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网友向“百姓事马上办”发帖投诉举报:兴宁南路一带停车位紧缺,政府投资新建了停车位,可是很多商家担心停车影响店面生意,用电动车或物品强占车位,不让市民停放。兴宁南路518号金龙宾馆业主在双排停车位中安装了两个锁环,把电动车横锁着并放上纸箱,强占两个车位,天天如此。政府花费那么多资金造了停车位,却被那些开店的商家强占。市民不能停车,谁来管一管?有关部门该对强占、破坏等行为进行处罚,并责令其恢复现状。
县公安局答复:您好,您所举报的“店主强占停车位”一事已收悉,对此,我局交警大队将派人到现场进行查看,并对店主违规占用停车位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
公共停车位是社会公共资源,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无权拒绝或禁止他人使用公共停车位。若您今后遇到此类情况时,欢迎您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按规定予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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