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天津市委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诚信体系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在津浙商树立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价值观,构建以诚信自律为核心的浙商企业文化,天津浙江商会特向在津26万浙商发起诚信自律公约。
一、遵法守法经营,自觉履行义务。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备案,按规定到相关部门取得经营许可证书。所经销的商品需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保证所经销的商品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
二、勇担企业责任,增强诚信意识。企业在经营中应诚实守信、平等互利、践行承诺,严格遵守《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全面、忠实地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尊重消费者的权利,及时合理的解决消费者的投诉。严格执行劳动法规,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三、规范融资行为,共建信用体系。搭建诚信互助、自律共赢、无限延展的融资平台,实现融资行为的持续良性发展。加强行业内自律意识,发挥各自优势资源,不断提高抗风险能力,促使融资行为更加正规化。
四、遵守道德规范,强化永续服务。提倡文明生产、文明经营、优质服务,自觉规范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及长期、稳定的服务行为,充分保障客户利益。
五、低碳环保节能,共促绿色发展。企业要积极宣传国家关于诚信自律政策,提倡销售低碳、环保产品,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严格遵守新《环境保护法》,主动监管企业排污、排气量,自觉淘汰落后产能,实现蓝天常在、绿水长流、永续发展。
每个人、每个企业努力一小步,将汇聚成天津浙商诚信自律强大的正能量!让诚信浙商成为一种习惯,一种情感,一种荣誉,让我们共同为建设文明、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