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释说明主xx设备清单制定过程中限时派遣(TLD)分析的使用和处理主xx设备清单(MMEL)中的发动机故障,欧洲航空安全局(EASA)于2015年1月21日发布了《发动机限时派遣(TLD)和主xx设备清单(MMEL)审定备忘录》。
目前,带有发动机故障的派遣一方面应由发动机制造商在发动机合格审定中进行评估(即限时派遣),另一方面应由飞机制造商在MMEL和ICA级进行评估。因此,需要对这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说明。
备忘录给出了EASA针对TLD和MMEL的审定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针对发动机电子控制系统(EECS)冗余丧失故障的MMEL制定
针对发动机电子控制系统(EECS)冗余丧失故障制定MMEL时,应该根据CS-E 1030的要求进行限时派遣(TLD)分析来确定派遣间隔,并证明规定的机队平均失去推力(或功率) 控制(LOTC/LOPC)事件的发生率和危害性发动机后果的发生率是不可接受的。
2) 针对除发动机电子控制系统(EECS)冗余丧失故障之外的发动机系统故障的MMEL制定针对除发动机电子控制系统(EECS)冗余丧失故障之外的发动机系统故障制定MMEL时,发动机型号设计批准的限时派遣(TLD)不再是强制性的,并且,应根据CS MMEL标准对这些故障进行评估。
当发动机相关的MMEL项目包含在CS 25.1309中定义的灾难性或危害性飞机级失效状态时,定性和定量分析的相关要求是适用的,并应考虑MMEL中的特殊风险。
4) 双发飞机上多于一台发动机电子控制系统(EECS)失效的派遣
当多于一台发动机电子控制系统(EECS)的故障的派遣可以预见时,应对双发失去推力控制(LOTC)事件的发生率进行评估。
当TLD获得批准时,短期故障或长期故障的维修限制可用来支撑校正间隔的分配。如果维修间隔源于TLD分析,应使用MMEL校正间隔A(不可延长的)。
备忘录给出了TLD和MMEL审定工作流程(见图1),具体步奏如下:
▪发动机型号合格证申请人根据CS-E 1030申请TLD批准;
▪批准的TLD使用限制应在CS-E 20(d)和CS-E 25(a)规定的适用的手册中声明;
▪如果保留“xx设备清单(MEL)维护方法”,飞机型号合格证持有者应申请MMEL包含相关项目;
▪MMEL批准作为飞机TC证中OSD的一部分,并发布给运营商;
▪飞机型号合格证持有者应根据AMC E1030对实际的失去推力控制(LOTC)事件的发生率进行监控;
▪初始批准之后,TLD使用限制的更改必须得到EASA的批准;
▪飞机型号合格证持有者有责任根据TLD使用限制的更改来更新MM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