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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亚化告亿光客户胜诉 亿光:专利已过期 对亿光产品无影响

中国半导体照明网    2016/6/24  

 

  【中国半导体照明网译】日亚化学对立花公司及E&E公司输入/贩售台湾LED厂商亿光公司制造的蓝光LED提起专利侵权诉讼,东京地方法院于2016年6月15日作出立花公司及E&E公司侵害日亚化学专利权之判决。

  

  判决认定立花公司及E&E公司所贩售亿光公司制蓝光 LED(产品型号:1254 系列,下称亿光公司制 LED)侵害日亚化学第 3972943 号专利,并命立花公司及 E&E公司应赔偿损害。至于亿光公司制 LED 之xx行为是否侵害日亚化学第 3786114号专利部分,法院则认为证据尚无法证明。日亚化学将对此声明不服提出上诉,争取上诉审法院认定系争产品侵害此专利。

  

  日亚化学持续寻求专利及其他智慧财产权之保护,并在适当且必要时,在全球对侵权者采取行动。

 


  针对东京地方法院认定日亚的部分主张,亿光尊重法院决定。惟JP 3972943专利已于2014年7月6日期满失效,因此对亿光产品已无任何影响。


  亿光多年来持续研发新产品、材料与新制程,未来亦将不断加深知识产权的布局,以强化产品的竞争力,捍卫客户及股东权益。亿光重申尊重知识产权之一贯立场,并将全力捍卫客户及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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