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国家质检总局在其官网上公布了《质检总局关于秘鲁芦笋准入问题的公告》,即日起允许符合《进口秘鲁芦笋检验检疫要求》秘鲁芦笋输华。
这份标记日期为“2015年4月1日”的公告称,准入秘鲁芦笋是国家质检总局应秘鲁政府申请,根据专家对秘鲁芦笋有害生物风险进行分析后决定的。
《进口秘鲁芦笋检验检疫要求》显示,秘鲁输华芦笋生产基地和加工厂必须符合议定书确认的检疫要求,由秘鲁国家动植物检疫局
(SENASA)指定,并经国家质检总局(AQSIQ)认可。获得认可的秘鲁输华芦笋生产基地和加工厂名单将在国家质检总局官方网站上公布。
此外,秘鲁输华芦笋必须用符合中国植物检疫要求,干净、卫生、透气、新的包装材料。每一包装应有明显的“本产品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文或英文字样以及可以识别芦笋的品种、加工厂、出口商名称和地址的中文或英文信息。用于直接销售的包装上必须有符合中国国家标准要求的中文标签。
为防止有害生物混入芦笋中,秘鲁输华芦笋装运的中转箱及运输工具必须进行彻底的检查和xx处理。
秘鲁芦笋主要包括绿芦笋和白芦笋两种,其较为短暂的货架期意味着即使使用空运运输,从秘鲁要顺利走上中国的超市货架,也至少需要花费将近一周的时间……(剩余内容请点击页面下方“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