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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七部委印发能效“xxx”制度实施方案

cqc上海分中心    2015/3/9  

1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管局、国家能源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能效“xxx”制度实施方案》,实施范围包括终端用能产品、高耗能行业公共机构等三类。

能效“xxx”,是指同类可比范围内能源利用效率xx的产品、企业或单位。实施能效“xxx”制度,通过树立标杆、政策激励、提高标准,形成推动全社会能效水平不断提升的长效机制,促进节能减排。

在三类实施范围中,用能产品包含变频空调、电冰箱、滚筒洗衣机、平板电视等家电产品;高耗能行业首批选择火电机组、原油加工、钢铁、乙烯、合成氨、电解铝、平板玻璃、水泥等行业领域;而公共机构先以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为重点实施领域。

方案规定,将定期发布能源利用效率xx的终端用能产品目录、单位产品能耗xx的高耗能产品生产企业名单、能源利用效率xx的公共机构名单,以及能效指标,树立能效标杆。对能效“xxx”给予政策扶持,引导企业、公共机构追逐能效“xxx”。适时将能效“xxx”指标纳入强制性能效、能耗限额国家标准,完善标准动态更新机制,不断提高能效准入门槛。

而对能效虚标、认证不符合、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撤销入围资格、能源效率标识备案和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予以曝光。将提供虚假材料、开展虚假宣传的生产企业列入负面清单,三年内不得申报用能产品能效“xxx”。

1 能效xxx标志

2:在能源效率标识上加施能效xxx标志的示例


信息来源:http://hzs.ndrc.gov.cn/newzwxx/201501/t20150108_6597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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