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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聚焦】国网福建电力:处罚5家电力供应商不良行为

线缆之家    2015/4/3  

红光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三明地区的金具经抽检发现直流电阻不符合相关标准。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实施细则》,对该公司自2015年3月30日起参加的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实施招标采购的其后一个批次的金具项目中,扣减其商务评审分值的40%。

江苏恒峰线缆有限公司,供应三明地区的架空绝缘导线经抽检发现直流电阻不符合相关标准。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实施细则》,对该公司自2015年3月30日起参加的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实施招标采购的其后一个批次的架空绝缘导线项目中,扣减其商务评审分值的40%。

天一同益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三明地区的柱上断路器,供货严重滞后,影响工程进度。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实施细则》,对该公司自2015年3月30日起参加的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实施招标采购的其后一个批次的柱上断路器项目中,扣减其商务评审分值的30%。

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供应三明地区的钢绞线供货滞后较严重,影响工程进度。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实施细则》,对该公司自2015年3月30日起参加的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实施招标采购的其后一个批次的钢绞线项目中,扣减其商务评审分值的30%。

珠海许继电气有限公司,供应厦门地区的柱上分界开关电流互感器击穿,导致跳闸。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实施细则》,对该公司自2015年3月30日起参加的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实施招标采购的其后一个批次的柱上负荷开关项目中,扣减其商务评审分值的40%。

请省物资公司质量监督部将处理决定及整改资料模板(见附件)告知相关供应商,督促其整改并落实验收。供应商整改完毕,需按附件模板提交资料;省物资公司质量监督部进行复核,省公司物资部审核合格后方可解除限制。(本文来自电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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