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等五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35-2015);
二、《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36-2015);
三、《土壤和沉积物铍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737-2015);
四、《环境空气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 738-2015);
五、《环境空气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39-2015)。
以上标准自2015年4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登录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bz.mep.gov.cn)查询。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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