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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钱还是认人?-任何商品都得标价,标了价就有人买不起,照桑德尔的逻辑:为了公平,商品就不该标价,而应该全世界人民一起排队领取

丽玛照明    2015/2/9  

哈佛大学教授桑德尔(Michael Sandel)在新书《钱不应该买什么(WhatMoney Can’t Buy)》中列举了大量花钱购买商品、服务、甚至特权的例子,其中包括向黄牛党购买热门讲座或莎士比亚剧的门票、付钱插队看病、付钱购买公路的行驶权、企业付钱购买污染权、家庭付钱购买超生权等等。桑德尔认为,这种交易对那些“由于资源有限而付不起钱的人”而言是“不公平”的。

任何商品都得标价,标了价就有人买不起,照桑德尔的逻辑:为了公平,商品就不该标价,而应该全世界人民一起排队领取。于是,我有两个问题:一、桑德尔教授和家人平日是否跟非洲的儿童一道排队看病?二、在分配商品和服务的过程中,假如不拼钱,那么人们将改拼什么?

首先,桑德尔肯定没跟非洲儿童一道排队看病。桑德尔是哈佛教授,平日住在美国,而美国并非向全世界开放,非洲儿童没法随意入境,所以桑德尔必定享受了比非洲儿童在时间上优先、在质量上优越的医疗服务。这是不容否认的事实。究其根源,就是美国人比非洲人更有钱。那么,美国人仅仅因为出得起钱,就比世界上其他地区的人民优先获得优质的医疗服务。而非洲人民仅仅因为没钱就无法治病,从桑德尔教授提倡的公平观看,是否道德?恐怕除了生活在废除了货币的极左社会里的人外,这个世界谁都是不道德的。

这不是要抬杠,而是要指明事实。任何有价值的讨论,都应该以事实为出发点。事实是,今天世界的绝大部分资源,都首先是按照富者先得、富者多用的规律来分配的,而实现的机制大致就是买卖。一个享受美国波士顿地区医疗服务的教授,挤占非洲儿童的医疗资源恐怕是上千倍的,相对于在中国向黄牛党付钱买挂号的病人来说,那是一千步笑二十步。我们要认识到,大量至今仍然被人误以为不可买卖的东西,实际在进行着或明或暗的买卖。

当我们在深秋里感到寒意,插上油汀取暖器的电源时,我们向山西的煤矿工人购买了健康,是他们以从未白净的身体,降低了我们染上感冒的几率;当xx在街头和匪徒交火的时候,我们以纳税的方式购买了xx用生命换来的治安;当一个既反对同性恋结婚、又希望自己的子女获得免费教育的选民,把选票投给了既支持同性恋结婚、又将实施儿童免费教育的政党时,那些旨在促进同性恋者结婚合法化团体,就以支付政治献金的方式,购买了那位选民的选票;当一个作家买下一支光亮的钢笔时,他也买下了电镀厂附近居民的健康;同样道理,那些购买了桑德尔教授的书籍的读者,实际上用钱买下了许多失学儿童的识字权,因为如果不是桑德尔的书那么好赚,有些纸张是会用来印识字课本的。

如果在我们享受灯光、电暖、安全、教育、阅读的时候,没有意识到别人为此有所付出,那才是无知;在抚弄那支光亮的钢笔时,并不愿意支付环境污染费,那才是不道德的。健康、生命、选票、免于污染、免于无知,本来都是神圣的人权,但在真实生活中,却是在有价地交换着的。我们不应该对这个基本事实佯装不知,并对不可能实现的道德准则高谈阔论,而是应该视人性为给定的前提条件,并探究在人性始终发挥作用的情况下,社会应该采用何种规则,才能取得比较可取的结果。事实上,正是这些交易,促成了分工,矫正了不公,增进了和平、财富和幸福。

其次,假如不拼钱,那会拼什么?显然,如果不拼钱,就会拼其他的。一般地,一个不“认钱”的社会,它就不得不“认人”。所以,切中要害的讨论,并非仅仅讨论“认钱”好不好(与天堂相比,“认钱”当然充满了不公平),而是如何在“认钱”与“认人”之间两害取其轻。

诚然,我们有许多需要“认人”的场合,恋爱、雇佣、教学就是典型例子。在这些例子中,男女双方、雇佣双方、教学双方,与其说是在进行买卖,不如说是在择偶。这时,“认钱”就往往不是上策,因为双方寻求的都主要是非金钱的品质。也就是说,在交易的双方都需要“挑客”的情况下,“认人”的标准往往比“认钱”的标准更可取。

然而,只要有一方没有挑客的需求,那么“认钱”就往往是更可取的。例如,尽管顾客买衣服时都很挑,挑质地、挑颜色、挑剪裁等等,但只要裁缝觉得不必挑客,他就可以按“价高者得”的方式卖衣服。又例如,尽管大学教育旨在寻找合作伙伴,所以应该以“认人”为主,但幼儿园教育则是旨在提供照看服务,所以不妨以“认钱”为主。我们知道,物物交换的交易费用极高,因为匹配的交易者相遇(称为双向巧合,double coincidence)的几率很低;而交易当中只要有一方是认钱不认人的,那就能极大地增加交易的机会。这恰恰是货币的基本妙处。

问题是,卖方究竟是否应该“挑客”?一种情况,是卖方乐意“挑客”。如果是这样,那他就必须承担“挑客”带来的金钱损失。如果卖方非要限定讲座、戏剧、著作、公路、三明治和卧铺票的潜在客户群,把他们限定为学生、货车、白人、处级以上干部,那么卖方就是在实施这样或那样的歧视;而实施歧视的代价,就是卖方不能在更大的潜在客户群中按“价高者得”的方式获取xx的金钱收入。换言之,卖方是在以付出金钱的方式购买了歧视顾客的权利。

经济学家阿尔钦(Armen Alchi-an)、卡素(Rubin Kessel)在1965年一篇题为“竞争、垄断和对金钱的追求(Competition,Monopoly,andthePursuit of Money)”的文章中论证:正是由于实施歧视会造成金钱损失,所以当人们必须自己承担歧视所造成的金钱损失时,他们就会产生抑制歧视的积极性,从而减少“挑客”的行为。直白地说,越是市场竞争激烈的地方,商人就越会“认钱不认人”;而即使在以寻求适配为特征的职场,处于竞争压力之下的雇主,也会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歧视,做到“认才能而不认人”。

这毋宁是好事,因为非人格化的金钱,取代了人格化的其他特征,恰恰使得“生而不同等”的人们(性别、人种、肤色、宗教、等级、贫富、党派各异),能够保有其自身的特点,并面对最少的障碍来追求“金钱面前人人平等”。在一个“认人”的社会里,一个黑人除非漂成白人,否则他们很难平等;但在一个“认钱”的社会里,一个黑人只要设法赚到20元,那他买到的汉堡就跟白人买到的一样大。

另一种情况,是卖方被迫“挑客”。在实施种族隔离政策地区的卖主,或受到价格管制掣肘的商人,或那些基本取消了价格甚至xx取消了货币的计划经济试验区里的人们,他们由于无权向出价xx的人出售商品,所以他们就自然而然地会采用这样或者那样的标准来“挑客”,即实施歧视。xx,当政府的权力代替了商人追求金钱收入的动机之时,就是白人先吃、高官先用的社会到来之日。人类不是不曾尝试过那样的社会,那样的社会是恶梦。

金钱固然不能买到一切,比如理智;但在高唱“钱不该买什么”前,我们应该细看,生活中哪些东西不是以或明或暗的方式买来的?我们还应该追问,在普遍尝试“认人”而不“认钱”的社会里,人们过得怎样?只有如实回答,才不至于脱离现实、愤世嫉俗和夸夸其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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