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Q/CSG211009-2014)》及《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技术创新项目管理细则》规定,项目实施单位应在项目结算后1个月内进行相关研究成果和档案进行移交。现对我局科技项目以及职工创新项目的归档工作要求如下: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项目归档工作。
二、归档工作应尽可能使用电子方式,同时做好纸质资料保存工作,各项资料应为最终正式版本。科技项目应归档资料见附件1,职工创新项目应归档资料见附件2,职创项目电子归档模板见附件3。职工创新项目电子归档完成后应发试研所备案。
三、局设备部、试研所将对归档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抽查。联系人:谢志文,63715;陈邦发,63715。
具体通知随后下发哦。