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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价改革时间节点到来

PM8    2015/4/1  

  药品价格改革正迎来关键时间节点。

  一些两会代表委员认为,“以药养医”现象亟待破除,降低虚高药价可以通过市场的“量价”谈判机制来实现,有关部门应在改善xx的引进机制、公开药品成本等方面采取更加积极的举措。但药品是特殊商品,应当把握好药品定价开放的度,设定合理的价格区间,避免价格放开带来的安全隐患,并防范招标时“层层再砍一刀”的情况发生。

  日前,发改委还在酝酿药价改革,改革推出后,准备公布政府定价目录,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

  两会期间,中国证券报记者从发改委xx人士处了解到,在药品定价问题上,发改委正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改革方案,将对有竞争力的药品放开价格,推出新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主要由医保谈判和药品招标采购共同形成”。在药价的制定上,新方案将对药品分门别类,除合计不到36种xx品和精神类xx由国家定价外,包括医保目录里药品在内的约2000种药品将向市场放开,进行充分的竞争。另外,国外引进的原研药等高价药品,以及一些xx品种的中药,下一步会通过医保谈判机制来形成,相关方案正在酝酿,已比较成熟,近期即将推出。

  医保谈判定价的核心是政府依靠医保的基金规模,与医疗机构或药企谈判,以减少医保资金的支出,实现看病价格或药品价格的直接或间接下降。中国医药[1.24%资金研报]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表示,原为发改委主导的“xx零售价”体系未来或被更加市场化的“医保支付价”所取代。在招标规则方面,对省级招标比较统一的指导意见可能出台,形成新一轮招标的规范;同时,“医保支付价”需要一个价格形成机制,从省级向下,各市、县甚至在具体医院层面上,“二次议价”可能实施。此外,加上销售规则可能发生的变化,医药企业将面临产品服务降价风险,行业增速或将继续放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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