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时间4月22日,美国农业部动植物卫生检疫局(APHIS)发布新闻稿,宣布将于23日在“xx公报”上正式发布水果和蔬菜法的最终修订条款,允许来自中国的新鲜苹果进口到美国大陆(除夏威夷等地区)。这一最终条款将于2015年5月26日起正式生效,中方长达十七年的申请长路终于尘埃落定。
2013年,APHIS完成了针对中国进口苹果的相关风险分析。该分析认为,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中国苹果能够“安全出口”到美国大陆。这些条件包括按照一套“系统方法”进行苹果种植,例如要求苹果种植者必须注册参与中国国家植物保护组织(简称“国家植保机构”)管理的认证计划、国家植保机构将在收获前对货物进行查验、签发植物检疫证书、进口货物仅作为商业用途、苹果在等待出口途中放入冷藏设施中等。
2014年7月18日,在完成此风险分析的基础上,美国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就允许中国的鲜食苹果出口到美国大陆公开提出了一项新的拟定规则。在两个月的“公众评论期”内,该局共收到来自美国苹果业、农业专业人士等的公众评论共128条。
当时发布的拟定规则中曾指出,预期从中国出口至美国的鲜食苹果将不超过10,000吨。这相当于2012年美国进口苹果总量的5%,或当年美国国内鲜食苹果产量的0.44%。
“大多数来自中国的新鲜苹果将有可能被运到西海岸港口,主要是美国加州的港口,”APHIS当时表示。“加州也是华盛顿苹果xx的市场,而拟议的规则可能主要将影响华盛顿州和加利福尼亚州的苹果种植者,特别是富士(Fuji)品种的苹果种植者。”该机构还补充说,美国其他苹果品种和其他领域的苹果种植者也可能因此感受到“有限的影响”……(剩余内容请点击页面下方“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