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谁?
据说这是哲学领域最难回答的问题。抛开哲学的话,我们其实可以给出许多不同的答案。我可以是家长,也可以是孩子;我可以是教师,也可以是学生;我可以是有钱人,也可以是一个没那么有钱的人。总有一个身份可以用来定义自己是谁。
于是,在同样的身份认同下,不同的人聚集在一起,成为了我们。当你选择了一个身份,就等于定义了一个我们。有了我们,自然就有了他们。我们和他们,因身份认同的差异成了两群不同的人。我们足球队和他们篮球队,我们一班和他们三班,我们男生和他们女生,我们白人和他们黑人。
当某种身份的认同成为了xx的、xx的标准,不同群体的差异就会被无限放大。人们被放到一个一个的小格子里,相互隔开,互不相同。既然互不相同,那么就不难理解为什么“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冲突成为必然。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按不同的文明划分整个世界。这种做法的典型代表是亨廷顿。他把世界分成了不同的文明地带,并认为文明之间的差异是本质性的、不可xx的,因此潜在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
但事实并非如此。阿玛蒂亚·森在《身份与暴力》一书对亨廷顿提出了尖锐的批评。在他看来,不是文明之间的差异导致冲突不可避免,恰恰是过分强调,或者只看到了文明之间的差异,使得冲突不可避免。这种试图从更深刻的层面解释冲突的理论,反而给冲突提供了最适宜的温床。不只是文明,宗教、政治体制等等这些貌似深刻、实则荒谬的分类,给企图煽动暴力,制造冲突的分子提供了xx的武器。哪怕是试图促进不同文明、不同宗教之间进行对话的努力,其实也是在固化这种思维,即“文明或宗教是xx的,或最重要的身份”。
一旦接受了这种思维,许多行为就会看起来好像不得不如此。既然我生下来就在儒家文化之中,那我当然也只能按照儒家文化的标准去行动,因为我无法反抗这种能够“深入灵魂”的文化影响。这正是副标题“命运的幻象”的含义——接受命运,放弃自由选择的权利。
阿玛蒂亚·森,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
然而,每个人并非只有一种身份,而是有多个身份。人是复杂的存在,不能被抽象成一个个沿着固定方向运动的不同的点。一个人可以同时是儒家文明里成长的虔诚的基督徒、优秀的操盘手、登山爱好者以及某种非洲说唱歌曲的资深评论人。没有哪一种身份能够xx代表他这个人,因此也就不能用一个特定身份去解释他所有的行为。过分强调一种身份,而忽视其他所有可能的身份,就会把人抽象成一个只有一种属性、一种状态的原子,然后再利用某些具有煽动性的口号,让他们为某一个人的特殊目的服务。
而且,我们还往往低估了单一身份认同下群体内部的巨大差异。当我们把文明或宗教当成更本质的身份时,我们忽略掉了某种文明或某种宗教群体中,不同成员之间在其他方面的千差万别。如果暂时放弃文化的身份,我们会发现互相之间竟然是如此的不同:有些人更喜欢长跑,有些人更喜欢阅读,还有些人会选择在某个特定时点,奔波数十里,去一个荒凉的地方,冒着漫天黄沙听现场版的摇滚乐。
承认了这些不同,就意味着承认了其他身份的存在。原来,即使在同一个文明的内部,我们也可以按照不同的身份,分成不同的群体。而这些群体恰恰在别的文明里也是存在的。这样一来,文明作为单一分类的标准被彻底消解了。我们身上不必也不应只贴上儒家文化的标签,我们还有许多其他的身份。在这些身份中,文化或宗教都只是一类标签。
既然是标签,那就意味着身份不仅仅是一种认同,更是一种选择。按照所受的教育和经历,我可以而且理应在我不同身份中进行选择。不可否认,不同的身份之间有时存在层次上的差距,例如小区成员的身份,本省地区的身份,中国人的身份、亚洲人的身份和更普遍意义上的人的身份。但这些身份只是概念上具有包含和被包含的关系,并不意味着更大的身份具有更重要的地位。而其他那些xx无法从概念上进行层次划分的身份,如文化、宗教、政治体制等,更不能说哪一种身份更重要。事实上,每个人都会依据不同的情况选择不同的身份,此时这种身份下的伦理就成为了行为准则。每个人对不同身份会赋予不同的主次顺序,但这种主次顺序绝不会一成不变,往往要依赖于特定的情形。因此,没有理由认定哪种身份比其他的身份更重要。
意识到身份的多重性,我们的生活也会更有余地。我们经常会感觉自己被逼到了角落,感叹生活竟如此不留余地。其实,只不过因为过于执着于某一个身份,并用这个身份xx替代了自我。给自己换一个身份,可能就是换了一个天地。我将时常提醒自己,我是一个社会主义的接班人,但同时,我也是一个低调的捧哏。
来源 | 《身份与暴力——命运的幻象》作者阿玛蒂亚·森,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