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办法》
质检总局近日发布《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办法》,并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要求检验检疫部门对报检企业实施信用管理和分类管理,对报检人员实施报检差错记分管理。报检人员的差错记分情况列入报检企业的信用记录。检验检疫部门可以公布报检企业的信用等级、分类管理类别和报检差错记录情况。
《办法》指出,报检企业办理备案手续时,应当对所提交的材料以及所填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且承担法律责任。代理报检企业应当在每年3月底前提交上一年度的《代理报检业务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遵守检验检疫法律法规情况、报检业务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报检人员管理情况、报检档案管理情况、报检业务情况及分析、报检差错及原因分析、自我评估等。
《照明设备电磁辐射标准》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照明设备对人体电磁辐射的评价》,将于4月1日正式实施。
该标准对评价照明设备的电磁辐射是否安全,做出了明确规定,并提供了严格的参考限值,确保照明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体现了以辐射安全为重要考量的产品要求。
标准规定,包括工业照明、住宅照明、公共场所照明以及街道照明等等涵盖室内、室外的一切照明设备,必须符合标准要求;照明设备周边空间的电磁场的辐射强度测量,必须采用适当的评价方法、标准化工作条件和测量距离,并对不同照明产品的测量距离,做出了明确规定。
嘉峪检测网提醒:该标准的出台对相关灯具生产企业提出了新的要求,建议相关企业要将产品按照新标准要求送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测试认证,保证产品满足电磁辐射标准要求,建议企业对使用的关键电子元器件进行评估,配置相关检测设备,并加强自身质量体系管控。
两项特高压国家标准
由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主导编制的国家标准《±800千伏直流输电线路金具技术规范》、《1000千伏变电站金具技术规范》获批发布,并于2015年4月1日起实施。
两项国标是特高压交直流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标准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特高压交直流输电技术标准体系,有利于规范±800千伏直流输电线路和1000千伏变电站金具的设计、制造、采购、检验等工作,保障金具产品质量,对后续特高压交直流工程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燃气灶效能国家标准
国家质检总局和国标委联合发布的《家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720-2014)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分别对大气式灶和红外线灶进行了能效规定,并考虑了多火眼灶具以及大气――红外复合型灶具的能效等级确定。
该标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主要规定了家用燃气灶具“能效等级”、“能效限定值”和“节能评价值”,以及具体的“能效测试方法”。该标准将燃气灶的热效率定为3级,其中,达到一、二级能效的产品为节能产品;大气式台式、嵌入式和集成燃气灶的xx能效必须要达到58%、55%和53%;红外式台式、嵌入式和集成燃气灶的xx能效必须要达到60%、57%和55%。
《锅炉和压力容器用钢板》
该国家标准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标委颁布并于2015年4月1日正式实施。
在此次修订中,主要变化有:1、扩大钢板厚度范围;2、纳入Q420R、07Cr2AlMoR、12Cr2Mo1VR;3、降低各牌号的S、P含量上限;4、提高各牌号的夏比V型冲击吸收能量指标;5、规定钢锭、电渣重熔坯压缩比;6、规定大单重钢板组批原则。该标准部分使用重新起草法参考ISO9328-2:2011《压力容器用钢板和钢带供货技术条件第2部分:规定室温和高温性能的非合金钢和低合金钢》编制,与ISO9328-2:2011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锂电池用电解铜箔标准
锂电池用电解铜箔电子行业标准《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SJ/T11483-2014)2014年10月14日颁布2015年4月1日开始执行。该标准的制定将为我国锂电池用电解铜箔科研、生产、检验提供依据,将对规范市场,促进我国锂电池及铜箔产业的发展和质量提高发挥积极作用。
《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
该办法经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于4月1日起施行
《办法》对老旧电梯的安全和保养做了特别规定:对于使用期限超过15年的电梯,应当每5年在定期检验时,按照监督检验的要求进行功能性试验和制停距离检查。自监督检验合格之日起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根据电梯运行的实际状况,增加维护保养频次和维护保养项目。
《办法》还对电梯事故的应急救援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使用管理单位应当确保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有效运行,即时响应乘客被困报警,做好安全指导工作,并在乘客被困报警后5分钟内通知维护保养单位采取措施实施救援。并于1小时内报告电梯所在地的区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维护保养单位应确保应急救援电话24小时有效应答,接到乘客被困报警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完成救援解困。
维护保养单位应急救援电话未能24小时有效应答,或者在乘客被困报警后,未能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完成救援解困的,将被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今起出口埃及商品不符合标准将被退运
今天起,出口埃及产品新要求:对于埃及有强制性标准的,产品要符合埃及强制性标准;对于埃及没有强制性标准的,产品要符合埃及标准或者埃及认可的6种国际标准;前两种情况之外的产品要符合中国国家标准或者合同标准,但是要注明与之等效的国际标准,并且出口商要向埃及进口商和埃及官方提供给中国标准的英文版。今日起埃及进口商品不符合埃及标准的商品将被退运,没有注明埃及标准号的装运前检验证书将不能通关。
此次埃及新法令涉及产品涵盖了机电类、化矿类以及轻工纺织类等所有工业品。嘉峪检测网提醒相关企业:与埃方进口商签署贸易合同时,应注明埃及政府要求的验收标准,并向进口商索取有关标准文本供检验使用。对没有可适用的埃及标准或埃及标准不能覆盖的产品,可采用其认可的6种国际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欧洲标准(EN)、美国国家标准学会标准(ANSI)、美国材料实验协会标准(ASTM)和日本工业标准(JIS))。根据上述方法仍无法确定检验标准的,可对照使用与国际标准等同或者等效的中国国家标准。
日本新食品标示法今日实施
4月1日起,日本新食品标示法将正式实施。
新法案对日本《食品卫生法》《JAS法》《健康增进法》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整合,实施了统一的食品标示方法。新法案将营养成分标示由此前的自愿标示变成强制要求,涉及标注的营养成分包括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并且要求钠用当量的食盐标示。新法案还设定了过渡期,设定加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过渡期为5年,生鲜食品为1年6个月。此外,日本还将在4月颁布《食品健康机能标示制度》,允许企业向日本消费厅提出临床结果或论文等作为标示功能的依据,但是容器上须注明“未经消费者厅长官单独审查”,此规定具体实施日期尚未公布。
嘉峪检测网提醒输日食品出口企业:要严格按照日本的要求组织生产,加强对营养标签、特殊成分等标注内容的检测,确保产品标签信息与产品实际相符,避免因食品的标签标示不符要求,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国家建筑建材建设工程标准及规范
今日开始实施的国家建筑建材建设工程标准及规范如下:
JG/T448-2014:《既有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能效测评方法》为建筑工业行业产品标准;
CJ/T461-2014:《水处理用高密度聚乙烯悬浮载体填料》为城镇建设行业产品标准;
CJ/T462-2014:《直连式加压供水机组》为城镇建设行业产品标准;
JG/T461-2014:《倒T形预应力叠合模板》为建筑工业行业产品标准;
JG/T172-2014:《弹性建筑涂料》为建筑工业行业产品标准,原《弹性建筑涂料》JG/T172-2005同时废止;
CJ/T463-2014:《薄壁不锈钢承插压合式管件》为城镇建设行业产品标准;
CJ/T258-2014:《纤维增强无规共聚聚丙烯复合管》为城镇建设行业产品标准,原《纤维增强无规共聚聚丙烯复合管》CJ/T258-2007同时废止;
JG/T456-2014:《同质聚氯乙烯(PVC)卷材地板》为建筑工业行业产品标准;
JG/T455-2014:《建筑门窗幕墙用钢化玻璃》为建筑工业行业产品标准;
JG/T155-2014:《电动平开、推拉围墙大门》为建筑工业行业产品标准,原《电动平开、推拉围墙大门》JG/T155-2003同时废止;
JG/T450-2014:《建筑光伏组件用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EVA)胶膜》为建筑工业行业产品标准;
JG/T453-2014:《平开户门》为建筑工业行业产品标准,原《单扇平开多功能户门》JG/T3054-1999同时废止;
JG/T459-2014:《排烟天窗五金配件》为建筑工业行业产品标准;
JG/T460-2014:《排烟天窗节能型材技术条件》为建筑工业行业产品标准;
JG/T458-2014:《建筑门窗自动控制系统通用技术要求》为建筑工业行业产品标准;
JG/T452-2014:《车辆出入口栏杆机》为建筑工业行业产品标准;
JG/T449-2014:《建筑光伏组件用聚乙烯醇缩丁醛(PVB)胶膜》为建筑工业行业产品标准;
JG/T457-2014:《建筑用T型门》为建筑工业行业产品标准;
CJ/T464-2014:《城市轨道交通桥梁盆式支座》为城镇建设行业产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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