在各学部(或学工部门)的网站上公布。

各学部、学院(系)、学工部门等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心平奖教金候选人推荐的宣传动员工作。

2. 4月7日前,根据心平奖教金评选条件,采取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形式。各院系或单位通过访谈、问卷调查或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多方收集教师和学生意见,集体讨论后,确定初步人选报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由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对候选人的教学情况进行评估,学院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推荐候选人报学部(或学工部门),并提交《浙江大学心平奖教金候选人推荐表》(请点击下载)电子版及纸质版一份。

学生可以支部或班级为单位向所在院系或单位联名推荐,如学生推荐的候选人为其他院系的,由学工部门汇总候选人名单并提供给人事处,由人事处提供给相关的院系。学工部门汇总学生推荐的候选人,请于3月20日前提交人事处。

3.4月30日前,各学部(或学工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审核候选人推荐材料,并将所属院系或单位推荐的候选人事迹材料在所属学部(或学工部门)网站上公示,面向所在学部(或学工部门)教职工和学生广泛征求意见。

所在学部(或学工部门)组织召开本科生、研究生座谈会,收集学生评估意见。

学部(或学工部门)召开心平奖教金评审会议,由各学部(或学工部门)评委会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议(或到会评委实名xx方式)确定1位候选人(全校共8位),形成并当场宣布评委会书面评语。8位候选人在各学部(或学工部门)网站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各学部(或学工部门)将候选人的《浙江大学心平奖教金候选人推荐表》纸质版一份及相关材料报心平奖教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设在校人事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flf@zju.edu.cn。

学部(或学工部门)评委会组成不少于13人,主任由学部(或学工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院系分管教学工作负责人(不多于3/5评委)、教学一线教师代表(不少于1/5评委)、学生代表(不少于1/5评委)。

4.5月10日前,由心平奖教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将8位候选人事迹材料、视频材料(由宣传部负责2分钟视频制作,内容及制作形式另行通知)、各学部(或学工部门)形成的书面推荐语在心平奖教金评选网站(网址:http://hr.zju.edu.cn/xpjjj/)发布,公开接受全校教职工、高年级全日制本科生(三年级及以上)和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评议和实名xx推荐。

5.5月11日至5月20日实名xx推荐。教职工xx需通过职工号登录;学生xx通过学号登录(均须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每人限投2-4位,xx超过4位或少于2位为无效票。

由宣传部、人事处、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发展联络办、各学部(或学工部门)对8位候选人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6.5月21日,依据评选网站得票数,学校确定前4名心平杰出教学贡献奖候选人建议名单。

7.6月20日前,由发展联络办、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学工部门、人事处协助校友代表委员、名师代表委员、学生代表委员、院士代表委员对4位候选人的各方面情况进行考察评估,xx形成结论性书面评估意见并上网公布。

其中,人事处将根据4位候选人授课安排,联络心平奖教金管理委员会成员随堂听课,协助院士代表委员对候选人学术水平、学术道德进行评议。

发展联络办协助校友代表委员联系校友广泛收集对候选人的意见。

学工部门协助本科生代表委员广泛收集本科生对候选人的意见;协助研究生代表委员广泛收集研究生对候选人的意见。

本科生院及研究生院协助名师代表委员对候选人的教学技能和教学效果、以及在教学中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的情况进行考察评估。

8.6月30日前,召开心平奖教金管理委员会会议,由心平奖教金管理委员会委员以实名xx方式确定1-2名心平杰出贡献奖候选人(也可空缺)。

9.7月上旬,心平杰出贡献奖候选人名单提交校务会议审议,并报校党委常委会批准,网站公布评选结果。

10.9月10日,授奖。

联系方式:
人事处:人才聘用与管理中心 
0571-88981656  
邮 箱: flf@zju.edu.cn
教学质量评估:
本科生院:教学研究处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88206419

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处质量评价办公室

8795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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