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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混响时间
由于各类节目的内容、布景规模、参与人数等不同,演播室内的声学环境一般变化较大,另外由于录音工艺上的特点,所以相对而言,演播室的混响时间要偏短一些。
根据GY/T 5086—2012 《广播电视录(播)音室、演播室声学设计规范》,演播室混响时间推荐值见图2。
(2)声缺陷
演播室内的硬景往往易造成音质缺陷。例如,虚拟演播室的蓝箱,由于采用整面的反射板,录音区内的音质几乎不能接受,因此,应采取改变蓝箱的体形,尽可能避免对向平行面的反射声的影响。有些专题演播室中,对舞美视觉效果有特别要求,需要采用LED屏或亚克力背板等,如果需要布置在录音区四周,就应该慎重考虑。
有时,为了节目制作的需要,建筑上采用圆形平面体型的演播室,这时应特别注意这类演播室的声聚焦现象。由于表演区在圆形平面的中心部位,对使用有明显的妨碍。为了避免声缺陷,墙面的宽频带强吸声就显得十分重要,同时在可能条件下,宜进一步采用墙面的扩散处理等。
(3)多声道系统
由于广播电视行业的整体规划,今后立足于高清演播室的发展;除语言节目以外,演播室的录音系统应按多声道系统进行设计。
5.1声道系统作为多声道系统的代表,以其经济性、延展性、兼容性等在广播电视行业中已经得到广泛的重视,在奥运会转播等重要场合也得到了应用。
5.1声道系统相比立体声系统包含了更多信息,使听感更“真实”,但也并不是达到360度全方向的声音重放,因此在技术上还有进一步发展的空间。
在声学上,由于一般采用同期录音的方式,除要满足混响时间的要求外,在录音区内,声场性能应良好,确保声像的准确定位和环绕声之间的声音融合,以满足录音传声器布局与后期加工的需要。
(4)调音室
调音室作为演播室的配套用房,是演播室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也可以叫“造音室”,有特殊的声学要求。首先,在建筑上,由于多声道重放的要求,调音室的体型设计为左右对称的形式。
其次,调音室容积一般为200立方米左右,由于低频声的波长往往长于或相当于房间的尺寸,容易在房间内出现低频部分的驻波现象。在这样的条件下,保证声像的定位、声音的质量是十分重要的,所以要注意低频部分的声吸收。
另外,对于此类容积的房间,其声学性能主要由直达声之后30 ms内的反射声所决定。15 ms ~20 ms内的强反射声更与声染色现象有关。为此,调音室的声学设计的推荐做法是:原则上应采用前方吸声,后方扩散、反射的方式。
在中心频率200 Hz~4 kHz范围内,调音室的混响时间平均值Tm为:式中,V是房间容积,单位为立方米;V0是参考容积,100立方米。
在中心频率63 Hz~8 kHz的频率范围内,调音室混响时间的容许值范围宜在图3中所示的范围内。
图3 中心频率63 Hz至8 kHz的混响时间Tm的容许值范围(Tm为200 Hz~4 000 Hz混响时间的平均值)
节选自《演艺科技》2014年第8期,转载请注明来源:演艺科技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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